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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地低于爱情(7)

时间:2009-07-13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叶倾城 点击:

  原来果香也可以是诱惑,尤其是熟透到即将烂醉如酒。隔着黑暗,她仿佛看见猕猴桃上的噬痕,她的,以及他的。她曾经在他肩上留下那么多咬,他承接,偶尔轻轻呜咽一声。

  他对她,很好,带她经过脏乱差的街道,去城中的桃花源,多半都叫会所或者俱乐部。他给她买钻戒,笔记本电脑,GUCCI的裙绿如九寨的水。男人刷卡的时候,脸上常有一个恍惚的笑:我知道我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我只能指望你爱上我的钱,看在钱的分上给我一点幸福的幻象。她有时候想象自己是一个清纯善良、视金钱为粪土的女子,有如所有口袋爱情小说的女主角,但她不是。她因为知道他的诚实,而万剑钻心。

  他们去洗桑拿,坐在休息室里,她眼睛避免看他的肉体,白、松弛、有很多不必要的褶皱。这时她嗅到浓烈的果香,是浴室一角,放了一篮猕猴桃,已经快蒸熟了,香得接近一种肉欲。水果,她,一样丰艳,一样正在迅速消耗……这一刻的联想,简直让她发了狂。

  她从此不碰猕猴桃。下班后匆忙拎几个水果,对她来说,超市货架上永远有一块空白。而他,也再没找到过她——不,他只是放弃,一看出她的决心,就以残余的尊严退后。

  有一次她重感冒,正是过年,附近所有大小超市杂货店都早早关了张,她靠几包方便面以及一个不知何时送来的果篮苟延残喘,最后是四颗猕猴桃。她不想吃,但她的身体容不得她这么清高。桃皮已经皱缩得像一块抹布,果肉却还是翡翠绿,小小的黑籽嵌着,像一些不纯洁的心事……她不爱吃,却藉此活下来。她忽然间,原谅了自己的青春,以及与青春伴生的贪婪。

  于是她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还好吗……”要说什么她并没想好。他温和地打断她的为难:“吃个饭吧。”她笑起来,成年男女最庸俗的重逢,无非是吃饭:“我减肥呢。”

  他们就去水果捞坐一坐,他替她跑前跑后几百次,拿各种水果,然后就着她的手,尝了一口猕猴桃。而她举着手,半天回不过神来,这一口甜,是她能给他的,全部吗?

  他只微笑:“谢谢。”

  这一刻,她被果香吵醒,摸黑,把那一颗带回家的猕猴桃吃完了,甜蜜的汁液治愈了她喉管的一丝干涸。而她在暗夜里,懂得了他说谢谢时的真诚。他老衰,她有她的自私残忍,他们都不完美,这一段过往有些丑陋,人的小奸小坏,像猕猴桃多多的黑籽。

  但,她想她也许爱过他,只要爱情,不仅仅是口袋书那一种。而所有爱欲的甜,他们都曾经共同尝过。


  
  
抽疯的丝袜

 

  
  关于一只抽了丝的长袜,他有话要说。

  他在饮水机前面遇到她。她一如往日,笑盈盈,脸孔亮晶晶,一俯身间,他却看到她中裙下,长袜抽了丝,露出的一痕小腿,美得惊心动魄。再细看,她的小黑褶皱衬衫是昨天那一件,她没换衣服。

  他心头一震,这不是他认识的她。

  他们是同事,他一直喜欢她,这喜欢像在云上赤足跳舞,轻轻一踏就可以直入爱的云端……他又拿不定主意。

  她永远精致、得体,性情最明朗,俏皮话最聪明。偶尔转发的手机段子最谑而不虐。熟了,他去过她四环外的小小零居室,她有一只毛茸茸的折耳猫,常常四肢着地趴在门口冒充黑地毡。她学法文,爱游泳,每有假日则去驴游,把自己晒成一颗黑钻石,令他目眩。

  他遥遥看着她,像墙外行人看着墙内的庭院深深,小径,青苔,红蔷薇正对着绿鹦鹉,这里需要一个陌生的访客吗?他这样平凡莽撞的傻小子,一定会折了花枝,踩破阶砖,又崴了一脚泥。她一切都好,他不见得能为她锦上添花,那么——他感觉到掌心的汗意——要他何用?

  而此刻,藉由一双抽丝的袜,他想到:她的生活,或者有另一面。他其实也支离破碎听说过一些事,来自她的大学同学、客户及萍水相逢的人,他们有时讪笑,有时带着一点点叹息。他一向迅速避开,不愿意自己成为一个偷窥狂,但现在,他想,如果可以,他宁愿亲自问她。

  思量很久,他通过内部邮件系统向她发了一个喝咖啡的邀请。她的回复很快,也很短:WHY?

  因为……她的破绽。他很惭愧他就是传说中的猥琐男,在完美如观音的女子前,只想倒身下拜而不敢上前抱她入怀。她的缺失让他塌实,也许她曾经贪慕虚荣或者图名图利,有什么关系,她不是谪仙,也不是木头人匹诺曹,她有一切属于人的、活生生的缺点。

  有些事,他还不知道,他准备在交往中渐渐了解,也许他能够接受,也许不能够。但他已经决定,认真地追求她。

  小学时,他学过一个字:瑕。有瑕的才是玉,那完全无瑕的,透明闪烁,却不过是塑料的伪造品。


  
  
灰鸟之死

 

  
  她只说:“来不及了。”

  他们在网上相识,她不屑于相信这缥缈恋情,却感觉了那静悄悄空洞洞的吸力。每天看到他MSN上日新月异的名字,像一扇一扇门轰然打开,一定有一扇,是不可开启的。她想退后,却把椅子又离电脑拉近了一点。

  他们聊得散漫,话头像两匹闲荡的马,不离不弃却没说过爱,这个词早已被败坏。这是四月,她忘了关窗,丁香碎的雨雾淋湿了她的手指,她没去过他的城市,却知道那里葡萄不胜重负,枫树燃烧如维纳斯的红发,信天翁展翅飞过,像突然经过的乌云。

  她的四月不是他的四月,她不能不了解,时间与空间的隐喻。

  而他的南半球,天已经全黑了,手边一杯咖啡,来不及在正热时一饮而尽,此时地狱那么黑,北极那么冷。他几乎绝望地想到,她那边,才是黄昏之后,日落之前。

  他对她的爱,比她对他的,早了四个小时。

  已经来不及了。这是他们之间永恒的和弦,仿佛幕后的歌队,在一咏三叹。她有婚约在身,也不准备背盟。他负笈万里,要回国不是容易的事。

  她几天没上网,他只觉得电脑是永远的黑屏,听她叮一声出现,问得很焦急:“你哪里去了?”她的手停在键盘上,每一颗键都成为刺莓,刺痛她,她很艰难地打出来:“赤峰。”他和她,同时想起,很久之前,她在论坛上兴奋地发过贴,她说她要在草原,在夕照、驼与羊之间,拍一组婚纱照,风吹草低,繁花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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