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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第十二章)

时间:2022-02-18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严歌苓 点击:
芳华(全文在线阅读)  >       第十二章

    我不知道当时刘峰那么做是不是不想活了。用他的命带路,必要,似乎也不必要。刘峰等候救护车的岔路口离包扎所不到七公里,假如驾驶员先把他送进急救帐篷,再掉头给××团送弹药给养区别也就是三四十分钟,几百个弹尽粮绝的军人无非延长三四十分钟的弹尽粮绝。没错,那三四十分钟里,有遭遇敌人袭击的可能,也有太平无事的可能。事后看,确实太平无事;××团的无线电被炸毁,稀里糊涂脱离了作战,此后的两天都没有被卷入战事。我也不知道,刘峰选择冒死帮驾驶员送给养弹药,是他高贵人格所致,还是想创造一个英雄故事。也许他跟何小嫚一样,潜意识里也存在着求死的愿望。这个秘密愿望是在林丁丁叫喊“救命啊”的刹那开始萌生。也许晚一些,那念头萌生在我们全体对他反目的时候。

    刘峰在那个卡车驾驶员发疯一样开着车往包扎所赶的时候,心里是狠狠的,赶吧,赶不及了,你赶不过我动脉流出的血。卡车被开进一个个弹坑水洼,泥水溅到两侧车门的玻璃上,刘峰被惊醒。驾驶员见他醒来,咋呼带出哭腔:“你个舅子!你诓老子!你不想活,你莫要死在老子的车上嘛!”刘峰露出得逞的微笑:这就是他要的,他的死将创造一个英雄故事,这故事会流传得很远,会被谱成曲,填上词,写成歌,流行到一个女歌手的歌本上,那个生有甜美歌喉的林丁丁最终不得不歌唱它,不自禁地在歌唱时想到他,想到他的死跟她是有关系的,有着细细一根纤毫的关系,但她脱离不了那关系。夏夜,那一记触摸,就是他二十六岁一生的全部情史,你还叫“救命”?最终送命的是我。在卡车狂奔发出快散架的声音中,他称心如意地看着泥浆在玻璃上溅着礼花。刘峰想到这里,眼睛看着被泥浆彻底弄浑的玻璃窗,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

    刘峰被送到包扎所已经是深度昏迷。驾驶员此刻对刘峰已经形成英雄崇拜情结,为他献出三百毫升的O型热血。刘峰的事迹是从驾驶员口中传出的。正好军区一个记者在这个包扎所采访,就把事迹写成了报道,叫作《与生命逆行》。

    那篇报道和何小嫚的报道前后脚见报。我当时还是这行的新手,看了这两篇报道,只觉得哪里不对劲,不是那么回事,可说不出所以然。我遗憾那两篇报道不是我写的。无论如何,我了解的他们,是多出许多层面的。

    何小嫚在一篇五千字的报告文学里是这么个形象:柔弱而倔强,坚韧而充满理想主义,一副瘦削的铁肩膀把一个重伤员背了十几公里路,背过山谷河滩,背过蛇蝎横行的丛林,背过敌人出没的村落,从死亡边缘背回人间。何小嫚读到这篇报道时不相信那个女主人公是自己。她把经过回想了一遍又一遍,怎么也跟报道不像一回事。大致是这样一个经过:她和另外一个年轻的男护理员搭乘一辆运输烈士尸体的卡车回包扎所,卡车误入雷区,车被炸毁,驾驶员和副驾驶员当场牺牲,那个同行的男护理员腿部负伤,她搀扶他步行十多里地,途中碰到一个纪录片摄制组,用装载摄制设备的车把他们送回了野战医院。何小嫚在搀扶男护理员行军的途中,他过度疲劳,走不动了,可是又不敢停留,她确实背过他一小段路,而不是报道里写的那样:背着受伤的战友跋山涉水。那战友十七八岁,典型的四川山民,瘦小结实,怎么也超过一百斤,毙了她她也不可能背着他强行军十几里!有那么一段路程,她用裹尸布缠住他,一头用绳子系在自己腰上匍匐前进,布很快磨得褴褛不堪,她哭着求他跟她一块儿爬,最后他们沿着公路的草丛爬行了一两里地,遇上了摄制组的车。

    何小嫚也认不出报纸上的照片:一个穿着护士白衣的女兵坐在树根上,背后的晾衣绳上飘着若干洁白的床单,夕阳照在她年轻的脸蛋儿上,她手指尖捏着一枝野花,花瓣似乎挠痒了她的嘴唇。照片上的女护士是好看,好看得跟一首诗似的,那种让人一念就肉麻的诗。照片旁边的一行字为:“战地天使何小嫚”。报道刊登后的第二天,她清晨上早班,刚出门就被门对面两棵树上拴着的一条横幅吓回去了。横幅上的大字为:“响应军区号召,掀起向何小嫚同志学习的热潮!”

    她退回门内,感觉像遭了伏击。她四岁那年父亲出门,也是看到一条横幅,赶紧退回家门的。那是相反的总动员,动员人们起来打倒身为右倾分子的父亲。他只是睡一夜觉的工夫,人们全动员起来,联合起来,将他打倒了:他好端端地睡觉做梦,人们在外面拉出标语用“右倾”二字伏击了他。小嫚跟父亲一样,轻轻把窗打开一条缝儿,想看看“伏击”她的横幅标语是不是还在那儿,是不是自己刚才看花了眼。确实在那儿,大红底子,金黄大字。她关上窗,真的,她好端端地睡觉,也是让人伏击了。荣誉不能伏击一个人吗?她在屋里转了一圈,又一圈。怎么出门?早班正等着她去上呢,可是见了人该说什么,该拿出什么姿态和神态?一个被众人“学习”的人该是什么样子?

    十分钟后,正在扫院子和跑操的年轻护理员们看见的何护士,跟昨天是不一样的:黑色半高跟皮鞋,白底带天蓝点点的衬衫,蓝色军服裙刚达到膝盖上。头发最精彩,在脑后堆了一个丰厚的大发髻,把后脑勺和脖子的线条拉长了,山沟里的人用他们的褒义词形容这头发:洋气。门口的横幅大标语把小嫚吓回去之后,她用于抵御的方法就是把自己装扮起来。标语上的何小嫚似乎不是她,跟报纸上的大照片中那个“天使”一样,是另一个人,她的一番装扮,似乎在往那个人靠拢。她花了十多分钟收拾她的头发,那曾经被弟弟揪被叫作“屎橛子”的粗黑头发;她把那一堆浓厚得曾令我们质疑的头发在脑后盘起,又在脸上擦一层极薄的粉,再把嘴唇点上一层谁也察觉不出的颜色,然后她瞪着脸盆架上的小镜子,看里面的面孔是不是像那另一个人,是不是跟报纸上的照片靠近了些。接下去是选择服装:她一共两件便衣衬衫,一件纯白色,一件带蓝点儿。带蓝点儿那件是跟丈夫结婚时买的,结婚合影里她穿的就是它。结婚合影里的她也不像她,像天下所有为嫁人而嫁人的新娘,一生过到头才发现,就在结婚照上鲜亮过幸福过。她的半高跟丁字形黑皮鞋也是结婚照的行头,穿上它们她就一米六〇了,总不能让向你学习的人失望。报纸照片上的“天使”何小嫚虽是坐着,但两条腿摆成了舞姿,显得十分修长,于是整个人看上去就高挑许多,起码一米六五,虽不及郝淑雯,但至少跟林丁丁一般高矮。她把军服裙的裙腰往上提了一截儿,裙摆下的腿露得多一些,她深知自己就这双腿最值得招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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