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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卫斯理系列)(11)

时间:2012-11-04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倪匡 点击:

    有一个人在门口搭口:“这样的情形,神仙也没有用,别说医生了!”
    我循声看去。看见刚才我一进门就遇到的三个人,正在门口,可能是喧闹声吸引了他们来看热闹的,那句话,就是其中一个人说的。
    那个捱了骂的的人,到这时,才算是缓过一口气来,指着那三个人,十分不满:“你们快离开吧!就是因为我对你们所说的事表示了一点兴趣,才会有这种倒霉的事发生!”
    我在这时,并不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而且也不想去研究,因为对一个酒狂证的患者而言,任何细小的事故,都可以演变为不可收拾的大祸害。我只是在考虑,该把船长送到什么医院去,替他进行彻底的治疗。我考虑到的第一人选,自然是原振侠医生。
    原振侠医生其实亦不能算是一个好医生——他的杂务太多了,但是他有一个长处,像船长这样,由于心理沉重的负担而形成酗酒,以致成为酒狂症患者的情形,堪称疑难杂症,原振侠医生对付疑难杂症的本事,倒还在一般医生之上。
    正当我这样想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大呼小叫的声音:“天,你是卫斯理,我认出你来了,你是卫斯理!”
    我不禁皱了皱眉,任何人都不喜欢被人指着这样叫嚷的。我用不是很友善的眼光去望着那个十分兴奋、几乎手舞足蹈的人——他就是那三个人之一,刚才在门口,拿出一张哈山的名片,令得俱乐部职员对他前倨后恭的那个人。
    我冷冷地道:“认出什么人,值得那么高兴?像开了一个金矿一样。”
    谁都听得出我是在讽刺他,那人却一点也不觉得,而且更加兴奋,他真的手舞足蹈起来,而且叫:“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到这个城市来?就是想找你,见到你,比开金矿更好!”
    从他的神情和动作来看,他是真的感到高兴,而且是异乎寻常的高兴,那不禁使我莫名其妙,自然,我也不免多打量了他几眼,这个人身形十分强壮,一望而知是长期在海上讨生活的人,他有着一头红发,本来有着一股剽悍的神情,这时却快乐得像小孩子一样。
    我迅速地在记忆中搜索,想知道以前是不是见过这个人,可是没有结果。
    在这时候,那人已大踏步向我走了过来,不由分说,双手一起抓住了我的右手,用力摇着,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热情,简直叫人受不了。
    这种情形,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人家把你当作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可是在你的记忆之中,根本没有这个人的存在。
    我本来想跟他客气几句,可是又急于把船长送到医院去,所以我抽出手来,十分冷淡地道:“对不起,我好像并不认识你!”
    那人在我抽开了手之后,双手仍然维持着握住我手的姿势,叫了起来:“我是毛斯,毛斯。麦尔伦!”
    他在叫出了这个名字之后,脸上所表现出来的热情,有增无减,一副希望我扑上去拥抱他的样子,那真令人又好气又好笑,我叹了一声向其余人望过去。
    那人一叫出了我的名字之后,周围的人,都曾发出一些表示知道我是什么人的声音,这时,我向各人望去,是想在各人的反应之中,看看各人是不是也知道毛斯。麦尔伦是什么人!
    可是很显然,各人和我一样,根本不知道毛斯是何方神圣!
    一时之间,大家都静下来。
    这时,气氛相当尴尬,那自报了姓名的毛斯,窘得一头红发,几乎都要竖了起来。
    他搓着手,仍然用十分殷切的目光望着我:“卫先生,你至少应该记得麦尔伦这个姓氏!”
    他的声音,又诚恳又充满了希望,这倒令我产生了丝歉意、又想了想,可是仍然没有任何印象。
    这时候,在旁观者之中,已经有笑声传了出来。有一个人叫:“如果你的姓氏是麦哲伦,卫先生一定有印象!”
    麦哲伦是历史上著名的航海家,我自然知道。那人一叫,毛斯用十愤怒的目光,瞪了那人一眼,我不想再有冲突,只好道:“还有什么提示?”
    这样一说,气氛就轻松了不少,毛斯指着自己的头发,连声道:“红头发,红头发是麦尔伦一家的特微!”
    我又尽量在记忆中搜寻,可是仍然找不出两者之间的关系,所以只好向他十分抱歉地摇头,这时,另外又有人开玩笑地叫:“再来一个提示!”
    毛斯的神情有点咬牙切齿,他叫了出来:“潜水!”
    而不等我再说什么,他又道:“我叔叔保留了和你一起拍的照片,所以我才从出你来的!”
    看样子,我要是再认不出他是什么人来,他会把我当作大仇人,但是这时,我己经想起他该是什么人了!
    并不是我的记忆力不佳,而是一来,事情相隔得相当久远,有若干年了。二来,我根本没有见过他,我曾认识的是另一位麦尔伦先生,应该是他的叔叔!
    而单凭这一点,这个人一叫他自己的名字,就希望我认出他是什么人来,也未免自视太甚,令得他发窘,是他咎由自取,与人无尤!
    他的叔叔,麦尔伦先生,曾是出色的潜水家,在若干年前,我、麦尔伦和另外一个叫摩亚的年轻人,曾在大海之中有一段奇诡莫名的经历,在这段经历之中,我,卫斯理,由于极度惊恐的刺激,而变成了疯子,在进了疯人院,若不是万分之一的幸运机会,只怕我就会一直在疯人院中度过。
    而那位曾经是世界最出色的潜水员的麦尔伦,当时已经退休了大半年,那年他三十八岁,仍然体壮如牛,可是同样由于受不了恐怖的刺激,情形比我更坏!把一支来福枪的枪口,塞进自己的口中,然后,再用绳子连结枪机,放枪自杀!
    那件奇诡莫名的事,我自然记得,曾记述在《沉船》故事之中,印象异常深刻,可是麦尔伦这个姓氏,毕意淡忘了,不是那么容易想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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