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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星期天》和一个真正有钱的男人


更新日期:2023-05-12 + 放大字体 | - 减小字体 本书总阅读量:

    一个真正有钱的男人A

    在雪地上行走的人看不见自己的脚印是很惶恐的。

    不敢回头,却频频回头,心中的恐惧在积压,膨胀,终至撕裂。想号叫,喉咙似被掐住了,声音窒息扭曲至不可闻,犹豫着是不是要停下,却终于忍不住狂奔,哪怕前面是万丈悬崖,也宁可纵身而下,在毁灭中享受尖锐的痛感,于死亡里体味真实。

    然而没有,奔跑的方向只是奔跑本身,雪野无边无际。

    每一步,都踏不到实处……

    我只不过想毁灭。

    人生已经没有什么可追求可期待的了,奇迹永不属于我。

    我只不过想毁灭。

    昨夜,那个女人又来了,大红缎袄,高绾双髻,很古怪的装扮。喃喃地诅咒着。

    其实我从没有见过她,不过,我知道她是谁。

    她的面目模糊不清,有血从眼耳口鼻缓缓地流出,腥红黏稠,渐渐弥漫开来。

    她的声音,那恶毒的血腥的诅咒,敲击着我的耳膜,在雪野里追逐着我。在她的诅咒声中,漫天的大雪都变得腥红,如血。

    为此我将音响开至最大,希望盖过她的声音。

    “SundayisGloomy,Myhoursareslumberless.”

    我听的歌叫做《黑色星期天》。一首关于死亡的歌,我的挚爱。

    幽灵的声音。从地底挣扎着倾诉,又似呼唤,求着,找人与她同行。

    传说里找替身的水鬼,如果会唱歌,便是这样。

    我抱膝听着,坐在V8包厢的角落里,抽着烟,倚着音箱。声音先到达我的背,然后才是耳朵。

    先感到,后听到。身心的双重震颤。

    烟头在黑暗中闪烁。

    星微的光亮。因为那一点点的光而使黑暗愈发深沉。

    也只不过是夜里八九点钟吧,室外应该是灯火通明的。但是时间在这里是静止的,密封的包间,只有门没有窗,四周还要拉上深紫色落地厚丝绒帘子,既为装饰也为隔音。

    我像蛹一样被裹在深紫色的厚丝绒的茧里。《黑色星期天》唱得再哀伤也不会打扰别人的情绪。

    V8靠近走廊最深处,最小,也最潮湿。黑暗中坐在地毯上听音乐,总觉得四周有无名菌类在默默滋长,而另外一些生命在枯萎、腐烂。除非客满,否则很少会有客人点这一间。

    如果有事,服务员会知道到这里来找我。不唱歌也没有客人请的时候,我总是在这儿的,吸烟,听音乐。偶尔也会骂人。

    在“夜天使俱乐部”里,我表面上是歌手,暗地里则是不加冕的副经理,老板高生身边的红人儿,操生杀大权。

    连经理秦小姐也要畏我三分。

    “夜天使”,夜里的天使,以灯光和音乐做翅膀,舞在醉生梦死的嫖客的笑影里。

    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我姥姥说的。

    她说弄明白了这一点,才好做人,不然总是处处碰壁。

    我就是在碰了壁之后才明白的。

    明白了,却依然不肯信。总有例外吧?总会有的。

    曾经以为高生是个意外,无关财色。

    我生日那天,他从香港航运来刻有庄子《秋水》全文的巨幅玉石屏风。

    “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岸渚崖之间,不辨牛马。于是焉河伯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顺流而东行,至于北海,东面而视,不见水端。于是焉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向若而叹:野语有之曰,闻道百,以为莫己若者。我之谓也!……”

    我很开心,拼命地张开双臂去拥抱画屏,闭着眼睛大声背诵:“且夫我尝闻少仲尼之闻,而轻伯夷之义者,始吾弗信,今我睹子之难穷也,至于子之门,则殆矣!吾长笑于大方之家……”

    高生问:“每个人都有物欲,有些人集邮,有些人集火柴贴花,有些人攒钱,有些人收藏美酒或老爷车……但是你,你的嗜好是搜集各种版本的《庄子》,为什么?”

    我不答,只抱着屏风摇头晃脑:“北海若曰:井龟不可以语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道者,束于教也……”

    他不放过我,仍然追问:“有人说通常执著于物欲的人,是因为对生活没把握,所以才渴望拥有,借实在的东西来安慰自己。你呢?你为什么这样喜欢庄子?”

