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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特里森小姐


更新日期:2023-02-13 + 放大字体 | - 减小字体 本书总阅读量:

    蒂凡尼·阿奇正骑着一把扫帚穿过一百英里【2】外的山林。扫帚已经很旧了,她骑着它贴地飞行。它的尾部还带着两把小扫帚,跟教练轮似的,防止它左歪右斜。这把扫帚属于一位很老很老的女巫。她叫特里森小姐,飞行技术比蒂凡尼还差。她已经一百一十三岁了。

    蒂凡尼大概要比她年轻一百岁吧。只过了一个月,蒂凡尼的个子又长高了。而她也不再像一年前那样,对什么事都很确定了。

    蒂凡尼正受训成为一名女巫。女巫通常都穿黑色衣服,但是在她看来,女巫似乎并没有什么理由非穿黑衣服不可。所以她更愿意穿蓝色或者绿色。她从不嘲笑华丽的服饰,因为她从来也没见过。

    不过尖顶帽却是非戴不可的。其实尖顶帽没有任何魔力,唯一的功能就是告诉别人“戴帽子的是个女巫”。人们总是对尖顶帽格外重视。

    尽管如此,想要在从小长大的村子里当一名女巫也不容易。因为人人都知道你是“乔·阿奇家的姑娘”,他们都见过你两岁时只穿着小背心到处乱跑的样子。

    所以你必须远离此地。蒂凡尼认识的大部分人,从来没有去过他们出生地十英里外的地方。因此,如果你去了充满神秘感的异地,会让你也充满神秘感。当你回来时,就有点与众不同了。做一个女巫就需要与众不同。

    做女巫其实是件苦差事,而且真的很少会去念叽里咕噜的魔法咒语。没有学校,也没有类似课程的东西。但是要想自学成才就不太明智了,特别是当你很有天赋的时候。要是出了岔子,你可能会变成一整个星期都在自言自语的傻瓜。

    如果你走对了路子,那就只剩自言自语了。不过没有人谈论过这个问题。女巫们总是说“多老都不嫌老,多瘦都不嫌瘦,长多少疣子都不嫌多”,不过她们从来不提自语症。从不好好说。尽管她们一直都很在意。

    变成自语症太容易了。大多数女巫都是自己独居(顶多有只猫),可能好几周也见不着另一个女巫。在人们仇视女巫的年代,她们的一大罪状就是跟猫说话。她们当然会跟猫说话。要是接连三个星期你都只能跟人谈论关于奶牛的话题,那你恨不得跟墙壁说话。这就是自语症的前兆。

    对一个女巫来说,自语症不只意味着难听的笑声,它还意味着你的思想漂离了原点,意味着你失去了对自己的控制,意味着孤独、辛苦、责任,以及别人的麻烦一步步把你逼疯。每次失控一点点,以至于你很难察觉出来。直到你觉得不洗澡也正常,还会把水壶当帽子戴在头上。你会渐渐觉得你比村子里其他人懂的都多,所以你比他们都强。对与错成了一个可以商量的问题。到最后,你会像女巫们说的那样“走入黑暗”。那是一条邪恶之路,路的尽头是毒纺车和姜饼屋。

    互相拜访的习惯避免了这样的结局。女巫们总是在互相拜访,有时候走很长的路,只为了喝杯茶吃个面包。当然,这么做的部分原因是为了传闲话。女巫们最爱小道消息,尤其是当它们比事实更精彩的时候。不过主要还是为了互相看看对方。

    今天,蒂凡尼来看望威得韦克斯奶奶。大部分女巫(包括奶奶自己)都认为她是这一带最强大的女巫。大家都很懂礼貌。不会有人说“那她怎么不会变成蝙蝠?”或者“才不是!我才是最厉害的!”,她们没必要那么做。大家都明白是怎么回事,所以她们会聊些别的。不过当她心情不好的时候,威得韦克斯奶奶的确不好惹。

    她静静地坐在摇椅中。有些人擅长说话,威得韦克斯奶奶则擅长沉默。她可以安安静静地坐着,然后渐渐消失。你会忘了她就在那里,房间会变成空荡荡的。

    这会让人觉得很不安。也许威得韦克斯奶奶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不过蒂凡尼也从她的亲祖母阿奇奶奶那里学会了沉默。现在她知道了,如果你能保持相当的安静,那么你几乎可以隐身。

    威得韦克斯奶奶是这方面的专家。

    蒂凡尼觉得这是一种“我不存在”咒,如果这能算咒语的话。她觉得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些东西,向这个世界宣告自己的存在。所以你经常能够感觉到身后有人,哪怕他们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你接收到了他们身上“我存在”的信号。

    有些人身上的信号特别强烈。他们在商店里会得到优先服务。如果她想要,威得韦克斯奶奶身上的“我存在”信号可以强得撼动山林:当她走进森林,所有的狼和熊都会从另一侧逃走。

    她也可以把信号关闭。

    现在她就关闭了。蒂凡尼必须集中精神才能看到她。乍一看去,你会觉得那里根本没有人。

    好吧,她想,差不多了。她咳嗽了一声。突然之间,威得韦克斯奶奶出现了,好像一直都在那里从未离开。

    “特里森小姐很好。”蒂凡尼说。

    “挺好的女人。”奶奶说,“没错。”

    “她有些做事方法挺有趣的。”蒂凡尼说。

    “我们都不完美。”奶奶说。

    “她正在试用一些新眼睛。”蒂凡尼说。

    “很好。”

    “是一些乌鸦的……”

    “也不错。”奶奶说。

    “比她之前常用的那些老鼠强。”蒂凡尼说。

    “希望如此。”

    类似的对话又进行了几轮,蒂凡尼终于有点烦了。奶奶似乎只是在维持着基本的礼貌。好吧,她知道该说什么了。

    “伊尔维吉女士又写了一本书。”她说。

    “我听说了。”奶奶答道。房间里的阴影好像变暗了些。

    难怪她不高兴。哪怕只是想想伊尔维吉女士都会让威得韦克斯奶奶生气。在威得韦克斯奶奶看来,伊尔维吉女士浑身上下都不对劲。她不是在本地出生的,这样的人八成干不出什么好事。她写书,而威得韦克斯奶奶根本不相信书本。伊尔维吉女士(她自己总念成“伊尔维格”)还崇尚闪亮魔杖、魔法护符、神秘符文以及群星之力。而威得韦克斯奶奶则更相信一杯茶、几片饼干和每天早上的冷水浴。当然,她最相信的就是她自己。

