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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列传·第十七章(2)

时间:2022-10-02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房玄龄 点击:

  诏曰:“得所陈便宜,言农事得失及水官兴废,又安边御胡政事宽猛之宜,申 省周备,一二具之,此诚为国大本,当今急务也。如所论皆善,深知乃心,广思诸 宜,动静以闻也。”

  五年,迁太仆。时比年不登,羌胡扰边,诏公卿会议。玄应对所问,陈事切直, 虽不尽施行,而常见优容。转司隶校尉。

  献皇后崩于弘训宫,设丧位。旧制,司隶于端门外坐,在诸卿上,绝席。其入 殿,按本品秩在诸卿下,以次坐,不绝席。而谒者以弘训宫为殿内,制玄位在卿下。 玄恚怒,厉声色而责谒者。谒者妄称尚书所处,玄对百僚而骂尚书以下。御史中丞 庾纯奏玄不敬,玄又自表不以实,坐免官。然玄天性峻急,不能有所容;每有奏劾, 或值日暮,捧白简,整簪带,竦踊不寐,坐而待旦。于是贵游慑伏,台阁生风。寻 卒于家,时年六十二,谥曰刚。

  玄少时避难于河内,专心诵学,后虽显贵,而着述不废。撰论经国九流及三史 故事,评断得失,各为区例,名为《傅子》,为内、外、中篇,凡有四部、六录, 合百四十首,数十万言,并文集百余卷行于世。玄初作内篇成,子咸以示司空王沈。 沈与玄书曰:“省足下所着书,言富理济,经纶政体,存重儒教,足以塞杨、墨之 流遁,齐孙、孟于往代。每开卷,未尝不叹息也。‘不见贾生,自以过之,乃今不 及’,信矣!”

  其后追封清泉侯。子咸嗣。

  咸字长虞,刚简有大节。风格峻整,识性明悟,疾恶如仇,推贤乐善,常慕季 文子、仲山甫之志。好属文论,虽绮丽不足,而言成规鉴。颍川庾纯常叹曰:“长 虞之文近乎诗人之作矣!”

  咸宁初,袭父爵,拜太子洗马,累迁尚书右丞。出为冀州刺史,继母杜氏不肯 随咸之官,自表解职。三旬之间,迁司徒左长史。时帝留心政事,诏访朝臣政之损 益。咸上言曰:“陛下处至尊之位,而修布衣之事,亲览万机,劳心日昃。在昔帝 王,躬自菲薄,以利天下,未有逾陛下也。然泰始开元以暨于今,十有五年矣。而 军国未丰,百姓不赡,一岁不登便有菜色者,诚由官众事殷,复除猥滥,蚕食者多 而亲农者少也。臣以顽疏,谬忝近职,每见圣诏以百姓饥馑为虑,无能云补,伏用 惭恧,敢不自竭,以对天问。旧都督有四,今并监军,乃盈于十。夏禹敷土,分为 九州,今之刺史,几向一倍。户口比汉十分之一,而置郡县更多。空校牙门,无益 宿卫,而虚立军府,动有百数。五等诸侯,复坐置官属。诸所宠给,皆生于百姓。 一夫不农,有受其饥,今之不农,不可胜计。纵使五稼普收,仅足相接;暂有灾患, 便不继赡。以为当今之急,先并官省事,静事息役,上下用心,惟农是务也。”

  咸在位多所执正。豫州大中正夏侯骏上言,鲁国小中正、司空司马孔毓,四移 病所,不能接宾,求以尚书郎曹馥代毓,旬日复上毓为中正。司徒三却,骏故据正。 咸以骏与夺惟意,乃奏免骏大中正。司徒魏舒,骏之姻属,屡却不署,咸据正甚苦。 舒终不从,咸遂独上。舒奏咸激讪不直,诏转咸为车骑司马。