    我仍然笑着,闭着眼睛接下去,“高生不可以语庄子者,吝于情也。”

    他笑起来,忽然将我高高举起,恐吓道:“你不说,我就把你从楼上抛下去。”

    是百花楼。

    听起来像个妓院的名字,位于广东梅州郊区的百合花园。

    百合花园别墅区,每一幢都有一个很好听的惹人遐思的名字,百草堂,百鸟轩,百尺阁,百步亭,百色坊……我们这一幢,叫百花楼。

    对物的拥有是生命最真实的痕迹。无论是别墅,还是庄子,都只是一种占有。

    我占有庄子画屏,高生占有我,我们占有百花楼。

    百花楼上,庄子屏前,醉在龙飞凤舞泼墨如画的《秋水》里,我以为高生是与众不同的,至少他对我用了心。

    是在那夜委身于他,自以为并不是卖。

    但是后来知道,一切仍然是场看起来挺美的交易,交易终究是交易。

    V8的门轻轻响了一下,Shelly走进来,通知我演唱的时间到了。

    我盯视她,心里犹豫着要不要找个借口刁难。

    但是在我还没有拿定主意的时候,她已经转身走了。

    我有些悻悻然,捻灭烟,在手袋里取出镜子来补妆。

    Shelly是我在俱乐部里惟一的对手。我一直想降服她,让她像其他人那样对我小心翼翼,随便她在背后怎样骂我都不要紧,但是当着面,她必须对我毕恭毕敬,俯首称臣。

    可是不行,无论在任何人面前,经理、老板、客人,或者我,她都是这副不卑不亢的样子,像个贵族。

    呸,扮高贵,何必来这种声色场所打工?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经理助理而已,就是经理也对我谦恭有加,她凭什么可以永远这样从容不迫?

    走出V8,领班阿容立刻满面笑容地迎上来,甜甜地叫一声“Wenny”,话音未落,笑影儿已没了。

    就冲这一点,我猜她早已过了二十三岁。

    可是她赌天誓日地说自己只有十八。十八?鬼才信。这里的女孩子,个个都说自己只有十八岁,但是眼角的鱼尾巴沾水都能游了,不化妆像主妇,化了妆像怨妇,就是怎么看都不像少女。

    很多人想尽办法除皱祛斑,可是,有没有一种护眼霜可以抹上去让眼中沧桑尽去,清纯无邪?

    睁着一双厌倦瞌睡的眼,就算把脸上的粉抹得再厚也盖不住那股风尘味儿。

    在驻颜有术这一条上,没有人可以比得过我们云家的女儿。

    代代都是不老的妖精。

    姥姥算年龄怎么也有七十了,可是看起来只像五十多;妈妈该有五十了,可是说她三十岁也有人信;而我,连我自己都快说不准自己的年龄,因为妈妈从来不肯承认自己的真实年龄,连带我的年龄也一改再改,如今,我对外声称自己十九岁。

    十九岁的脸,二十九岁的身体,三十九岁的灵魂和心。

    阿容冲我鬼鬼祟祟地笑,很亲密的样子:“Wenny,上了台,别忘了注意一下T2穿深色西装的男人。”

    “怎么?”

    “那是吴先生,他已经来了三个晚上了,是大主顾。”

    “梅州会有什么大主顾?左不过哪家酒店经理罢了。”

    “正是大世界假日酒店的,不过不是经理,是董事长,香港人,梅州是他祖籍,像大世界这样的酒店他在全世界至少有十几个,是真正富翁。他每次给公关的小费都三四百,光是猜猜拳喝喝酒,连包间都没进过。”

    “没进包间就给三百块小费?”我微微上心,这样子才是真大方了,“他都点过哪几个小姐?”

    “从没点过,都是秦小姐安排给他的,安排谁就是谁,他不挑不拣,见谁都散钞票,整个一散财童子。那几个公关为了争他都快打起来了。”阿容的声音里充满妒意,恨不得立时三刻就脱下工装去做公关,可以赚那三百元小费。“Wenny,要我说,你把那个吴先生抢过来算了,只要你一出手,那些公关算什么,吴先生瞄都不会瞄她们一眼,看她们再轻狂?”