    伊尔维吉女士在年轻女巫中很受欢迎,因为按照她的路子当女巫,你可以浑身戴满珠宝,恨不得路都走不了。相比之下,清贫禁欲的威得韦克斯奶奶就不那么招人待见了。

    除了人们需要她的时候。当死神站在摇篮边,当伐木时斧子打滑,鲜血浸透了苔藓,你肯定会让人赶紧去空地上那间冰冷丑陋的小屋。当一切希望全都消逝,你就只能向威得韦克斯奶奶求助,因为她是最棒的。

    而她也总是会来,从不拒绝。但是说到受欢迎,不。需要和喜欢不是一回事。只有事情变得严重时大家才需要威得韦克斯奶奶。

    但蒂凡尼的确喜欢她,用一种奇怪的方式。她觉得威得韦克斯奶奶也喜欢自己。她让蒂凡尼叫她奶奶,而其他年轻女巫只能叫她威得韦克斯女士。有时候蒂凡尼觉得,如果你对威得韦克斯奶奶很友善,那她就会考验你,看看你到底能多友善。在威得韦克斯奶奶那里,一切都是考验。

    “新书叫作《第一次魔法飞行》。”她接着说,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年老的女巫。

    威得韦克斯奶奶笑了,嘴角向上微微翘起。

    “哈!”她说,“我早就说过,不过我还要再说一遍,你不可能从书里头学会巫术的。莱蒂斯·伊尔维吉总觉得买买东西就能做女巫了。”她目光锐利地看了蒂凡尼一眼,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然后她说,“我敢打赌她做不来这个。”

    她端起她的那杯热茶,用一只手紧紧握住,另一只手握住了蒂凡尼的手。

    “准备好了吗?”奶奶问。

    “准备什——”话音未落,蒂凡尼感到手心传来一阵温热。热量流过她的胳膊,让她全身上下都觉得暖洋洋的。

    “感觉到了吗?”

    “感觉到了!”

    温热消失了。威得韦克斯奶奶不动声色地把茶杯翻转过来。

    掉出来的是一整块东西,茶水已经变成了冰坨子。

    蒂凡尼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所以她不会问“你怎么做到的?”这种问题。威得韦克斯奶奶不会回答蠢问题,所以大部分问题她都不会回答。

    “你转移了热量。”她说,“你吸走了茶的热量,然后通过自己转移到我身上。”

    “没错,不过热量并没有接触到我。”奶奶得意地说,“一切都在于平衡,明白吗?平衡就是其中的诀窍。保持平衡并且——”她顿了顿,“你坐过跷跷板吗?一头升起,一头落下。但是中间部分,正中间,永远都保持原位。不管上下都以它为支点。不管两头跷得多高、压得多低,它都保持着平衡。”她轻哼一声,“魔法差不多也就是这么回事。”

    “我能学吗?”

    “大概吧。这不难,只要你找对感觉。”

    “那您能教我吗?”

    “我已经教了。刚给你看了。”

    “不,奶奶,您只是给我演示了魔法的过程,可没教我怎么做啊。”

    “这我可教不了。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你的方式不一样。你得自己去找感觉。”

    “那我该怎么做?”

    “我怎么会知道?那是你自己的感觉。”奶奶打断了蒂凡尼的话,“把水壶再烧上吧,我的茶凉了。”

    简直有点刻薄,但这就是奶奶的风格。她一向认为,如果你有能力学会什么东西,那你就能自己琢磨出来。她才不会让别人轻轻松松就学会呢。她总是说,生活可不轻松啊。

    “你还戴着那件装饰品呢。”奶奶说。她不喜欢装饰品,她用这个词来形容女巫身上所有不实用的金属物件。那些都是“买来的东西”。

    蒂凡尼摸了摸戴在脖子上的小银马。它很小,式样也简单,但对她意义重大。

    “是的。”她平静地说,“我还戴着。”

    “你那篮子里有什么东西?”奶奶这话问得很是粗鲁。蒂凡尼的篮子放在桌上。里面当然是一份礼物,所有人都知道拜访别人的时候要随身带上小礼物,但你收到礼物的时候应该装出惊讶的样子,然后说:“哎呀,您真是太客气啦。”

    “我给您带了些东西。”蒂凡尼说着,把黑色大铁壶架到了火上。

    “谁允许你给我带礼物来的?”奶奶严厉地说。

    “好吧,随便。”蒂凡尼不说话了。

    她听见奶奶在她身后掀开了篮盖子。里面是一只小猫。

    “它的妈妈叫粉团,是寡妇卡波的猫。”蒂凡尼打破了沉默。

    “你真是客气。”威得韦克斯奶奶几乎是在大吼。

    “应该的。”蒂凡尼面朝火炉笑了。

    “我不能养猫。”

    “它可以抓老鼠。”蒂凡尼依然没有转过头来。

    “我这儿没老鼠。”

    因为它们在这儿没吃的,蒂凡尼想。然后她大声说:“伊尔维吉女士有六只大黑猫。”篮子里的小白猫望着威得韦克斯奶奶,露出小猫特有的那种又伤心又惊恐的表情。你考验我,我也考验你,蒂凡尼心想。

    “我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真的。它得去山羊圈里睡觉。”威得韦克斯奶奶说。大部分女巫都会养山羊。

    小猫蹭着奶奶的腿,叫了一声“喵”。

    蒂凡尼告别的时候,威得韦克斯奶奶在门口说了再见,然后很小心地把小猫关在门外。

    蒂凡尼穿过空地,走到系着特里森小姐扫帚的地方。

    但她没有骑上去,现在还不到时候。她走到一丛冬青树后面,屏息静气,消失无影,她身上的每个部分都在说“我不存在”。

    每个人都能从火焰和云朵中看出图画。你只需要反过来做就行。你把身上宣示存在感的部分关闭起来,你就消失了。就算盯着你看,也很难看到你。你的脸变成了叶影舞动,你的身体变成了树荫摇摆。人们的注意力从缝隙中漏走了。

    她看起来就像另一丛冬青树,盯着门口。起风了,温暖而急促,将悬铃木上或黄或红的叶子卷下来,让它们在空地上飞舞盘旋。小猫抓了一会儿叶子,然后坐在空地上,发出令人心碎的微弱喵喵声。现在,威得韦克斯奶奶随时都可能以为蒂凡尼已经走了,然后她会打开门——

    “忘了什么东西吗?”奶奶在她耳边说。

    蒂凡尼身边的那丛冬青树就是奶奶。

    “呃……它多可爱啊。我只是觉得,您也许会喜欢它的。”蒂凡尼边说边想:如果她是跑来的,的确可以埋伏在这儿,可我为什么没看到她?她能边跑边隐身吗?

