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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汉纪·汉纪五(3)

时间:2021-08-06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司马光 点击:

  后九月,己酉晦,代王至长安,舍代邸,群臣从至邸。丞相陈平等皆再拜言曰:“子弘等皆非孝惠子,不当奉宗庙。大王,高帝长子,宜为嗣。愿大王即天子位。”代王西乡让者三,南乡让者再,遂即天子位。群臣以礼次侍。东牟侯兴居曰:“诛吕氏,臣无功,请得除宫。”乃与太仆汝阴侯滕公入宫,前谓少帝曰:“足下非刘氏子,不当立!”乃顾麾左右执戟者掊兵罢去;有数人不肯去兵,宦者令张释谕告,亦去兵。滕公乃召乘舆车载少帝出。少帝曰:“欲将我安之乎?”滕公曰:“出就舍。”舍少府。乃奉天子法驾迎代王于邸,报曰:“宫谨除。”代王即夕入未央宫。有谒者十人持戟卫端门,曰:“天子在也,足下何为者而入?”代王乃谓太尉。太尉往谕,谒者十人皆掊兵而去,代王遂入。夜,拜宋昌为卫将军,镇抚南北军;以张武为郎中令,行殿中。有司分部诛灭梁、淮阳、恒山王及少帝于邸。文帝还坐前殿,夜,下诏书赦天下。

  太宗孝文皇帝上

  高皇后元年(壬戌,公元前一七九年)

  冬,十月,庚戌,徙琅邪王泽为燕王;封赵幽王子遂为赵王。

  陈平谢病。上问之,平曰:“高祖时,勃功不如臣,及诛诸吕,臣功亦不如勃,愿以右丞相让勃。”十一月,辛巳,上徙平为左丞相,太尉勃为右丞相,大将军灌婴为太尉。

  诸吕所夺齐、楚故地,皆复与之。论诛诸吕功,右丞相勃以下益户、赐金各有差。绛侯朝罢趋出,意得甚。上礼之恭,常目送之。郎中安陵袁盎谏曰:“诸吕悖逆,大臣相与共诛之。是时丞相为太尉,本兵柄,适会其成功。今丞相如有骄主色,陛下谦让。臣主失礼,窃为陛下弗取也!”后朝,上益庄,丞相益畏。

  十二月,诏曰:“法者,治之正也。今犯法已论,而使无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为收帑,朕甚不取!其除收帑诸相坐律令。”

  春,正月,有司请蚤建太子。上曰;“朕既不德,纵不能博求天下贤圣有德之人而禅天下焉,而曰豫建太子,是重吾不德也。其安之!”有司曰:“豫建太子,所以重宗庙、社稷,不忘天下也。”上曰:“楚王,季父也;吴王,兄也;淮南王,弟也,岂不豫哉?今不选举焉,而曰必子,人其以朕为忘贤有德者而专于子,非所以忧天下也!”有司固请曰:“古者殷、周有国,治安皆千馀岁,用此道也。立嗣必子,所从来远矣。高帝平天下为太祖,子孙继嗣世世不绝,今释宜建而更选于诸侯及宗室,非高帝之志也。更议不宜。子启最长,纯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上乃许之。

  三月,立太子母窦氏为皇后。皇后,清河观津人。有弟广国,字少君,幼为人所略卖,传十馀家,闻窦后立,乃上书自陈。召见,验问,得实,乃厚赐田宅、金钱,与兄长君家于长安。绛侯、灌将军等曰:“吾属不死,命乃且县此两人。两人所出微,不可不为择师傅、宾客;又复效吕氏,大事也!”于是乃选士之有节行者与居。窦长君、少君由此为退让君子,不敢以尊贵骄人。

  诏振贷鳏、寡、孤、独、穷困之人。又令:“八十已上,月赐米、肉、酒;九十已上,加赐帛、絮。赐物当禀鬻米者,长吏阅视,丞若尉致;不满九十,啬夫、令史致;二千石遣都吏循行,不称者督之。”

  楚元王交薨。

  夏,四月,齐、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溃出。

  时有献千里马者。帝曰:“鸾旗在前,属车在后,吉行日五十里,师行三十里。朕乘千里马,独先安之?”于是还其马,与道里费,而下诏曰:“朕不受献也。其令四方毋求来献。”