    我笑了。在俱乐部里,表面上虽然等级森严,总经理、经理、经理助理、总管、主管、领班、服务员和公关小姐、打杂的小弟小妹,一层层分工明确,秩序井然。但是说到底,是谁最能拉拢客人最有本事,赚到钱声音才大,所以阿容虽然是领班,对比她低半级的红小姐却只有瞪眼吃干醋的份儿,看不得别人赚小费,自己又没本事,便巴不得一拍两散,出动我去杀一杀那些小姐们的威风,让她们别太得意。

    梅州的款爷不少,真正的富翁却不多。但是富翁不等于“凯子”,能不能钓上他,要凭技巧。

    我有一点点技痒。

    阿容察言观色,打蛇随棍上:“刚才那吴先生特意下单子点歌,说很喜欢你唱的《黑色星期天》,请你多唱两遍。”

    “没问题。”

    一个真正有钱的男人B

    今天如此绝望

    我的时间从此无边无际

    我爱,我沉睡在黑暗的底层

    白色的小花不能唤醒你

    悲伤的黑色灵车哦,它们引你去哪里

    天使们不肯将我还给你

    如果我想要参加你,他们会生气吗

    绝望的星期天

    《黑色的星期天》,我自己译的歌词。

    这是一首死者唱给生者的歌。每当唱起它,我的身心就完全沉浸在音乐的凄凉无奈中,不能自已。我的灵魂出窍,追随着白色小花黑色灵车远去,红尘中的一切将不能再诱惑我,羁縻我,摧毁我。

    我知道我唱歌的时候是最美的,尤其全情投入时,“会有一种遗世独立的圣洁感”。这是我的研究生导师何教授告诉我的。哦,何教授……

    今天如此绝望我消失在暗影中

    我和我的心都已经决定面对结束

    鲜花和祈祷文如此悲伤

    我明白,让他们不要哭泣吧

    让他们看到我微笑着离去

    死亡不是梦,我在死亡里爱抚你

    我的灵魂祝福你直到最后一次呼吸

    绝望的星期天

    英文唱完唱中文。一曲唱罢,没有人鼓掌。

    我非常满意。在灯红酒绿的夜总会里,掌声和口哨都不代表什么,脱衣舞女郎站上台不必表演也会有吁声。沉默的聆听才是最好的赞美。

    他们全被我感动了。

    只有这一刻我是活着的,是他们的主宰,凭借我的歌声,而不是身体。

    我讨厌用身体赚钱。可是逃避不了。

    毕竟用身体赚钱比用头脑赚钱更实惠,更快,更多,也更直接。

    我喜欢直截了当。

    无需经过任何引见或邀请,下了台,我直接坐到吴先生身旁。

    他微微惊讶,更多欢喜,站起身子来拉座位。他的朋友起哄地说欢迎,争着递烟,递酒,递瓜子儿碟子。

    我点燃了烟,同一干人轻轻碰杯。

    坐在一旁的陪酒小姐的脸涨得绯红,我看也不看她一眼,推开碟子说:“我从不嗑瓜子儿。”

    我从不嗑瓜子儿。

    因为妈妈说过,瓜子儿和妓女是分不开的,是她们的道具、营生、手段和标志。

    儿话的尾音使吴先生更加惊讶:“你是北京人?”

    是。我吐出一口烟,并不顺着话题往下说。

    多话的女人总是容易被看轻。名正则言顺。没有地位的人最好少说话。

    如果不能为自己辩解,那么沉默也是一种选择。

    一个真正有钱的男人C

    收工后,吴先生约我去江边宵夜。

    江上有很好的月亮,和灯光彼此争辉。江边情侣如云,邻座有人在猜拳,“孟加拉呀孟加拉”,叫得很大声。在别人眼中,我们未尝不是一对情侣。

    我点了桐花雀、椒盐黄鳝、牛奶炸菠萝,还有一只海鲜盅。

    吴先生扬眉:“你很能吃,不忌油炸荤腥,年轻人很少这样。”

    “很少哪儿样?”我两只手一头一尾地掐着黄鳝,用牙齿撕着吃。吃相无比难看。如果妈妈看到,一定又会训斥我太不像一个淑女。

    淑女,妈妈苦心孤诣地想将我培养成一个淑女,可是现在的我,从头到脚,哪一点儿像个淑女。

    我不过是个歌女。在夜总会转场驻唱的小歌手。优伶的一种。而且尚未跻声名伶的行列。

    名伶叫歌星。可以灌唱片上电视。再成功点的叫艺术家。

    但是无名之伶,就叫歌手,或者直接点儿,叫歌女,甚或歌妓。

    所谓十伶九妓。说得对极了。而我是那十分之九里面的一个。

    想到母亲使我感到由衷的恨意,而想到“妓女”这个词则使我痛快。

    痛,并快乐着。这种词是为我这种人准备的。歌者的快乐与痛苦从来都分不开。

    我唱歌,逢迎客人,玩弄翻云覆雨的小手段,换取我想要的香车、香闺、香水、香衣,一应生活所需,皆来自男人,来自我的歌声与容颜。

    但是吴先生,他约我来江边宵夜,目的当然不止是宵夜这么简单,他感兴趣的,究竟是我的歌声呢,还是容颜?