    “别操心我的事了,小姑娘。”女巫说,“你赶紧回特里森小姐那儿去,替我问候她。不过——”她的语气柔和了一些,“你刚才隐藏得不错。很多人应该都发现不了你。我几乎听不到你头发生长的声音。”

    蒂凡尼骑着扫帚走了。威得韦克斯奶奶得意扬扬,知道她这回是真的离开了。于是她回到小屋里,继续无视那只小猫。

    又过了几分钟,门打开了一道缝。可能只是被风吹开的。小猫一溜小跑跑进了屋子。

    女巫们多少都有点古怪。蒂凡尼早已见怪不怪,倒觉得古怪很正常了。就拿勒韦尔小姐来说吧,她有两具身体,尽管有一具是想象出来的。还有普安德女士,她繁殖纯种蚯蚓,还给每一条都起了名字……她其实算不上古怪,只是有点特别,而且硬要说的话,蚯蚓还算挺有趣的呢。曾经还有一位迪斯玛老妈妈,时不时就会被时间混乱所困扰,这种情况在女巫身上极少发生。她说的话跟她的口型从来不同步,有时她人还没动,脚步声却已经提前十分钟下楼了。

    不过真要说古怪,特里森小姐可算是出类拔萃、名列前茅、首屈一指、登峰造极。

    古怪的地方那么多,该从哪里说起呢?

    欧墨尼得斯·特里森小姐在六十岁时双目失明。对大部分人来说这是极大的不幸,不过还好,特里森小姐擅长借身移魂,这是女巫的特有技能。

    她可以借用动物的眼睛,看到它们眼中的世界。

    七十五岁的时候,她的耳朵也听不见了。不过现在她也习惯了,况且附近任何活物的耳朵都能被她借为己用。

    蒂凡尼刚开始跟在她身边时,特里森小姐用一只老鼠做她的耳目,因为她的老寒鸦死掉了。看着一个老太婆手掌心趴着一只老鼠在小屋里走来走去,还是让人挺害怕的。尤其是当你说话的时候,她会让老鼠扭过头来对着你,更加让人焦虑。真想不到一个蠕动的粉红色小鼻头会那么吓人。

    新来的乌鸦就好多了。当地的某个村民给这位老妇人做了一根栖木架子,让她驾在肩头,一边站着一只鸟儿,配合她长长的白发,十足女巫范儿。只不过每天到了晚上,她的斗篷后面都会被弄得有点乌七八糟。

    再说说她那块大铁表吧。那是个破铜烂铁打造的沉重家伙,制作者与其说是个钟表匠,倒不如说是个铁匠。因此它发出的也不是嘀嗒声,而是咣当声。她把这块表佩在腰带上,用她又粗又短的手一摸就能知道时间。

    村子里流传着一个故事,说那块表就是特里森小姐的心脏,她真正的心脏停止跳动之后,就用这块表来代替了。关于特里森小姐的故事太多了。

    你必须对古怪的容忍度相当高才能受得了她。女巫界有个传统,年轻的女巫要四处游历,跟年老的女巫待在一起,向这些专家学习。作为交换,照女巫发现者蒂克小姐的说法,你得“帮忙做点家务”,其实是“所有的家务都归你”。大部分人跟特里森小姐待一个晚上就逃之夭夭了,而蒂凡尼已经在她身边待了三个月了。

    还有,有时候特里森小姐想要找双眼睛用一下,就会借用你的眼睛。那是一种奇特的针刺感,就像是有个隐形人在你背后张望。

    是的,特里森小姐在古怪方面不光是出类拔萃、登峰造极,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蒂凡尼进门的时候她正在织布机上忙活。两只鸟儿把头转过来看着她。

    “孩子啊。”特里森小姐用尖细沙哑的声音说,“你今天过得不错嘛。”

    “是的,特里森小姐。”蒂凡尼顺从地说。

    “你见到威得韦克斯小姑娘了,她挺好的。”织布机咔嚓,大铁表咣当。

    “好得很。”蒂凡尼答道。特里森小姐从不问问题,她只把答案告诉你。威得韦克斯小姑娘,蒂凡尼心中偷乐,开始准备晚餐。不过特里森小姐也真的是很老很老了。

    而且她非常吓人,这个事实谁也无法否认。她没有鹰钩鼻子,牙齿虽黄却也完好无缺,不过除此之外,她简直就是邪恶女巫形象代言人。她的膝盖在走路时会咔咔作响。但借助两支拐杖的话,她能走得非常快,像一只飞奔的蜘蛛。还有一件怪事:小屋里到处都是蜘蛛网,特里森小姐还特地嘱咐蒂凡尼不许碰,可是却连一只蜘蛛都见不到。

    对了,还有对于黑色的狂热。女巫们大多喜欢黑色,可特里森小姐连养的山羊和鸡都是黑色的。墙壁是黑色的,地板也是黑色的。你要是掉了一根甘草糖在地上,那就再也别想找到了。还有一点让蒂凡尼很不开心,那就是她必须做黑色的奶酪,她只好用黑蜡把奶酪裹起来。蒂凡尼是个做奶酪的高手,她也知道裹蜡可以保持奶酪的水分。可蒂凡尼就是不喜欢黑奶酪,它们看上去好像随时准备要干点什么坏事一样。

    特里森小姐似乎也不需要睡觉。白天和黑夜现在对她来说已经没什么区别了。乌鸦去睡觉之后,她会召来一只猫头鹰,借着猫头鹰的眼睛继续织布。她说猫头鹰特别棒,因为它会一直左右摆头盯着织布机的梭子。织布机咔嚓、大铁表咣当回应着。

    披着随风翻涌的黑色斗篷、蒙着眼睛、白发蓬乱的特里森小姐。

    拄着两支拐杖,在冰冷漆黑的夜里,在小屋中和花园里游走、嗅闻花朵“芳魂”的特里森小姐。

    所有的女巫都有某种特长,特里森小姐的特长是作出公正判决。

    人们会大老远带着自己的麻烦事来找她。

    我知道这就是我的牛,可他非说是他的!

