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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士宏—短故事也能很精彩(4)

时间:2022-10-15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武敬敏 点击:


    苏珊还给我们讲很多仪表、社交礼仪的课,我们最喜欢“table manner”——餐桌礼仪,那是在西餐厅上的,苏珊请客。可惜只上了一次。经过一番熏陶,我们开始初具IBM人的“模子”,穿着、谈吐、仪表,男的绅士,女的淑女,都带着自信向上的精神。我那时已经学会简单化妆了,突然发现自己原来不是太丑,很是窃喜了一阵,一下又少了一半的自卑。职业启蒙教育对人的影响是最深刻的,举职业穿着的例子,我认定在客户面前就是要西装革履、郑重其事,客户有一切权力可以随便怎么穿,我们要以规范体现对客户的起码尊重。1994年时IBM改革正热,中国公司全体可以便装上班,几个月后,我命令华南分公司全体改回正式着装,并知会总部:各方要员如来南方视察,敬请委屈换装。我有我的道理:那时候本地大客户自己都开始正式着装了,厂商起码要跟随客户的习惯。我在微软也曾努力尝试着改变散漫的着装,遭到了激烈的反对,争论焦点是:“这就是微软的风格。”我说:“微软不见客户时可以尽管爱怎么‘风格’,但是,连鲍尔默和盖茨见客户时都要改自己的风格!”最后变得西装革履和背心裤衩大拖鞋混在一起,更是不伦不类,我的努力终是未果。

    香港集训的日期迫近,气氛越来越紧张,最后一次“入学考试”是在出发前三天,综合考那一大摞学过的教材、练习,涉及从操作系统到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所有基础知识,还包括商业基础知识。考试那天护照签证机票都已经办好了,拿在手里很沉重——如果考试不及格就要交回去。这次去不了倒还可能再有一次机会,可谁愿意落伍呢?在最后冲刺阶段,我本想自己单独复习——我已经有了自学的经验窍门,独立的高度集中对我是最有效的方法,与一群人在一起复习免不了受干扰,再说我也不是最困难的。这时我的同伴们仍然在集体复习,互相帮扶着,大家都很无私,我第一次强烈感受什么是“团队精神”,暗暗羞愧自己的自私!我选择了和团队在一起。这也成为我职业生涯的一向选择——不论是有形的人员组合,还是无形的信念组合。如果我不选择团队,后来也不会有机会成为精英团队领袖,至多是个管规矩的经理而已。

    我们八个全体通过,我们要去参加第一期专业培训啦!苏珊担心我们第一次出国情况不熟,特地带了两个清华的去香港打前站。樊玉和江岱先到了两天,在机场接到我们,大家格外亲切,见我惊叹从天上就能看清楚启德机场外面的万宝路广告牌上的小字,他们老练地告诉我说比这大的广告牌有的是。香港的出租车开得飞快,车外的高楼迎面扑过来再落到后面,像大树林子一棵接一棵闪不到头。

    集训——专业形象的“童子功”

    第二天集训开始。那时香港和新加坡都有IBM的亚太培训中心,1993年以后大削减时只保留了新加坡的中心。我们的班有五十多人,来自亚太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开学第一件事又是考试!考完试立即拿去判卷,这才开始每个人自我介绍,兼做了选举班干部的预选演讲。班很大,自我介绍了一圈就一个多小时,休息以后就少了一个人——开学考试没通过,当时就“退班”回去了。我们几个互相看看,用目光交流庆幸和鼓励。以后四个星期每三天一小考,五天一大考,大考都排在星期一一早,让你非得周末用功不行。再考不过不会立即退回,但是总分会严重受影响,总分不及格就会影响以后的培训,也会对职业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香港就摆在那儿,再没时间逛,只能晚上看看窗外的霓虹灯。教室里座位是先安置好名牌的,隔几天就重新打乱一次,为使所有的人打破地域界限尽量横向交流。项目作业都以小组布置,每人有单独角色,但是必须与组员配合才能做,个人分高没用,以小组的平均分为重。这迫使每个人必须参与全组,不仅做好自己的,还要明白别人的,帮助最差的组员。每个组的进度都不可能快——只可能是最慢的组员的速度。每个小组是“随意”组合的,每个人要迅速学会与来自不同文化、不同背景的人群交流,密切配合。课程是专为熬人设计出来的。每人每天最少都得熬到两三点才能做完作业,全组一起熬,谁也跑不了。“全组一起熬夜”,这是IBM前线(field)营销队伍最典型的工作特征。IBM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大机器,几乎没有一个人可以单独完成工作,团队、配合、沟通,步调一致,是保持大机器正常运转最重要的因素,也是培训的重点。

    我们八个人都分在不同的组里,我们自己还保持着“组织”,需要互相支持着迎战我们最大的困难:英语听力!我在组里的英文还算是中上,也不过是许国璋四册再加点词汇,听专业课根本不够用。第一天下来大家都有点傻眼,谁也没听懂老师用泰式英语讲的课。最怕的是韩国老师,讲什么听起来都像“轱辘轱辘转”;新加坡口音怪怪的还传染性很强,能多听懂一点,可跟不上,他们讲话飞快,把好多句说成一串,没有停顿,一口气说到喘不过来了才随便给个标点。每天下课我们赶紧一起凑笔记,东一点西一点连猜带忆明白了六七成,赶紧四散参加各自的项目组“夜班”。八个人中老夫子的英文最困难,又本来是四平八稳不着急的性格,经常是我们凑了半天笔记了,他像老生起唱似的嗽一声“嗯……咳……excuse me……”提个问题,大家跟着他找那个问题,才发现原来他还在十几页以前那儿琢磨呢,大家就赶紧折回去再陪他过一遍。

    除了小组项目作业,还有个人的专业风范训练。不管是工程师还是销售人员,统统从基本功开始训练。训练的方法是“模拟销售”,场景设计简单初级如同儿戏:学员是卖铅笔的销售员,去拜访一个初次见面的客户(当然是想去卖铅笔),预先知道客户是什么职位、做什么生意的。就卖点铅笔这么简单的事,能讲十几个小时的课,做几晚上的练习,还考四回试!卖没卖出铅笔不重要,要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地琢磨:坐立神态,目光接触,提问题,挖掘客户需求,提供对客户有价值的解决方案(就用铅笔提供价值方案!),把握时间,寒暄问候,营造沟通氛围……扮演客户的老师手里都有一个清单,哪一点做得好就钩一下,没做好的或是老师忘了钩了,都从你的分数里减。老师才不管学员们的抗议,每期学员都抱怨“太简单,太机械了”,但照样得乖乖做、乖乖考,还真有不少考不及格的。

    所谓IBM人的专业形象和风格是认认真真地从“童子功”练出来的。后来从书里读到“不同方式的传授知识的效率”:如果只是单向的讲授和听讲,听讲人在课后只能记住1%~10%的内容;如果当堂交流、练习,能记住30%左右;如果课后短期内有意识地练习一次,能记住60%,也就极有可能从理论知识变成应用知识(applied knowledge)。如此看来,IBM的反复训练是有理论根据的,直训练到成为职业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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