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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锄头的女人

时间:2012-11-20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何玉茹 点击:

    我是一个农村妇女,一个不识字的农村妇女。

    我却有严重的失眠症,常常地,躺在床上,睁着一双大眼,一直睁到天亮。

    我的眼睛真的很大,年轻的时候还很美,双眼皮,一张永远晒不黑的白里透红的脸。可如今,大是大,却多了黑眼圈,还多了一嘟噜波浪一样的眼袋,脸也再不是白里透红,而是黄里透黑了。

    我住的村子,在一座省城的边上,省城一天天地在拆旧盖新,村里也在一天天地拆旧盖新。刚结婚到这村里的时候,住的是三间土坯房,后来土坯房换成了砖房,后来砖房换成了两层楼房,如今,两层楼房又换成了多层楼房了。

    房子自是愈换愈好,可日子,却愈过愈有点糟心了。

    我知道,我的失眠许多人不相信,他们会耷拉了眼皮说,不会吧,你?

    我懂他们的意思,他们无非是在说,你,一个不识字的人,失的哪门子的眠呀?

    我觉得他们那眼皮就像一扇紧闭的刀枪不入的门,它使一个被激怒的人找不到一点反击的办法。

    外人也就罢了,有时这扇门还出自我的亲人。

    我的亲人,丈夫李永志,还有女儿李小星。

    我的父母早就去世了,丈夫和女儿是我唯一的亲人。亲人应该是最叫人放松的人了,可和他们在一起,我总是有些紧张,就像一只进了狼群的羊,随时都可能被伤害一样。

    我知道不该这么想,亲人的关系怎么会是狼和羊的关系呢?可是,我管不住自个儿,一见到他们就紧张,一紧张就想到狼和羊,我不想做一只任人宰割的羊,就总是装得牛烘烘的,比他们还了不起的样子。

    丈夫大学毕业,是一名中学老师,今年退了休,每月还能拿到两千多块钱;女儿高中毕业,在离村子不远的一家工厂上班,每月也有一千多块钱的进项。我呢,每月的进项,羞死了,只有三百块钱,还一半是村里给的养老金,一半是分发报纸的报酬。报酬高点的活儿其实也有,比如打扫街道,每月三百元,可我不想干,我觉得那些瞧不起我的人会因此更瞧不起我。分发报纸虽说挣得少点,但报纸上有字,那些识字的人被一个不识字的人把字分在手里,这多少会给我带来一点莫名的快感。

    我不知道日子怎么就过成这样了,当初结婚的时候,李永志不要说中学老师,小学老师还没当上呢,每天和我一样,扛了锄头下地,锄不了一会儿就被我落出好远,谁见了谁说,李永志你比你媳妇可差远了。女儿就更甭说了,今年二十八岁,一半的年头都是靠我来侍候她的,十四岁之前,我上厕所她都要跟到厕所,半步不肯离开。过去的这些事,每天都像电影似的在我脑子里过两回。但我是不能说出来的,一说李永志和李小星就讥讽我:屋里怎么一股霉味儿啊?他们显然是不愿回想过去的,因为他们过去不如我。唉,亲人又怎么样,亲人也一样的势利呢。

    过去的事不能说,那就说当下吧,可当下的话他们更不想听,他们总是说,这话可别出去说,人家会笑掉大牙的。因为我总是把张三说成李四,把王五说成赵六。我心里其实明白是哪一个,但不知为什么一说就错了。我说的都是当下报纸上的消息,是看报纸的人念出来的。我愿意把报纸上的消息说给他们。可李小星还是刻薄地说,送报纸就送报纸,念报纸就免了吧。这时李永志就在一旁嘿嘿地笑,他也许是想缓解气氛,但也许就是幸灾乐祸,因为他笑的结果,总是让李小星对我愈发地不恭。逢到这时候,我的儿子李大星就会出现在我的眼前。他和李小星是双胞胎,十九岁的时候在一起车祸中被撞死了。我想,要是他还活着,就不会是李小星这样子。可是,他当真不会吗?

    那一年,大星开始交女朋友了,他爱那女孩子爱得发疯,可是有一天,女朋友忽然提出了分手,分手的理由竟是,她不想她爱的人的母亲是一个不识字的农村妇女。这话她是让李小星传给大星的,大星一听骑了摩托车就出门了,没多一会儿,就传来了摩托车和汽车相撞的消息。那一年,我多少次地在大星的坟前哭得死去活来,我说,大星,该死的是你这不识字的妈啊!

    我看见李永志和李小星也多少次地去过坟上,他们也都是单独去的,回到家里谁也不跟谁提起。平时他们也不提大星,就像大星压根儿没存在过一样。这让我的失眠更重了,我怀疑,他们是为了跟大星说我的不是才单独去的,在他们心里,一定是觉得大星的死全都该算在我的账上。他们要把这话明白地说出来也就好了,可他们谁也不说,对我跟往常一样,不亲热也不疏远,看我歪在沙发上睡着了,他们还拿件衣服给我披上。一披我就醒了,但我不敢睁眼,一睁眼他们就会像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似的,眼皮一耷拉就走开了。我一点不感激他们,他们要真对我好,就把眼皮抬起来,眼睛看着我说话。我也恨我自个儿,躺在床上睡不着,歪在沙发上倒睡着了,难怪人家说,失的哪门子的眠呀。

    这一天,我送完报纸回到家里,见李永志正坐在阳台上的小桌前吃早饭。

    每天我都能见到这样的情景:一抹阳光,一张小桌,两把藤椅,几盆月季花,明亮得叫人发晕的落地窗,一个坐在藤椅上吃饭或喝茶或看报的男人。

    我不得不承认这情景挺叫人心动的,要是我坐上另一把藤椅,和这个男人一起吃饭、喝茶或者看报,当然就更好了。但我知道,只要李永志在,那把藤椅我一辈子都不会坐上去的。因为那是他的地方。

    他的地方还有书房,书房里有两个书柜,一张书桌,一台电脑。平时他不是在阳台上,就是趴在电脑跟前。不知为什么,我一直对他的地方耿耿于怀,我说,一张餐桌还不够你吃饭吗?一张茶几还不够你喝茶吗?就那两本半书,哪儿不能放,还非要占个房间吗?这样的话我说过不止一遍,气得李永志多少天不理我,但我还是要说,他不顾我的反对,装修啊,买家具啊,做都做成了,我还不能说几句吗?他的书当然远不止两本半,两个书柜还装不下呢,可谁让他搞得我总是没来由地发慌呢,不这么说心里就更慌了。李永志倒是说过,怎么是我的地方,你也可以进来啊,书你也可以……可以翻啊。他不得不把读说成了翻。我就愈发地恼火了,我说,我才不进呢,我才不会有俩钱就烧包呢。我非常明白,李永志不是那种有俩钱就烧包的人,但我管不住自个儿的嘴。结果,我就不得不为自个儿的嘴付出代价:只要李永志在家,我就绝不靠近他的那些地方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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