    她说这是她的土地,但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

    特里森小姐会坐在咔嚓作响的织布机前,背对着焦急的人们。织布机会让他们感到焦虑。他们望着织布机,一副很害怕的样子。乌鸦盯着他们。

    他们会结结巴巴地说出自己的事,嗯嗯啊啊伴随着织布机没完没了的咔嚓声,烛光摇曳不停。啊,对了,烛光。

    烛台是两个骷髅头,一个上面刻着ENOCHI,另一个上面刻着ATHOOTITA。

    这两个词的意思分别是“有罪”和“无罪”。蒂凡尼真希望自己不认识。一个白垩地长大的姑娘是不应该认识这种文字的,那是外语,而且还是古外语。她之所以认识,是因为敏感·巴斯特博士,隐形大学魔法系贵族教授,在她脑子里。

    至少是他的一小部分。

    几年前的一个夏天,她曾经被一只蜂怪附身,它收集思想已经有好几百万年。蒂凡尼想法子把它从自己脑中赶了出去,但一部分碎片还是留在了脑子里。其中一片属于已经去世的巴斯特博士,是他残留的自我意识和记忆。他没有带来什么麻烦,但是如果她看见任何外国文字,都能立刻认出来——或者说,都会听到巴斯特博士用尖利的声音为她翻译出来。(他留下的部分似乎只会这个了,不过她还是尽量避免在镜子前脱衣服。)

    蜡烛熔化、落下,覆满了骷髅。人们只要在这间房里,就会一直时不时朝它们瞥去一眼。

    等到人们把话说完,织布机就会停下,突如其来的寂静让人大气都不敢出。特里森小姐会把她的轮椅转过来,摘掉眼罩,露出灰白的眼珠,开口说道:

    “我已经听到了。现在我要看到。我要看到真相是什么。”

    有些人就在这个时候跑掉了,因为她盯着他们,骷髅头上烛光摇曳。那双眼睛看不见你的脸,却能看见你的心。如果特里森小姐注视着你,那你最好老实交代,不然就太蠢了。

    所以没有人会跟特里森小姐争辩。

    女巫们使用自己的天赋是不允许拿报酬的,不过所有来请特里森小姐解决争端的人都会给她带来一件礼物,通常是食物,不过有时候是穿过的黑色衣服,或是一双刚好合她脚的旧鞋子。如果特里森小姐作出了不利于你的判决,你也千万别把自己的礼物要回去,所有人都会说那不是好主意,会被变成又小又黏的恶心东西。

    人们说如果你对特里森小姐撒谎,那你一个星期内就会惨死。他们还说国王和王子们会在夜里来找特里森小姐,向她请教国家大事。他们还说在她的地窖里有一大堆金子,守护者是一个火红皮肤的三头恶魔,它会攻击看到的每一个人,并且吃掉他们的鼻子。

    蒂凡尼怀疑以上传言至少有两个不靠谱。她明确知道第三个不是真的,因为她有一天下到地窖里(拎着一桶水,为防万一还拿了根棍子),可里面除了一堆堆的土豆和胡萝卜之外,什么都没有。对了,还有一只老鼠,小心翼翼地盯着她。

    蒂凡尼并不怎么害怕。首先,除非那只恶魔擅长把自己伪装成土豆,否则它大概是子虚乌有的。其次,虽然特里森小姐看起来很坏,听起来很坏,还散发出锁了多年的老衣柜的味道,可她给人的感觉并不坏。

    一个女巫必须依靠她的第一视界和第二思维:第一视界用来看到事物真相;第二思维负责检视第一思维,不让它跑偏。此外还有第三思维,不过蒂凡尼从未听别人谈起过,因此也就保持着沉默。第三思维很怪,似乎喜欢自说自话,而且也很少冒出来。正是它告诉蒂凡尼,特里森小姐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个样子。

    有一天,蒂凡尼正在掸灰,一不小心碰翻了“有罪”骷髅头。

    就这样,蒂凡尼突然知道了很多特里森小姐的秘事,她可能不想让任何人知道的事。

    这晚,她们正吃着黑豆炖菜,特里森小姐说:“起风了。我们必须赶快走。这样的夜晚骑扫帚飞过树梢我不太放心。奇怪的东西可能要来了。”

    “走?我们要出门吗?”蒂凡尼问。她们从来没有在晚间出过门,所以夜晚显得特别漫长。

    “我们一会儿就走。他们会在今晚跳舞。”

    “谁要跳舞?”

    “乌鸦看不见,猫头鹰会发懵。”特里森小姐继续说,“所以我要借用你的眼睛。”

    “谁要跳舞,特里森小姐?”蒂凡尼问。她喜欢跳舞,可是在这里好像谁也不跳。

    “不远,但是会有一场暴风雪。”

    就这样了,特里森小姐不会再说什么了。不过听上去挺有意思的。而且,能够看一眼连特里森小姐都觉得奇怪的东西,肯定能大开眼界。

    当然,这就意味着特里森小姐要戴上她的尖顶帽。蒂凡尼很讨厌这件事。因为她必须站在特里森小姐面前看着她,让这个老巫婆把她当成一面镜子,忍受眼睛传来微微针刺感。

    她们吃完了晚餐。风在林间怒吼,犹如一只黑色巨兽。蒂凡尼打开门,风猛地闯了进来,在屋子里呼啸盘旋,吹得织布机上的线绳嗡嗡作响。

    “你确定要这么做吗,特里森小姐?”她一边说,一边试图关上门。

    “别跟我说那样的话!你别再跟我说那样的话!那个舞蹈必须有人看!我从来没有错过那个舞蹈!”特里森小姐看上去又紧张又急躁,“我们必须去!还有,你必须穿黑衣服。”

    “特里森小姐,你明知道我不穿黑衣服的。”蒂凡尼说。

    “今晚是黑色之夜。你得穿上我第二好的斗篷。”

    她说这话的时候有一种女巫式的坚决,似乎根本不考虑被违抗的可能性。她已经一百一十三岁了,早已身经百战。蒂凡尼没有再争辩。

    倒不是说我有多讨厌黑衣服,蒂凡尼去拿第二好的斗篷时心想,但这不是我的风格。人们说“女巫穿着黑衣服”时,他们的意思往往是“老女人穿着黑衣服”。不过,也不是说我要穿粉红色什么的。

    然后,蒂凡尼把特里森小姐的大铁表用毯子卷了起来,咣当声变得微弱。它肯定是不能留在家里的,特里森小姐总是要把表带在身边。

    蒂凡尼准备妥当之后,老太太给那块表上足发条,发出可怕的嘎吱嘎吱声。她总是在给表上发条。只有偶尔房间里挤满害怕的人群,等待她作出裁决时,她才会停下手来。

    天还没有下雨,但她们出发时已经是树叶树枝满天飞了。特里森小姐侧坐在扫帚上,双手紧紧握住扫帚杆。蒂凡尼用一根晾衣绳拖着她一路前行。

    落日将天空映成红色,一轮凸月高高升起。浮云被风搅动,在林间投下游移的影子。树枝互相抽打,蒂凡尼听见黑暗中传来嘎吱声和撞击声,似乎有树枝掉在了地上。

    “我们要去村子里吗?”蒂凡尼在一片嘈杂声中低声问道。

    “不!走那条穿过树林的小道!”特里森小姐高声回答。

    蒂凡尼想,这会不会就是我一直听人说起的“不穿衬裤的舞蹈”?其实我也没听说过多少,因为每次有人说起,马上就有其他人让他们闭嘴。

    人们总觉得这是女巫会做的事,但女巫们自己可不这么认为。蒂凡尼必须承认,她能理解其中的原因。哪怕再炎热的夏天,夜晚也并不是很暖和,何况你还得担心刺猬和野草。再说了,你完全无法想象威得韦克斯奶奶这样的人在跳舞的时候不穿——反正就是无法想象,因为哪怕只是稍微想象一下那个画面,都觉得脑袋要爆炸了。

