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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范·卷五 子下(5)

时间:2023-02-08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司马光 点击:

  养老送终,人之大事

  【原文】葬者,人子之大事。死者以窀穸为安宅,兆而未葬,犹行而未有归也。是以孝子虽爱亲,留之不敢久也。古者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逾月。诚由礼物有厚薄,奔赴有远近,不如是不能集也。国家诸今,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盖以待同位外姻之会葬者适时之宜,更为中制也,《礼》:未葬不变服,啜粥,居倚庐,寝苫枕块,既虞而后有所变,盖孝子之心,以为亲未获所安,已不敢即安也。

  【译述】父母去世后安葬,是为人子女的一件大事。死亡的人把墓穴当作房屋,为死者选好墓地却未埋葬,就像活人出行而没有归家一样。因此孝子虽然很爱戴他的父母,但是留下他们的遗体也不敢太久。古代规定皇帝死后七个月下葬,诸侯五个月,大夫三个月,一般士民则是一个多月。由于送葬的礼物有厚薄,来参加葬礼的亲戚有路程远近之别,所以不这样分别规定期限,那些参加葬礼的人和礼物就不能聚齐。国家法令规定,王公以下的人死后三个月都要安葬,大概是要等待亲戚朋友都能会齐,这样更合适。《礼记》说:亡父亡母没有安葬,子女不能更换丧服,只能吃点稀饭,住在临时搭盖的简陋的棚子里,睡在草席上面,以土块为枕头。等到亡父亡母埋葬拜祭以后,穿戴居处才能有所改变。这大概是因为孝子的内心觉得父母没有安葬,自己也不敢安居。

  【原文】汉蜀郡太守廉范,王莽大司徒丹之孙也。父遭丧乱,客死于蜀汉,范遂流寓西州。西州平,归乡里。年五十,辞母西迎父丧。蜀都太守张穆,丹之故吏,重资送范。范无所受,与客步负丧归葭萌。载船触石破没,范抱持棺柩,遂俱沉溺。众伤其义,钩求得之,疗救仅免于死,卒得归葬。

  【译述】东汉蜀郡太守廉范,是王莽的大司徒廉丹的孙子。父亲遭遇战乱,客死于蜀汉,廉范就寄居在西州。西州平定之后,他回到家乡。五十多岁的时候,他辞别母亲到西蜀去迁葬亡父。蜀都太守张穆是廉丹的部下,送给廉范很多钱财,廉范一点也不接受,与别人一起带着亡父的棺柩步行回到葭萌县。他们乘坐的船只触石破裂沉没,廉范抱着父亲的棺柩一起沉入水中,众人为他的孝心所感动,将他和棺柩一起救起。经过抢救治疗,他没有死,终于回去安葬了父亲的棺柩。

  【原文】宋会稽贾恩,母亡未葬,为邻火所逼,恩及妻栢氏号泣奔救。邻近赴助,棺榇得免,恩及栢氏俱烧死。有司奏,改其里为“孝义里”,蠲租布三世,追赠恩显亲左尉。

  【译述】宋代会稽的贾恩,母亲去世还未来得及安葬,正碰上邻居失了火,烧到了自己家的院子里。贾恩和妻子栢氏一边哭泣,一边救火。邻近的人都赶来帮助救火,母亲的棺柩终于保住了,但贾恩和他的妻子却都被烧死了。地方官奏请皇上,因此而将贾恩居住的这条里弄改名为“孝义里”,免除这里的人三代的租税,并追封贾恩为显亲左尉。

  【原文】会稽郭原平,父亡,为茔圹凶功不欲假人,己虽巧而不解作墓,乃访邑中有茔墓者,助之运力,经时展勤,久乃闲练。又自卖丁夫以供众费。窀穸之事,俭而当礼,性无术学,因心自然。葬毕,诣所买主,执役无懈,与诸奴分务,让逸取劳,主人不忍使,每遣之。原平服勤,未尝暂替。佣赁养母,有余聚以自赎。

  【译述】会稽的郭原平,父亲去世,修造墓室不愿意用别人,但他自己虽然心灵手巧,却不会修造墓室,于是他寻找镇上专门营建墓室的匠人,帮人家干活,经过一段时间的勤学苦练,他终于学会了。他又出卖相当与十个劳动力的徭役,来解决为父亲下葬所需的费用。营造墓穴,应当既简单又符合礼仪,本来也没有什么学问,只要心诚合乎礼法就可以。郭原平安葬父亲后,就去那些买他劳动力的买主家,非常勤恳地干活。他与那些和他一起干活的佣人奴仆分工的时候,总是把轻松的活让给别人,自己选择累活。主人不忍心使用他,常常让他回去,但原平服役毫不懈怠,从没有让别人替代过。他靠为别人做佣人来养活母亲,如果生活有余,就赎回那些出卖的劳役。

  【原文】海虞令何子平,母丧去官,哀毁逾礼,每至哭踊,顿绝方苏。属大明末,东土饥荒,继以师旅,八年不得营葬。昼夜号哭,常如袒括之日,冬不衣絮,暑不就清凉,一日以数合米为粥,不进盐菜。所居屋败,不蔽风日,兄子伯与欲为葺理,子平不肯,曰:“我情事未伸,天地一罪人耳,屋何宜覆?”蔡兴宗为会稽太守,甚加矜赏,为营冢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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