    这有很大的区别,决定了我要采取的献媚方式——对一个自以为尊重艺术的男人过于主动,他会败尽胃口的;然而同样的,对一个欲望汹涌的男人扭捏作态,也会令他索然无味。

    最好的办法,是陪他大吃一顿,而且不必顾忌吃相。

    那么,如果他属于前者,必然会带着宽容或惊讶的口吻研究起你的多重个性;而如果他是后者,则食色性也,饱暖思淫欲,他会在你据案大嚼时动手动脚。

    一个人的德行在两种时候最不受控制,一是赌桌,二是餐桌——而且是越随便越好的那种真正为吃而吃的餐桌,最好就是江边大排档。

    无疑吴先生是属于前者的。他正在很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等待答案。

    我笑着告诉他:“我不需要减肥,歌手的生活使我整个作息都颠倒了,吃再多东西也不会发胖的。”

    “是这样?”他眼中露出同情。

    这是好现象。每个人都有同情心,可是富人的同情心被打动要比穷人的同情心有价值得多。

    他说:“为什么不考虑换一份工作?”

    我警惕地看着他,暗暗捉摸他话的真假。很多女人会在这种时候涕泪横流地痛说家史,以为把自己说得越可怜就越会博取同情心。

    但我不会这么幼稚。

    因为我相信吴先生没这么幼稚。

    一个在世界各地都开有连锁店的大老板,手下不知有几百个像我这样的小歌女,什么样的说辞没见过?情节雷同只会使他轻视。

    他同情有姿色的女人,不见得是因为她身世可怜或者需要资助,天底下需要可怜的人太多了。他的话,绝对是一种试探。

    高手过招,差之毫厘,谬之千里。我赌定他是在与我作戏。

    但这也是个好兆头,他有心与我演对手戏,便是已经对我产生兴趣,才会做进一步试探,玩场智力游戏。

    我不会输给他。

    放下只剩一根鱼骨头的黄鳝,我用纸巾优雅地拭了唇,媚眼一飞,反问他:“如果我不做歌手,你去哪里听我的歌呢?”

    他笑了,看着那根被我剔得干干净净的鱼骨头。

    我剔鱼刺,就像我姥姥嗑瓜子儿一样在行。

    姥姥嗑瓜子儿。

    她一生中所有的闲暇都用来嗑瓜子儿。

    每当想起她,首先映入我脑里的影像便是她坐在床沿边盘起一条腿,另一条腿垂在床边,脚上吊着绣花拖鞋,露出白袜子,一只手抓着瓜子儿,另一只手慢悠悠地往嘴里送。微启双唇,轻轻一磕,那么清脆而娇柔的一声,皮儿出来,仁儿留下,干净利落,没半点儿多余动作。

    嗑着瓜子儿,姥姥的眼睛半眯着,望着窗外,很专注的样子,可是眼神是空的,望的方向不属于空间,而属于时间。她望向过去,望向遥远的记忆里,那胭粉沉香的胭脂胡同莳花馆……

    ——胭脂胡同莳花馆,规整的四合院儿,磨砖对缝,飞檐雕龙,因为曾经出了玉堂春那样大名鼎鼎的妓女,后来代代花魁都叫小苏三,希望借了前辈的余荫也找到好人家上岸。

    苏三们在屋子里供着玉堂春的画像,咿咿呀呀地且拜且唱:“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不指望他十分富贵九品相,不指望他八斗才高七步诗,六炷香烟,五样蔬食,只求得四季衣裳三餐饭,两个人儿一样痴,一心一意,丰衣足食,不愁穿来不愁吃……”

    朴素的愿望,卑微的心事,女人最奢侈的理想,不过是男人。

    ——迄今走过京城著名的八大胡同,我仍然仿佛闻到那股甜腻的沉香,依稀看到年少的姥姥在某个街口倚闾相望。

    旧时的风尘,全写在姥姥的眼底了,岁月从她脸上不留痕迹地滑过,可是荣毁与死亡的阴影,却全沉淀在了河流的底层。

    吴先生接着问:“这么说,你是因为热爱唱歌才来夜总会的?”

