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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观音(二十三)(2)

时间:2012-04-01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海岩 点击:

    我愣愣地,说:“当然。”

    律师点一下头,眉目间没有一点表情,她那张从来不笑的脸上向来就看不到任何喜怒哀乐。她接下去说:“还有一种辩法,就是辩你无罪,如果成功,你就可以彻底洗脱这件事,清清白白地出去了。但是,辩无罪把握不大。现在只有你哥们儿刘明洁答应到时候出庭把当时的情况说一下,证明你事前表示过要把钱上交给边晓军,事后也和他谈到过钟宁和边晓军都同意这钱留给你。法庭如果来信他的证言,这笔回扣基本上就符合公开的要求了。至于说没有走账,那是钟宁和边晓军的事,不应由你负责。

    但这样辩稍稍有点牵强,还要看控方的证据强不强,有没有新东西,所以不敢说有把握争取到无罪的判决。我这么辩,万一失败,那法庭就会判你有罪,一旦判你有罪,恐怕连缓刑也争取不下来了。因为高法过去有个规定,凡是拒不认罪的,不适用缓刑。一旦判了你实刑,你就真的要在监狱里蹲上它几年了。所以,你到底是想让我做有罪的辩护争取判一个缓刑先出来,还是要无罪的辩护去碰碰运气,这两种选择你必须想清了,你必须有个明确的意见,我好按你的意见进行辩护。咱们统一了意见,明天在法庭上还得打好配合。“

    我一时无措,脑子里有些乱,怎么也理不清头绪似的。我只有求助律师,这个可能还不到三十岁的像个严肃的大姐姐似的女律师,现在在我眼里几乎无所不通。

    我问:“如果,你做有罪的辩护,争取到缓刑有几成把握?”

    她说:“百分之九十。”

    我再问:“如果做无罪的辩护,判无罪有几成把握?”

    律师没有马上回答,仿佛需要心算似的,沉默了一下,才说:“百分之二十。‘”

    我也沉默了,抬眼看律师还在盯着我,那目光像有重量似的落在我的心上,压得我透不过气来。

    “你说呢,”我问,“你说应该怎么选择?”

    “各有利弊。”

    律师的回答简单、干脆,而且无懈可击。我闷闷地说:“你问过安心吗,她希望怎么样?”

    “问过,昨天我和她详细谈了,我是把她当做你的亲友征求她的意见的。我应该征求她的意见吗?”律师反问了一句。

    “应该,她是我亲人,她代表我的亲人,代表我的家庭。她怎么说呢?”

    “她说,这事,还是由你自己决定。”

    “她没说一点倾向性的意见吗?”

    律师想了想,说:“没有。她当然很希望你能早些出来,但他怕你认了罪,心里不通,怕你会一辈子不快乐,怕你今后背上这个罪名,一辈子的前途都受影响,她怕你一辈子生活在这个阴影里。”

    律师停下来,等着我表态,但我依然低头不语。律师没急着催我,像是有意给我思考的时间,停了一会儿,她还是开了口:“其实,你即使不认罪,法院判你有罪,你的罪名还是成立的,一样会一辈子跟着你,一辈子影响你。我觉得是一样的。所以,我觉得你不如争取一个缓刑先出来。”

    律师终于说出了她的倾向,她说完看着我,看我如何在这场俄罗斯轮盘赌式的游戏中下注。我记得美国有一个老电影叫《猎鹿人》,我以前看过这个碟。说的是几个美国俘虏被一群越南士兵退着用装了三颗子弹的左轮手枪顶住自己的脑袋,供越南士兵打赌,六个弹匣装三颗子弹,顶住自己的太阳穴打,生与死的机率一半一半,而且让你自己选择,太残酷了,当时看着就觉得残酷!现在,我感到自己就像那个用枪顶着自己脑袋在钩扳机前浑身哆嗦的美国大兵。

    律师补充了一句:“这仅仅是我个人的意见,最后还是你自己决定。”

    我命令自己停止徒劳无益的思索,停止内心深处的颤抖,我抬头,看律师,我又命令自己发出的声音要镇定自若。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这时候我干吗要装得这么无畏和果断。

    我说:“我要无罪!”

    律师看了我半天,她看了我半天,才点了点头。一句话都没有再说。

    第二天,法院如期开庭。这是个小案子,来旁听的人不多,所以我一被押进法庭就很容易地在旁听席上找到了安心。她坐得不算太靠前,目光一直在看我。她的脸上向我传达着一种不露形迹的微笑,那微笑中的温暖含意只有我懂,我在那一瞬间突然感到她像我的母亲。

    其他旁听者我都不认识,但一群俩一伙散漫地坐着,有点像哪个大学的学生自愿来观摩庭审实况的。

    除了安心的微笑外,我到今天为止,几乎不能完整地回忆那次审判的情形。我记得那天钟宁和边晓军都去了,他们是作为证人而不是旁听者去的。钟宁上场时我很冷静地和她相视,我的目光尽量心平气和,而她却依然是一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架式,她作证时的语音腔调也依然是那么咬牙切齿不肯饶人。我知道,钟宁的个性、地位、文化修养和她的年龄,都还没有让她学会宽恕。

    在我的印象中,那天律师的表现还是可以的,至少那振振有词的架式使人相信她在个人水平方面基本上没掉链子。她发表的辩词的核心观点,就是我拿的这笔回扣是上交给公司后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又返还给我的,因此在性质上已经属于公司对职员的奖励。我也按照她这个论点,向法庭陈述了我如何把钱交给边晓军,如何跟钟宁说这事儿以及边晓军和钟宁如何答复我等等事实。对于我的陈述,控方的证据似乎驳斥得很轻松,先是边晓军面无表情地作证说,不记得我曾交给他两万元回扣款这回事,后是钟宁高腔大嗓地否认我在送她上飞机去南京的路上跟她说过这事。边晓军从走进法庭作证到作完征走出法庭,目光始终回避和我对视,他只看着法官和检察官说话,让他离场便低头数步似的走了。钟宁则一进场就盯住我,作完证又看我,脸上还露出得意和恶毒的笑来。我依然用平和的目光看着她,想让她在这平和的目光中良心受责,但直到她离场我也没看出她对自己这一套阴谋和伪证,有半点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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