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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酷仙境(洞穴、蚂蟥、塔)(6)

时间:2019-12-13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村上春树 点击:
 
  “是祖父,毫无疑问。他那人心细得很。”
 
  “果然。”我说,“能爬绳子?”
 
  “当然,”女郎道,“爬绳子从小就很拿手。没爬过?”
 
  “那么你先爬。”我说,“爬到顶朝下晃晃电筒,我再开始爬。”
 
  “那样水可就淹上来了,还是一起爬好,不好么?”
 
  “爬山时原则上一条绳子一个人。因为绳子强度有问题,再说两人一起爬不容易,时间也花得多。况且就算淹上来,只要抓住绳子也总可以爬上去。”
 
  “真看不出你这人倒挺勇敢的。”女郎说。
 
  我猜想她可能再吻我一下,在黑暗中静静等着。不料她没有理睬,已开始迅速上爬。我双手抓住岩角,仰望她随着胡乱摇晃的电简光束往上爬去。那光景恰似酩酊大醉的魂灵踉踉跄跄地返回天空。凝望之间,我很想喝一口威士忌。但威士忌装在背部的背包中,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如此摇摇欲坠的状态下扭过身体卸下背包从中取出威士忌瓶子。于是打消这个念头,而代之以在脑海中想象自己喝威士忌的情景。整洁幽静的酒吧,装着核桃的大碗,低声流出的MJQ的《旺多姆》旋律,60ML大杯冰镇威士忌。我把酒杯置于台面,袖手注视良久。威士忌这东西一开始是要静静观赏的,观赏够了才喝,同对待漂亮女孩一样。想到这里,我发觉自己没有西服和轻便风衣。我所拥有的像样西服全被那两个神经病用刀子割得体无完肤。糟糕!该穿什么衣服去呢?去酒吧之前需要先解决西服。我打定主意:做一套藏青色苏格兰呢料西装好了。青色要格调高雅,纽扣三个,肩部要浑然天成,腋下要不收紧的传统样式,就是60年代初乔治·佩帕德穿的那种货色。衬衫要蓝色的,蓝得沉稳而略带漂白之感。质地为厚实的牛津布,领口色调则尽可能普通正规。领带双色条纹即可。红与绿。红为锗红,绿则如怒涛翻腾的大海,或者蓝也未尝不可。我要去一家时髦的男士用品店购置齐全,穿戴好再走进一间酒吧,要一大杯苏格兰冰镇威士忌。蚂蝗也好夜鬼也好带爪鱼也好,任凭它们在地下世界横行霸道。我可要在地上世界身穿藏青色苏格兰呢料西装,品味苏格兰进口的威士忌。
 
  蓦地注意到时,水声已经停了。大概洞穴已不再喷水。或许水位过高而听不到水声。但对于我,似乎怎么都无所谓。我已下定决心,无论如何要活下去,并使记忆失而复得。任何人都再也别想随心所欲地操纵我。我恨不得对全世界高喊,任何人都再也别想随心所欲地操纵我!
 
  可是,在这黑洞洞的地底下体附岩石之时,随即高喊也全无效用。于是我并不喊,而歪头向上打量。女郎爬得比我想的高得多,不知已拉开几米距离,若以商店楼层计算,怕有三四层了——已到女服柜台或和服专场。我无可奈何地想,这石山究竟有多高呢?我和她已经爬过的那部分都已有相当的高度,而若继续扶摇直上,其整个高度必然十分了得。我曾一度兴之所至地步行上过26层高楼,但这次登攀似乎还不止那个高度。
 
  不管怎样,黑漆漆望不见下面反倒不失为好事。虽说我是登山老手,但若在没有任何装备的情况下只穿普通网球鞋危危乎爬到如此高处,也必定吓得不敢俯视。这无异于在摩天楼正中不借助安全绳和吊车来擦拭玻璃。什么也不思不想地一个劲向上攀登当中倒还算好,而一旦停住脚步,不容我不为这高度而渐感心神不安。
 
  我再次歪头仰望。看样子她还在奋力攀援,电筒光同样摇来晃去。较之刚才,位置已高出许多。她的确善于爬绳,如她本人所说,但也实在高得可观,高得近乎荒谬。归根结蒂,那老头儿何苦逃窜到这等神乎其神的场所。如能挑一个简便易行的地方静等我们到来,我们也大可不必遭此劫难。
 
  如此呆呆思考之间,头上好像传来人的语声。抬头一看,但见小小的黄色光点如飞机尾灯缓缓闪烁。估计她总算到顶。我一只手抓绳,一只手拉过电筒,朝上边送出同样的信号。
 
  又顺便往下照了照,想看看水面升到多高。但电筒光很弱,几乎什么也看不清。黑暗过于浓重,除非相当靠近,否则根本看不出究竟。手表指在凌晨4时12分。天还未亮,晨报尚未派发,电车尚未启动。地上的人们应当还在酣然大睡。
 
  我双手攥紧绳索,深深吸了口气,慢慢向上攀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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