    又一个烟幕弹。我暗暗小心。此人不简单,摆明了是诱我上当。如果我就此大谈自己热爱音乐,求他助我走上歌坛事业,那又是进了圈套,要被他耻笑了。

    “喜欢肯定是喜欢的,但是也谈不上热爱。只不过在那个时候,那种情况下,刚好有这样一份工作,就入行了。没什么选择的机会。”抬起头,我微眯着眼望向江心,做一个无声的叹息,略露沧桑:“选择命运是有钱人的事。像我们这样的人,是没得选的。”

    一句话,逗起他的谈兴来,再也顾不上试探,顺着我的话头也感慨起来:“有钱人,又有多少抉择的自由?人和人还不是一样,都是听从命运的安排。就像你说的,在某个时候,某种情况下,刚好有某种机会,也只有抓住了,别无选择。”

    “可是你至少可以选择是请我宵夜还是请别人呀。”我巧笑,拈起一片奶炸菠萝,知道自己赢了第一回合。

    在谈话中占上风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学问。再沉默寡言的人也是有倾诉欲的,如果你能使一个人面对你的时候有倾诉欲,你就已经得到了他一半的心。

    我已经得到吴先生一半的心。欢心。

    这个晚上,就在他的倾诉中度过了。

    其实话题内容仍然是老套的,就像十个歌女虽然有十一种心事然而目的永远都只有一个——就是出人头地一样,十个富翁有十一种发家史,烦恼也都只有一种——就是妻子不了解自己。

    有些是因为政治婚姻,有些是齐大非偶,有些则干脆是为了喜新厌旧找借口,总算遇到那第一百零一个对婚姻忠心的,经医生检查,诊断他是性能力衰竭。

    我姥姥说过: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

    一等嫖客嫖一等妓女,末等嫖客嫖末等妓女,仅此而已。

    吴先生的婚姻是典型的强强联手,他和妻子各有事业,两人碰面的机会一年也没有几次,见面时自然是恩爱夫妻,犯不着不恩爱。

    但是不见面的时候,那就各自为政吧,她从没想过要抓他的奸情,他也从不过问她的艳遇。廊桥遗梦或是铁达尼号的故事每天都会发生,只不过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便不像影片去芜存精后那般浪漫罢了。隔三差五会有个把小白脸或者小歌星登门闹事,扬言要公告于媒体逼得当事人身败名裂云云,然而这种事,对于富翁阶级来说根本就是家常便饭,除了生意,有什么可以使他们身败名裂的?

    但是烦恼仍然会有,她是因为铁达尼号靠岸后杰克依然不肯下戏;而他则是因为寻遍廊桥,找不到真正的红颜知己。

    真正的恩爱夫妻有没有呢?盲妻与瘸夫互相搀扶着过独木桥时,应该是经典镜头。

    我们自备了红酒,我轻轻地旋转着酒杯欣赏酒的挂杯度,让眉梢眼角略微透露几分春情,继续卖弄自己的小聪明:“电影播映前会打出一行字来提醒观众:本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哦?”他挑起一边眉毛等待,知道我必有下文。

    我微笑,这人的确是一个好的谈话对手。——“其实,根本不可能雷同的,因为世上其实没有爱情,只不过人人都在说爱,才制造了电影。是电影和小说给了世人一个关于爱情的梦,也给了梦想破灭的失望与苦恼。”

    “这种说法倒很新鲜。”吴先生也笑了,凝视着我,“你的小脑袋到底是什么材料做的,可以这样聪颖剔透?”

    我歪着头,将手扣在自己额上:“我这里,是潘多拉的匣子。”

    “专门释放疾病与烦恼,但是最后时分,也放出了希望!”

    “希望?”我笑了,“爱情与梦想,是潘多拉的匣子里最可怕的灾难。”

    “来,为潘多拉的匣子干杯。”

    杯中酒干,江心月白,然而江畔两边仍是灯火通明。他看着我,略略踌躇。而我抢在他开口之前说:“送我回宿舍好吗?明天还要演出,我得好好补一觉。”

    “哦,对不起,是我让你留得晚了。”他立刻站起身来,露出难题迎刃而解的轻松笑容。

    于是我知道自己又胜一局。千万不要在一个男人视你为红颜知己大谈家私之后投怀送抱,会把他刚刚建立起来的那点儿尊重和信赖全部输光的。他得到一个女人,却失去一个朋友,是件很煞风景的事。

    而男人对女人往往没有对朋友来得慷慨。

    我并不在乎成为任何人的女人,但我在乎自己的出现应该不仅仅是一个女人。任何和我在一起的男人,我都会要他们一辈子记得我,至少,要尊重我。即使我是为了钱。

    所有的男人都肯为我保守秘密。他们以为我对他特别不同,所以亦对我特别不同。

    是因为这一点,我才沉浮欲海终年而仍然有个好名声。没有人知道我其实已经千疮百孔。

    我说过我有一张十七岁的甜蜜脸孔,何教授说我的脸像安琪儿,不染红尘。

    不染红尘?我明明已历尽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