    蒂凡尼拖着漂浮的特里森小姐走上林间小道。风停了,但是风带来的冷空气留了下来。蒂凡尼很庆幸自己披了斗篷,尽管是黑色的。

    她吃力地走着,在特里森小姐的指点下穿过一条条小路。终于,她透过树木,在一片下陷的平地上看到了火光。

    “就停在这里,把我扶下来吧,姑娘。”老巫婆说,“有一些规矩你要听好:第一,你不许说话;第二,你只能看跳舞的人;第三,舞蹈结束之前你不许动。这些话我不会跟你说第二遍!”

    “好的,特里森小姐。这里好冷啊。”

    “一会儿会更冷。”

    她们朝远处的亮光走去。舞蹈只能看的话,那还有什么意思?蒂凡尼心想,这听起来挺没趣的。

    “这不是为了有趣。”特里森小姐说。

    阴影穿过火光,蒂凡尼听见男人说话的声音。她们到达下沉空地的边缘时,有人正在往火堆上浇水。

    火堆发出咝咝声,一阵烟雾水汽在树林间升腾而起。事情发生在一瞬间,让人来不及反应。此间唯一活跃的事物看起来也死了。

    干枯的落叶在她脚下被踩碎。天上的云已经散去,月亮的银辉洒满了林间空地。

    蒂凡尼是过了一会儿才发现的,空地的正中间站着六个男人。他们肯定是穿着极黑的衣服,在月光下,看起来就像是通往虚空的人形洞口。他们三人一组,面对面站成两排。可他们一动不动,以至于蒂凡尼看了一会儿之后,开始怀疑他们是不是自己幻想出来的。

    这时,传来了击鼓的声音:咚——咚——咚——

    鼓声持续了大约半分钟,然后停了下来。冰冷寂静的树林里,鼓声在蒂凡尼脑中继续回响。也许不只是在她的脑中回响,因为那些男人也在轻轻地点头,合着鼓声的拍子。

    他们开始跳舞了。

    影子般的男人翩跹而舞,鞋子撞击地面发出声音,除此之外再无别的声响。就在此时,除了脑中寂静的鼓声,蒂凡尼又听到一种声音。她的鞋子自作主张踏起了拍子。

    她以前听过这样的节奏,看过这样的舞蹈。可那是在温暖时节的灿烂阳光下。而且跳舞的人的衣服上会挂着小铃铛。

    “这是莫里斯舞!”她说,声音有点大。

    “嘘!”特里森小姐示意她小声点。

    “可这不对——”

    “安静!”

    蒂凡尼又羞又怒,把目光从舞者身上移开,挑衅地环视空地。这里还挤进了别的影子,应该是人,至少是人形的东西。蒂凡尼看不清楚,不过也许看不清更好。

    这里越来越冷了,她很确定。白霜爬过树叶,形成碎裂的花纹。

    鼓声还在继续。但蒂凡尼觉得鼓声不再寂寞了,现在有了其他拍子,以及她脑中的回音。

    特里森小姐爱嘘就嘘去吧。这就是莫里斯舞,但是时间不对。

    莫里斯舞者一般都会在五月的某一天来到村子里,具体哪一天谁也说不准,因为他们要一路经过白垩地的很多村子,每个村子都有一间酒馆,拖慢他们的脚步。

    他们手里拿着棍子,穿着白色衣服,衣服上挂满铃铛,这样他们来的时候就不会悄无声息。没有人喜欢莫里斯舞者悄悄到来。蒂凡尼会和其他孩子一起在村外等候,然后跟随他们一路跳着舞进入村子里。

    然后他们会在村中的草地上随着鼓点起舞,让手中的棍子在空中互相击打。然后所有人都会到酒馆去。再然后,夏天就来临了。

    蒂凡尼从来没有搞明白最后那部分是怎么回事。舞者们跳完舞,夏天就来临了——似乎所有人都知道这一点。她父亲说,有一年舞者们没有出现,结果又湿又冷的春天过后,直接就是寒冷的秋天。中间的这几个月不是雾就是雨,要么就是八月飞霜。

    鼓点的声音充斥着她的头脑,让她感到一阵眩晕。不是这样的,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这时她想起了第七个舞者,大家都叫他小丑。通常是个小个子男人,戴着一顶破旧的大礼帽,衣服上缝满鲜艳的补丁。大部分时候,他都绕着场子来回走动,手拿帽子微笑着伸向人群,等他们赏他几个酒钱。但有时他也会放下帽子,加入其他舞者。你以为他会跟其他人撞得人仰马翻,可是从来没有。他在大汗淋漓的舞者当中旋转跳跃,总能找准位置避开他们。

    蒂凡尼眨着双眼,感到一阵天旋地转。脑中的鼓点轰鸣如雷,一串节拍低沉似海。她已经忘了特里森小姐,也忘了奇怪而神秘的围观者。世界只剩下舞蹈。

    舞蹈像是活了一样,在空中盘旋扭动,但其中还有一个空位。她知道那是她应该去的位置。特里森小姐让她别动,可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特里森小姐怎么会懂呢?她知道什么呢?她最后一次跳舞是什么时候?舞蹈在蒂凡尼内心最深处召唤着她。六名舞者是不够的!