  帝既施惠天下,诸侯、四夷远近欢洽。乃修代来功,封宋昌为壮武侯。

  帝益明习国家事。朝而问右丞相勃曰:“天下一岁决狱几何?”勃谢不知。又问:“一岁钱谷出入几何?”勃又谢不知,惶愧,汗出沾背。上问左丞相平。平曰:“有主者。”上曰:“主者谓谁?”曰:“陛下即问决狱,责廷尉;问钱谷,责治粟内史。”上曰:“苟各有主者,而君所主者何事也?”平谢曰:“陛下不知其驽下,使待罪宰相。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帝乃称善。右丞相大惭,出而让陈平曰:“君独不素教我对!”陈平笑曰:“君居其位,不知其任邪?且陛下即问长安中盗贼数,君欲强对邪?”于是绛侯自知其能不如平远矣。居顷之,人或说勃曰:“君既诛诸吕,立代王,威震天下。而君受厚赏,处尊位,久之,即祸及身矣。”勃亦自危,乃谢病,请归相印,上许之。秋,八月,辛未,右丞相勃免,左丞相平专为丞相。

  初,隆虑侯灶击南越,会暑湿,士卒大疫,兵不能隃领。岁馀,高后崩,即罢兵。赵佗因此以兵威财物赂遗闽越、西瓯、骆,役属焉。东西万馀里,乘黄屋左纛,称制与中国侔。帝乃为佗亲冢在真定者置守邑,岁时奉祀;召其昆弟,尊官、厚赐宠之。复使陆贾使南越,赐佗书曰:“朕,高皇帝侧室之子也,弃外,奉北籓于代。道里辽远,壅蔽朴愚,未尝致书。高皇帝弃群臣,孝惠皇帝即世;高后自临事,不幸有疾,诸吕为变,赖功臣之力,诛之已毕,朕以王、侯、吏不释之故,不得不立。今即位。乃者闻王遗将军隆虑侯书,求亲昆弟,请罢长沙两将军。朕以王书罢将军博阳侯;亲昆弟在真定者,已遣人存问,修治先人冢。前日闻王发兵于边,为寇灾不止。当其时,长沙苦之,南郡尤甚。虽王之国,庸独利乎!必多杀士卒,伤良将吏,寡人之妻,孤人之子,独人父母,得一亡十,朕不忍为也。朕欲定地犬牙相入者,以问吏,吏曰:‘高皇帝所以介长沙土也。’朕不得擅变焉。今得王之地,不足以为大;得王之财,不足以为富。服领以南,王自治之。虽然,王之号为帝。两帝并立,亡一乘之使以通其道,是争也;争而不让,仁者不为也。愿与王分弃前恶,终今以来,通使如故。”

  贾至南越,南越王恐,顿首谢罪,愿奉明诏,长为籓臣,奉贡职。于是下令国中曰:“吾闻两雄不俱立,两贤不并世。汉皇帝,贤天子。自今以来,去帝制、黄屋、左纛。”因为书,称:“蛮夷大长、老夫臣佗昧死再拜上书皇帝陛下:老夫,故越吏也,高皇帝幸赐臣佗玺,以为南越王。孝惠皇帝即位,义不忍绝,所以赐老夫者甚厚。高后用事,别异蛮夷,出令曰:‘毋与蛮夷越金、铁、田器、马、牛、羊。即予,予牡,毋予牝。’老夫处僻,马、牛、羊齿已长。自以祭祀不修,有死罪,使内史籓、中尉高、御史平凡三辈上书谢过,皆不反。又风闻老夫父母坟墓已坏削,兄弟宗族已诛论。吏相与议曰:‘今内不得振于汉,外无以自高异。’故更号为帝,自帝其国,非敢有害于天下。高皇后闻之,大怒,削去南越之籍,使使不通。老夫窃疑长沙王谗臣,故发兵以伐其边。老夫处越四十九年,于今抱孙焉。然夙兴夜寐,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目不视靡曼之色,耳不听钟鼓之音者,以不得事汉也。今陛下幸哀怜,复故号,通使汉如故;老夫死,骨不腐。改号,不敢为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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