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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范·卷五 子下(3)

时间:2023-02-08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司马光 点击:

  【原文】唐宣歙观察使崔衍父伦为左丞,继母李氏不慈于衍。衍时为富平尉,伦使于吐蕃,久方归。李氏衣敝衣以见伦,伦问其故,李氏称伦使于蕃中,衍不给衣食。伦大怒,召衍责诟,命仆隶拉于地,袒其背,将鞭之。衍泣涕终不自陈。伦弟殷闻之,趋往以身蔽衍,杖不得下,因大言曰:“衍每月俸钱皆送嫂处,殷所具知,何忍乃言衍不给衣食?”伦怒乃解。由是伦遂不听李氏之谮。及伦卒,衍事李氏益谨。李氏所生次子,每多取母钱,使其主以书契征负于衍,衍岁为偿之。故衍官至江州刺史而妻子衣食无所余。子诚孝而父母不爱,则孝益彰矣,何患乎?

  【译述】唐代宣歙观察使崔衍的父亲崔伦担任左丞,继母李氏对崔衍不好。

  崔衍其时担任富平尉,父亲出使到了吐蕃,很长时间后才回来。李氏故意穿着破衣服去见崔伦,崔伦问她为什么穿这么破烂的衣服,李氏就谎称丈夫出使吐蕃期间,儿子崔衍不供给她衣食。崔伦听后大怒,把崔衍叫来责骂,并命令仆人将崔衍摁翻在地,揭开后背,要鞭打他。崔衍只是哭泣,但不自己说明原委。崔伦的弟弟崔殷获悉后,赶快跑去用身体遮蔽住崔衍,使得鞭杖不能打住崔衍。崔殷大声说:“崔衍每月的俸钱全部都送到了嫂子那里,我都知道,怎么忍心说崔衍不给衣食呢?”崔伦的怒气这才消解。从此之后,崔伦不再听李氏的诬告。等到崔伦死后,崔衍侍奉李氏更加谨慎。李氏所生的次子,经常向别人借钱,然后与债主订立契约,让崔衍来付债,崔衍每年都为他偿还债务。因此,崔衍官至江州刺史,薪俸非常优厚,但他的妻子儿女仍然生活困难。子女非常孝顺而父母不慈爱,那么他的孝顺的美名就更加远扬,这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媳妇不孝儿之过

  【原文】或曰:妻子失亲之意则如之何?曰:《礼》:“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

  【译述】有的人说:儿媳妇如果不孝顺公婆,那该怎么办呢?《礼记》对这个问题作了回答:“儿子非常喜欢他的妻子,但父母亲不喜欢,只能休掉。儿子不喜欢他的妻子,但父母亲说:‘她很会侍奉我。’那么儿子就得和他的妻子过下去,白头到老。”

  【原文】汉司隶校尉鲍永,事后母至孝。妻尝于母前叱狗,永去之。

  【译述】汉代的司隶校尉鲍永,对后母非常孝顺。他的妻子有一次当着母亲的面呵斥狗,鲍永就把她休掉了。

  【原文】齐征北司徒记室刘,母孔氏,甚严明。年四十馀未有婚对,建元中,高帝与司徒褚彦回为娶王氏女。王氏穿壁挂履,土落孔氏床上,孔氏不悦,即出其妻。

  【译文】齐征北司徒记室刘,母亲孔氏,治家非常严明。刘四十多岁的时候还没有娶上媳妇,建元年间,高帝和司徒褚彦回为他娶王氏女为妻。一次王氏在墙上钉钉子挂鞋,尘土掉在孔氏的床上,孔氏有些不高兴,刘就此修掉了自己的妻子。

  【原文】唐凤阁舍人李迥秀,母氏庶贱,其妻崔氏尝叱媵婢,母闻之不悦,迥秀即时出妻。或止之曰:“贤室虽不避嫌疑,然过非出状,何遽如此?”迥秀曰:“娶妻本以养亲,今违忤颜色,何敢留也!”竟不从。

  【译述】唐代凤阁舍人李迥秀,他的母亲出身很低贱,妻子有一次呵斥奴婢,母亲听后很不高兴,秀立刻就休掉了妻子。有人劝他说:“你妻子虽然不避嫌疑,伤害了你母亲,但她的过失还不致于如此,为什么这么急噪呢?”李迥秀回答说:“我娶妻子就是为了赡养母亲,如今妻子竟给母亲脸色看,我怎么敢再留她呢?”最终还是没有听从劝告。

  【原文】后汉郭巨家贫,养老母,妻生一子三岁,母常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给,共汝埋子。子可再有,母不可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二尺余,得黄金一釜。或曰:“郭巨非中道。”曰:然以此教民,民犹厚于慈而薄于孝。

  【译述】东汉郭巨家里很穷,奉养着老母亲。妻子生下一个孩子已经三岁,郭巨的母亲常常自己少吃一点东西,省下来给小孙子吃。郭巨对妻子说:“咱家贫穷而不能让全家人都吃饱,你与我一起把孩子埋掉吧。孩子我们还可以再生,但母亲不可再有。”妻子不敢不同意,于是掘了一个二尺深的坑,却意外地发现里边有一锅黄金。有人议论说:“郭巨虽然是个孝子,但他的做法不仁道。”我们说:尽管用这样极端的事例来教化民众,而民风仍然是厚于慈爱,薄于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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