    她向前跑去,跃入舞者之间。

    舞者们都注视着她,看她在他们中间跳着,总能找准位置避开他们。鼓点牵引着双脚,随着节拍跃动。

    就在这时……

    其他人出现了。

    感觉好像有人在身后——可似乎又像有人在面前,在身边,在头顶,在脚下,所有感觉同时袭来。

    舞者凝固了,但世界还在旋转。他们只是黑色阴影,是黑暗中更黑的轮廓。鼓声消失,蒂凡尼缓慢而宁静地旋转着,双臂张开,双脚离地,多么漫长的一个瞬间啊。她的脸转向了星星,冰一样寒冷,针一般锋锐。这感觉……棒极了。

    一个声音问道:“你是谁?”带着回音,又或者是两个人几乎同时在说话。

    突然,鼓声再度响起,六个人猛地向她冲过来。

    几小时后,山下平原区,弯狗镇的居民们把一个女巫的手脚捆在一起,扔进了河里。

    这种事情在山区从来没有发生过,在那里,女巫们备受尊敬。可是山下的大平原上,还是有很多笨蛋愿意相信那些恶毒的传说。再说了,他们晚上也实在是无事可做。

    不过,女巫被投水之前还能喝杯茶、吃几块饼干的情况大概也不多见。

    全都因为弯狗镇的居民是照着那本书操作的。

    书名叫作《猎巫指南》【3】。

    居民们并不清楚这本书是什么来头。突然有一天,它就出现在了一个商店的架子上。

    他们当然识字。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总得会点读读写写的,哪怕是在弯狗镇。但他们并不信任书本,以及爱看书的人。

    不过这本书是关于如何对付女巫的。而且看起来很权威,也没有什么佶屈聱牙(那种书最信不得)的词,比如“之乎者也”之类的唠叨话。最终,他们口耳相传,认为这正是他们需要的书。这本书写得很好。也许跟你期待的不一样,可你还记得去年那个女巫吗?我们先把她扔进河里,然后想把她活活烧死。可她浑身湿透,结果逃走了。咱们可别再经历那样的事了。

    他们特别关注以下部分:

    如果你抓住了女巫,千万不要急着伤害她,更不要用火烧她!这是新手常犯的错。这只会让她们抓狂,回来的时候更强大。所有人都知道,处理女巫的另一个方式是把她扔进河里或者池塘里。

    以下是最佳方案:

    首先,在一个温暖舒适的房间里关她一夜,她想喝多少汤就给她喝多少汤。胡萝卜扁豆汤就可以了,但是为了最佳效果,我们推荐韭葱土豆牛肉浓汤——实践证明,这能极大削弱她的魔力。不要给她喝西红柿汤,那会让她变得更强大。

    保险起见,在她靴子里各放一枚银币。她没法将它们拿出来,因为银币会灼烧她的手。

    给她提供一条温暖的毛毯和一个柔软的枕头,这样能够骗她入睡。把门锁好,不许任何人进入。

    大概在天亮前一个小时进入房间。你也许觉得应该大喊大叫冲进去。大错特错!应该悄悄地进去,在沉睡的女巫身边放一杯茶,然后悄悄地出来,在门口轻轻咳嗽。如果被突然惊醒,她可能会变得极度危险。

    某些权威人士推荐随茶附送巧克力饼干,另外一些人认为姜饼就可以了。如果你珍爱自己的生命,就千万不要给她吃普通饼干,那会让她耳朵里冒出火星。

    等她醒来后,念出下面的强力神秘符文,这样可以防止她变成一群蜜蜂飞走:

    “乙提撒皮呃乙玛纳斯。”

    等她喝完茶,吃完饼干,把她的双手双脚用绳子捆好,打上一号水手结,然后把她扔进水里。重要安全事项:一定要在天亮前完成。不要留下来观看!

    当然,这一次有些人留了下来。他们看见女巫沉入水里,再也没浮上来,她的尖顶帽也漂走了。他们这才回家去吃早餐。

    又过了几分钟,这条河里依然没什么变化。突然,尖顶帽向一片茂密的芦苇丛移动过去。它停在那里,缓缓升起。一双眼睛从帽檐下向外打望着。

    太阳正在升起,既是教师也是女巫发现者的珀西皮卡齐娅·蒂克小姐确定周围没有别人之后,匍匐着爬上岸,一溜烟跑进了树林里。她之前把包藏在一个獾洞里,包里有一条干净的套裙和几件干净的内衣,此外还有一盒火柴(如果有被抓住的危险,那她绝不会随身携带火柴,免得给人灵感)。

    她在火堆前烤干衣服,心想:这个结果还算不错。谢天谢地,村子里还有几个识字的人,要不然她可就麻烦大了。看来当初用大号字体印刷那本书还真是个好主意。

    没错,蒂克小姐正是《猎巫指南》的作者。而且在那些人们认为女巫应该被烧死或者淹死的地区,她还设法让这本书流传开来。

    不过现在,也只有蒂克小姐自己一个人会在这些地方游历,所以一旦被抓,她可以美美地睡一觉,好好地吃一顿,然后再被扔进水里。水对蒂克小姐完全不成问题,她曾经上过魁姆女子学院,每天早上都要泡在冰水中锻炼意志品质。至于一号水手结,就算在水底也很容易用牙齿解开。

    啊,差点忘了这个,她在清理靴子时想,她还得到了两枚银币。弯狗镇的居民真是够蠢的。当然,想干掉女巫的人又能聪明到哪儿去呢?女巫也是人,只不过比你知道的事情多一些,所以她们才叫女巫。可有些人就是不喜欢别人知道的事情比他们多,因此这些日子以来,游历教师和流动图书馆都会避开这个地区。照这样发展,如果弯狗镇的人想用石头去砸那些比他们渊博的家伙,那他们很快就可以用石头去砸猪了。

    那地方真是一团糟。可是很不幸,那里有一个八岁小姑娘显出了女巫的天赋。因此蒂克小姐时不时就会过去关照她。当然,不是以女巫的身份。虽然她不介意大清早在冷水里泡一泡,可要是每天都这样也受不了。她会把自己化装成一个卖苹果的,或者是算命的。(女巫们通常不会给人算命,因为她们算得太准了。其实人们并不想知道真正将要发生的事,除非是好事,但女巫是不会用花言巧语哄他们的。)

    不幸的是,蒂克小姐走在大街上时,她那顶帽子里的弹簧出了毛病,尖顶弹了出来。这下子连蒂克小姐这么能言善辩的人也说不清了,只好另作打算。发掘女巫向来是件危险的事。可总得有人去做。一个孤单成长的小女巫不但可怜,而且危险。

    她呆了呆,注视着火堆。为什么会突然想到蒂凡尼·阿奇?为什么是现在?