  咸以世俗奢侈,又上书曰:“臣以为谷帛难生,而用之不节,无缘不匮。故先 王之化天下,食肉衣帛,皆有其制。窃谓奢侈之费,甚于天灾。古者尧有茅茨,今 之百姓竞丰其屋。古者臣无玉食,今之贾竖皆厌粱肉。古者后妃乃有殊饰,今之婢 妾被服绫罗。古者大夫乃不徒行,今之贱隶乘轻驱肥。古者人稠地狭而有储蓄,由 于节也;今者土广人稀而患不足,由于奢也。欲时之俭,当诘其奢;奢不见诘,转 相高尚。昔毛玠为吏部尚书,时无敢好衣美食者。魏武帝叹曰:‘孤之法不如毛尚 书。’令使诸部用心,各如毛玠,风俗之移,在不难矣。”又议移县狱于郡及二社 应立,朝廷从之。迁尚书左丞。

  惠帝即位,杨骏辅政。咸言于骏曰:“事与世变,礼随时宜,谅暗之不行尚矣。 由世道弥薄,权不可假,故虽斩焉在疚,而躬览万机也。逮至汉文,以天下体大, 服重难久,遂制既葬而除。世祖武皇帝虽大孝蒸蒸,亦从时释服,制心丧三年,至 于万机之事,则有不遑。今圣上欲委政于公,谅暗自居,此虽谦让之心,而天下未 以为善。天下未以为善者,以亿兆颙颙,戴仰宸极,听于冢宰,惧天光有蔽。人心 既已若此,而明公处之固未为易也。窃谓山陵之事既毕,明公当思隆替之宜。周公 圣人,犹不免谤。以此推之,周公之任既未易而处,况圣上春秋非成王之年乎!得 意忘言,言未易尽。苟明公有以察其悾款,言岂在多。”时司隶荀恺从兄丧,自表 赴哀,诏听之而未下,恺乃造骏。咸因奏曰:“死丧之戚,兄弟孔怀。同堂亡陨, 方在信宿,圣恩矜悯,听使临丧。诏未下而便以行造,急谄媚之敬,无友于之情。 宜加显贬,以隆风教。”帝以骏管朝政,有诏不问,骏甚惮之。咸复与骏笺讽切之, 骏意稍折,渐以不平。由是欲出为京兆、弘农太守,骏甥李斌说骏,不宜斥出正人, 乃止。骏弟济素与咸善,与咸书曰:“江海之流混混,故能成其深广也。天下大器, 非可稍了,而相观每事欲了。生子痴,了官事,官事未易了也。了事正作痴,复为 快耳!左丞总司天台,维正八坐,此未易居。以君尽性而处未易居之任,益不易也。 想虑破头,故具有白。”咸答曰:“卫公云酒色之杀人,此甚于作直。坐酒色死, 人不为悔。逆畏以直致祸,此由心不直正,欲以苟且为明哲耳!自古以直致祸者, 当自矫枉过直,或不忠允,欲以亢厉为声,故致忿耳。安有空空为忠益,而当见疾 乎!”居无何,骏诛。咸转为太子中庶子,迁御史中丞。

  时太宰、汝南王亮辅政,咸致书曰:“咸以为太甲、成王年在蒙幼,故有伊、 周之事。圣人且犹不免疑,况臣既不圣,王非孺子,而可以行伊、周之事乎!上在 谅暗,听于冢宰,而杨骏无状,便作伊、周,自为居天下之安,所以至死。其罪既 不可胜,亦是殿下所见。骏之见讨,发自天聪,孟观、李肇与知密旨耳。至于论功, 当归美于上。观等已数千户县侯,圣上以骏死莫不欣悦,故论功宁厚,以叙其欢心。 此群下所宜以实裁量,而遂扇动,东安封王,孟、李郡公,余侯伯子男,既妄有加, 复又三等超迁。此之熏赫,震动天地,自古以来,封赏未有若此者也。无功而厚赏, 莫不乐国有祸,祸起当复有大功也。人而乐祸,其可极乎!作此者,皆由东安公。 谓殿下至止,当有以正之。正之以道,众亦何所怒乎!众之所怒,在于不平耳。而 今皆更倍论,莫不失望。咸之愚冗,不惟失望而已,窃以为忧。又讨骏之时,殿下 在外,实所不综。今欲委重,故令殿下论功。论功之事,实未易可处,莫若坐观得 失,有居正之事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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