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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锄头的女人(2)

时间:2012-11-20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何玉茹 点击:

    我不能靠近的还有李小星的“里间”。如今人们都把睡觉的地方叫卧室了,我却还是习惯叫“里间”。住平房的时候,大家都叫“里间”的,一住楼房,说改就改了,要是跟李小星说“里间”,她会装傻充愣地说,什么叫“里间”啊?我便会沉了脸说,别人忘本行,你李小星可不该。李小星也变了脸说,我说什么了你就至于这样?我和李小星常常这样地变脸,所以她的“里间”我也是绝不去的。最初她不在的时候我倒看过几回,窗帘、床单、沙发以及靠背垫都是大红大绿大黄的颜色,鲜亮得就如同走进了布店;地板上、窗台上、桌子上、床铺上……所有的地儿都干干净净,一尘不染。有一回李小星下班回来问我,你去我屋里了?我吃了一惊,嘴上说,怎么了,我就去不得了?李小星说,难怪地板上有根头发,我的拖鞋也撑得走样了。打那以后,我就再没去过她的“里间”。我也有我自个儿的地方。我的地方是书房隔壁的一个小“里间”。对面是我和李永志共同的大“里间”,但我很少去,多半时间都在我自个儿的地方。

    我的地方很简单,一只衣柜,一张三屉桌,一把椅子,一张单人木板床。木板床的下面,还有一张四方的小地桌,一只小板凳。吃早饭的时候,我就把小地桌和小板凳拉出来,一个人在这里吃。我喜欢明亮的阳台,但更舍不下这些旧东西,它们大多是我的陪嫁,我把它们当成一群穷亲戚,任何时候对穷亲戚都不能做势利小人的。它们确实样式老旧,做工粗糙,要不是我的拼力保护,李永志和李小星早把它们当垃圾扔掉了。我对他们说,扔它们就不如先把我扔掉。这话就像打架时忽然出现的匕首一样,吓得李永志和李小星立马就退却了。

    从平房往两层楼房搬的时候,我也说过这话,他们也有过一样的退却,但我还是觉得自个儿输得挺惨,到了到了,就只剩了这几样旧家具为伴了。依我的心愿,是要把那几间砖房留下来的,那里的每一块砖上都流过我的汗水,李永志上大学走后,房子是我自个儿找人盖起来的,那里的每一样东西都和我情深意厚。可是,李永志他们不干,村委会的人也不干,因为按照村委会的规划,平房是要一律推倒的,推倒后要建大片的厂房。我可以吓住李永志他们,却吓不住村委会的人,他们要是真当垃圾一样把我扔掉,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的。可两层楼还没焐热,村委会的规划又变了,要把两层楼房推倒,让大家住进鸽子窝似的单元房里去了。我坚持在两层楼房里住到了最后,直到推土机把围墙推倒,横冲直撞地来到窗下,我才被李永志和李小星一人一只胳膊拽了出来。我来到厨房,往锅里添些水,准备做我的早饭。我的早饭是一碗棒子面粥,半拉馒头,几根咸菜。多少年都是这么过来的,李永志早先也是。可这些年李永志把早饭改成牛奶、面包了,说一吃棒子面就闹肚子。我也闹,却是喝了牛奶闹,有一回在李永志的撺掇下喝了半杯,半天肚子都胀鼓鼓的下不去。我便知道,我和李永志这辈子都要你东我西地扯锯了。这真叫人难过,有时直想大哭一场,可是,一些事绝不会因为哭而改变一丁点的。粥做好了,我回到自个儿的“里间”,把小地桌、小板凳从床下拉出来。再到厨房盛粥时,发现李永志也在厨房,水管被他开得哗哗的,那只喝牛奶的玻璃杯在他手里反反复复地被搓洗着。

    我站在他的背后说,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这是报纸上早就说过的话。我最见不得他们在厨房哗哗地用水了。我把厨房也看成自个儿的地方。

    李永志没有回应,水仍哗哗地流,杯子却忽然嘎巴一声,像是碎了。

    果然,我看见他回转身,将一只碎成两半的杯子扔进了垃圾桶里。

    我吃了一惊,但还是问,好好的咋就碎了?

    他仍没回应,伸出一个指头在水里冲了冲,便离开厨房往他的阳台去了。

    那根指头像是被划破了。我不甘心地问他的后背,说呀,好好的咋就碎了?

    我听到他说,我怎么知道?

    声音很大,像是真的不知道,又像是忍无可忍了。

    我希望他是真的不知道,希望那是个劣质的杯子。可那杯子用了许多年了,有一回掉在地上都没摔碎。

    我这边端了粥回到“里间”,听到阳台那边有个女声儿响起来:

    耳边厢又听得初更鼓响,思想起当年事好不悲凉……

    我知道是李永志又在用假嗓儿了,这唱法在戏里叫青衣,电视里常有又高又丑的男人这么唱。

    我想,他要真是忍无可忍,就是因为我的那句话了,那句话干涉了他用水,还鹦鹉学舌学了报纸上的话,他曾说过,跟别人学倒不如说自个儿的话好。可就算是这样,他就至于忍无可忍吗?

    我把小“里间”的门关得紧紧的。李永志的假嗓儿仍是无孔不入。我不喜欢李永志忍无可忍,更不喜欢他发出这声儿。这点李小星倒跟我一致,李永志一唱,我们就像老鼠躲猫一样躲进自个儿的“里间”里。

    遭不幸掳金邦身为厮养,与程郎成婚配苦命鸳鸯……

    李永志一张口就是这段,不知听了多少回,我才把戏词听出来了。我想,戏词安我身上倒合适,我是多么苦命啊!

    吃完早饭,我就扛起锄头出门去了。李永志仍在唱,即便不下地,我也不能在家里待了。经过客厅时,见李永志站在窗前,面朝了窗外,肩膀随了一个长长的拖腔有些抽搐。我不能分辨他是真的在哭还是拖腔闹的,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觉得他要回过头时,我急忙开门走了出去。肩上这把锄头,也是和小地桌一样放在床底下的,它长把短身,玲珑轻巧,是我当年从娘家带过来的,锄刃磨得几乎都快如镰刀了。放在床底下的还有铁锨、三齿什么的。这些东西他们也曾要扔掉,说我承包的那七分地给别人种算了,这房子没地下室,往哪儿搁呀?我说,有我待的地儿就有它们待的地儿。其实,我觉得阳台上是放这些东西的最好的地儿了,可李永志要在那里放圆桌、藤椅,我只好就把它们委屈到床底下了。我对它们说,你们是粗人,粗人是不能上台面的。可我又对李永志说,它们是宝贝,没有它们就没有你的今天。我的言外之意,自是指他上大学那几年,我全凭了它们挣工分在家养活他。李永志倒也没否认,他有些软弱地说,那就挂到阳台的墙上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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