    她快速掏空口袋,开了一个沙姆博。

    沙姆博很有用,这一点毫无疑问。你可以用几条绳子、几根棍子,以及你口袋里的任何东西来做。对女巫而言,沙姆博就相当于那个包含十五种刀、三种起子、一个小放大镜,还有一个挖耳勺的东西。

    你甚至没法说清楚它到底能做什么,不过蒂克小姐认为通过沙姆博可以知道你的潜意识所了解的东西。但每次你都必须重新开卦,而且只能用口袋里的东西。所以为防万一,口袋里多放些五花八门的物件总是没错。

    不到一分钟,蒂克小姐就用以下物品做了一个沙姆博:

    一把十二英寸长的尺子;

    一根鞋带;

    一条用过的绳子;

    一些黑棉花;

    一支铅笔;

    一个卷笔刀;

    一块有孔的小石头;

    一个火柴盒,里面住着一只叫罗杰的粉虱,还有一点面包屑给它做食物,因为每一个沙姆博都必须包含活物;

    半包谢金太太润喉糖;

    一粒纽扣。

    这堆东西看上去像是翻花绳,或是一个奇怪的、提线缠在一起的木偶。

    蒂克小姐凝视着它,等待它给她启示。突然,尺子旋转起来,润喉糖炸成一团红雾,铅笔凌空飞过,扎在蒂克小姐的帽子上,一层寒霜覆盖了尺子。

    这可真是活见鬼了。

    特里森小姐坐在小屋楼下,看着楼上卧室里沉睡的蒂凡尼。她是通过一只老鼠的眼睛看到的,那只老鼠就坐在锈迹斑斑的黄铜床架上。透过灰暗的窗子(特里森小姐已经五十三年没有擦过窗户,蒂凡尼已经没法把脏东西全部擦掉了),尽管现在是下午三点左右,外面的树林间却有大风呼啸。

    他在找她,她一边想一边给膝盖上的另一只老鼠喂了一块陈年奶酪。但他不会找到她的,她在这里很安全。

    老鼠松开奶酪,四处张望,它听到有动静。

    “我跟你们说了!她就在这里,伙计们!”

    “我们为什么不能直接跟这个老女巫谈谈?我们跟女巫相处得挺好的。”

    “也许吧,不过这个女巫很难对付。人们都说她的破地窖里有一个可怕的恶魔。”

    特里森小姐露出疑惑的表情,“是他们?”她自言自语。声音是从地板下传来的。她让老鼠跑过木板,钻进一个洞里。

    “不是我想扫你的兴,可我们就在地窖里,这里只有破烂儿。”

    过了一会儿,有人问:“那它在哪儿?”

    “是不是今天休假了?”

    “恶魔要休假干什么?”

    “没准去看望它的老妈妈和老爸爸呢?”

    “是吗?恶魔也有妈妈?”

    “天啊!你们能不能别吵了!她会听见的!”

    “都说她又聋又瞎,怕啥?”

    老鼠的听力很好。在地窖的石墙上,它急匆匆地把头从墙根钻出来,特里森小姐笑了。

    她通过它的眼睛观察。老鼠在暗处也能看得很清楚。

    一群小个子正在走动。他们的皮肤是蓝色的,上面满是纹身和污垢。他们都穿着肮脏的苏格兰短裙,每人带着一把剑,剑的长度跟他们的身高差不多,用绳子系在背上。他们的头发全都是红色的,鲜艳的橘红色,胡乱扎着辫子。其中一个把兔子头骨当作头盔戴在头上,要不是一直滑下来挡住他的眼睛,可能还真有点吓人呢。

    在上层的房间里,特里森小姐又笑了。看来他们听说过特里森小姐的大名,不过他们听说的还不够。

    这四个小个子从一个旧老鼠洞里钻出地窖,又多了两只老鼠、三只不同种类的甲虫,以及一只蛾子在盯着他们。他们蹑手蹑脚地穿过房间,从一个沉睡的老女巫身边经过——就在这时,她突然猛地一敲椅子扶手,大声喝道:

    “站住!我看到你们了,你们这些小坏蛋!”

    菲戈们被吓坏了,互相撞在一起,又惊又怕。

    “我没让你们乱动!”特里森小姐大吼,露出阴森的笑容。

    “哎哟呜——呜——呜——!她说话的口音跟我们一样!”有人哭了起来。

    “你们是菲戈,对吗?但我不认识你们的部落标记。冷静点,我不会把你们下油锅的。你!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罗伯·无名氏,白垩地部落的头领。”戴着兔骨头盔的精灵说,“还有——”

    “是吗?你是头领?那你得懂点礼貌,跟我说话时把那顶骨头帽子摘下来!”特里森小姐怡然自得,“站直了!在我的房子里不许吊儿郎当的!”

    四个菲戈马上站得笔直。

    “这就对了!”特里森小姐说,“其他人分别都是谁?”

    “这是我的兄弟傻伍莱,小姐。”罗伯·无名氏说着,晃了晃刚才被吓哭的那个菲戈的肩膀。他正用恐惧的眼神盯着“有罪”和“无罪”。

    “另外两个呢?”特里森小姐问,“你,那边那个。你拿着鼠笛,是个游吟诗人吗?”

    “是的,女士。”说话的菲戈看上去比其他人干净整洁些,不过,就连烂木头堆里大概都能找出比傻伍莱更干净更整洁的家伙来。

    “你的名字叫……?”

    “大下巴比利,女士。”

    “你这么死死地盯着我,大下巴比利。”特里森小姐说,“是因为害怕吗?”

    “不是的,女士,是因为我很崇拜您。能见到您这么有女巫范儿的女巫,实在让我备感荣幸。”

    “真的吗?”特里森小姐的语气中带着怀疑,“你真的不害怕我吗,大下巴比利先生?”

    “不害怕,女士。但如果能让您高兴,我也可以害怕。”大下巴比利小心翼翼地说。

    “哈!”特里森小姐说,“总算有个聪明人。你这位大个子朋友是谁,比利先生?”

    比利用胳膊肘捅了捅大扬。尽管在菲戈当中算是大个子,他还是显得很紧张。跟很多四肢发达的人一样,如果有人在其他方面比他强,他就会特别焦躁。

    “他是大扬,女士。”大扬盯着自己的脚不吱声,大下巴比利只好替他说。

    “我看他戴着大牙齿做的项链。”特里森小姐说,“是人类的牙齿吗?”

    “是的,女士。一共四颗,每一颗都来自一个被他打倒的人。”

    “你说的是人类的人吗?”特里森小姐惊诧地问。

    “是的,女士。”大下巴比利说,“多数时候他都是从树上跳下来,用头去撞他们。他的头非常硬。”他又补充了一句,生怕没说清楚。

    特里森小姐往后靠了靠,“那你们现在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要偷偷跑到我的屋子里来。”她说,“快说!”

    罗伯·无名氏稍微顿了顿,然后快活地说:“很简单啊。我们在追捕哈吉斯。”

    “你少蒙我。”特里森小姐声色俱厉,“哈吉斯是用羊的肉和内脏,加上调料塞进羊肚里煮熟后做成的布丁。”

    “那是因为你们没见过真正的哈吉斯,女士。”罗伯·无名氏小心翼翼地说,“你们的那个比真家伙差远了。哈吉斯是一种狡猾的野兽,所以它会躲在……呃,肮脏的地窖里。”

    “真是这样吗?你们在追捕哈吉斯?是吗,傻伍莱?”特里森小姐的声音突然变得尖锐起来。所有的眼睛,包括一只地蜈蚣的双眼,都望向了可怜的伍莱。

    “呜——呜——呜——!”傻伍莱呜咽着跪在了地上,“求求你不要对我做可怕的事,女士!”他哀求着,“你的地蜈蚣眼神好可怕!”

    “很好,那我们重新开始。”特里森小姐说。她伸手扯下眼罩,双手放在两侧的骷髅头上,菲戈们都往后退去。

    “如果你们说谎,我不需要眼睛也能分辨出来。”她说,“告诉我,你们为什么来这里,再跟我说一遍。”

    罗伯·无名氏犹豫了一阵子。在这种情况下还敢犹豫,他也真是够勇敢的。接着他说:“女士,我们是为了大块头小巫婆而来的。”

    “大块头小——你是说蒂凡尼吗?”

    “是的。”

    “我们都受一个大鸟指挥。”傻伍莱说,他一直想避开女巫盲眼的注视。

    “他是说指使令【4】,小姐。”罗伯·无名氏瞪了他的兄弟一眼,“就是类似——”

    “你们不能违背的巨大责任。”特里森小姐说,“我知道什么是指使令。可是为什么?”

    特里森小姐活了一百一十三岁,听说过很多事情。可现在,她却听到了一个让她吃惊的故事:一个人类小女孩成了一支噼啪菲戈部落的女王,而且在位了好几天。而一旦你成为他们的女王,哪怕只有几天,他们也会永远照看着你……

    “她也是我们所有山丘的巫婆。”大下巴比利说,“她关心它们,保证它们的安全。可是……”

    他迟疑了,罗伯·无名氏接着说:“我们的凯尔达做了很多梦,关于未来的梦。梦见所有的山丘都被冻住,梦见所有人都死了,梦见大块头小巫婆戴上了一顶冰王冠。”

    “我的天啊!”

    “没错,而且还有呢!”比利伸出胳膊挥舞着,“她还梦见一棵绿树长在冰原上,梦见一枚铁指环。她梦见一个男人,心脏里有一颗钉子。她梦见鸡多得成了灾,还有一块奶酪像人一样行走。”

    一片寂静中,特里森小姐开口了:“头两个,树和指环,没什么问题,神秘的象征主义。钉子也一样,某种隐喻。关于奶酪我有点疑惑——会不会说的是霍雷思?还有鸡……我不太确定鸡多了会成灾,你觉得呢?”

    “珍妮非常确定。”罗伯·无名氏说,“她梦见了很多稀奇古怪让人担心的东西,所以我们觉得应该过来看看,大块头小巫婆到底过得怎么样。”

    “所以你们四个就来这里了?”特里森小姐问。

    “我们还带了一些伙计过来。”罗伯说,“我们不想把他们一下子都带来。他们都在林子里呢。”

    “那他们有多少人?”

    “五百人吧,大概就是这个数。”

    特里森小姐的各种眼睛都瞪着他。罗伯·无名氏一一瞪了回去,脸上是极度真诚的表情,毫无退缩之意。

    “听上去这是件光荣的事。”她说,“为什么一开始要说谎呢?”

    “因为谎言更有趣呀。”罗伯·无名氏说。

    “在我看来,这件事的真相就已经很有趣了。”特里森小姐说。

    “也许吧,但我本来还打算加上巨人、海盗和魔鼬呢。”罗伯大声说,“听了绝对不后悔!”

    “好吧。”特里森小姐说,“蒂克小姐把蒂凡尼带来见我时,的确说过有奇怪的力量守护着她。”

    “没错。”罗伯·无名氏非常自豪,“就是我们,一点没错。”

    “可是蒂克小姐是个相当专横的女人。”特里森小姐说,“说来惭愧,她的话我一向不怎么听。她总是说,这些姑娘都很好学,可她们大部分都是些轻浮鬼,只想成为女巫之后吸引小伙子们的注意。她们在我这里待不了几天就都跑了。可这位倒好,赶都赶不走。你知不知道,她竟然想去跟冬神跳舞?”

    “是啊,我们知道。我们当时也在那里。”罗伯·无名氏说。

    “你们也在?”

    “对呀,我们跟在你们后面呢。”

    “没人看到你们,不然我就会知道了。”特里森小姐说。

    “是吗?因为我们很擅长不被人看到。”罗伯·无名氏笑着说,“感觉很奇妙,别人都看不到我们。”

    “她真的去跟冬神跳舞了。”特里森小姐又说了一遍,“我跟她说过不许去。”

    “啊呀,人们总是跟我们说不许这样不许那样。”罗伯·无名氏说,“所以我们才知道哪些事情是最好玩的。”

    特里森小姐用一只老鼠、两只乌鸦、一群蛾子,还有一只地蜈蚣的眼睛瞪着他。

    “说的也对。”她叹了一口气,“年纪太大就是这点麻烦,年轻时代已经离得太远,有时候甚至觉得那是别人。长寿也没什么值得太高兴的,这是事实。而且——”

    “冬神在找大块头小巫婆,女士。”罗伯·无名氏说,“我们看见她跟冬神跳舞了。现在他在找她,我们能够在呼啸的风中听到他的声音。”

    “我知道。”特里森小姐静静地听了一会儿,“风停了。”她说,“他找到她了。”

    她一把抓过拐杖,向楼梯快步走去,用极快的速度上了楼。菲戈们一股脑儿从她身边跑进了卧室。蒂凡尼正躺在一张窄床上。

    房间里每个角落都放了一个碟子,碟子上各有一支蜡烛在燃烧。

    “可他是怎么找到她的呢?”特里森小姐很纳闷,“我明明把她藏起来了。你们,小蓝人,快去拿木头!”她瞪着他们,“我说去拿——”

    她听到几声砰砰响。一阵灰尘扬起。菲戈们满眼期待地望向特里森小姐。还有木棍,很多很多木棍,都堆在小卧室的壁炉里。

    “你们干得不错。”她说,“速度还行。”

    雪花从烟囱里飘了下来。

    特里森小姐把两根拐杖在面前交叉放着,然后用力地跺脚。

    “木头着,大火烧!”她大喝一声。壁炉里的木头应声冒出火焰。可这时,窗子上已经开始结霜,蕨叶般的白色枝蔓爬过玻璃,噼啪作响。

    “我这把年纪可受不了这个!”女巫说。

    蒂凡尼睁开双眼,问道:“发生什么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