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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更新日期:2022-12-01 + 放大字体 | - 减小字体 本书总阅读量:

  我恨言情小说,千篇一律,俊男和美女旁若无人的相恋,作者大脑疑似没有沟回。

  他们的世界里没有讨厌的同事,装逼的领导,犯贱的熟人,他们的电脑不会死机也不会感染病毒,他们无需加班,补考,他们不会便秘,不会痛经,不用脱毛,甚至连痔疮都没有。

  像我这样的人该怎么活呢?我这样的,泛泛之辈。

  我辛辛苦苦写的论文,导师拿去改几个字,就堂而皇之的署上他的名字发表出来。我唯唯诺诺的点头,拼命忍住对他说“你真是一砣屎”的欲望。

  同寝室的室友是个八婆,她生活的唯一意义是每天向我们讲述她漫长曲折的爱情故事。爱情故事版本时时更新,男主角只有一个,是本系一个很挫的男生,经常板着脸穿件样式古怪的黑长袍横冲直撞。她坚持说那位穿得像个界王神一样的兄弟很帅。

  每天都得听她喋喋不休。深感痛苦。

  我无房,无车,无钱,三无人员,前男友小气又爱唠叨,混得不得志还把错全推在我头上。一个男人不计形象的表现出小气的一面,真是难看,我迅速把他拒之门外。

  害怕和任何具有loser心态的人打交道,他们有被害妄想症,觉得全世界都在打压他们。

  周末的时候我穿睡衣在沙发上当电视土豆,看一天,如果不出门,我连脸都懒得洗。

  我没兴趣交新男友,这么平凡一张脸,怎么粉刷也不过是白纸一张,坐在酒吧里,连个像样的一夜情对象都找不到。男友就像公车,等到的永远也不是你想要的那个。

  除了上课,只要是周末,假期,就昏天黑地的上网,看电影,看美剧,看电视娱乐节目,抓着遥控器,按按按,不停换台,前世我和遥控器定有不共戴天之仇。

  小时候并没有表现的对电视有多大的依恋,也就是最近两三年的样子。只会对着电视不停的换频道,什么都不想做。

  我上网查了下,这叫:电视孤独症。

  但是这种症状针对的主要人群是儿童,

  我今年24,应该是不算儿童了。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在作怪。

  我有一个朋友,庄碧,男,二十六岁,英国三流大学毕业的海龟,未婚。我们偶尔见面喝茶,大多数时候在网上互相鄙视。

  庄碧和我相识于字幕组。我们两个,原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人。我们一起自愿做一部热门美剧的翻译,没钱,只是爱好。

  你如果下载过我们的作品,应该可以轻易辨认我们的风格。

  “Everybodyissomebody’sfool——每个人都是某个人的凯子。”

  “MotherMarycomestome,speakingwordsofwisdom,“Letitbe.”——圣母玛丽亚来到我身边,用充满智慧的语言循循善诱,‘管JB它。’”

  庄碧还经常把自己的口头禅翻译进去,每当男主人公惊呼:“Wonderful!”的时候,字幕上就会出现“太牛逼了!!!”打着重重的惊叹号。

  曾经有人让我相信,我们将来会成为伟大的人……会有了不起的使命……生命很美好,值得为之奋斗……我不知道是我受骗了,还是我太衰。

  庄碧有时对我说,如果我不花那么多时间打游戏的话,我就会是一个一流的译者。

  我想起那个笑话:连长对一个作战勇敢的战士说,如果你不爱酗酒的话,现在就是一等兵了,士兵回答道,报告连长,到我喝多的时候我自己就感觉是将军了。

  心情好的时候,打魔兽。三国志。上联众打台球。所有人都认定我是人妖。

  累了就看看电影。

  庄碧装逼装累了的时候也会来和我一起看,看到二奶找大奶演讲的时候我兴奋地尖叫,“对!抽丫的!给丫踹下去!”

  庄碧摆出一个很小资的姿势对我表示无声的鄙视。在我的字典里小资的定义就是王朔大爷下的那个:小,还爱滋事。

  大奶受到鼓舞,真的把二奶给踹到楼梯下去了。就是踹得太轻了,才踹了个轻度脑震荡。

  显然编剧们对二奶是很热爱的,他们笔下的二奶们都那么可怜,那么悲伤,那么渴望大婆理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无限的二奶事业中去。

  我很怀念上次看电视时某地一个六十多岁的奶奶,成立了小脚侦缉队,以扫尽天下二奶为己任,这才是生活,多么有幽默感的奶奶。

  庄碧说他心情很不好,他又失业了。哈哈哈。作为土生土长在第三世界国家申请全奖从未得逞导致心理变态的小孩,我对含金量不高的海龟向来持严重仇视的态度。

  庄碧虽然是英国某技校毕业的三流海龟,但一向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处处向哈佛PHD的待遇看齐。因此没几个人看他顺眼,被炒掉也是应有之义。他说,这次他向留学中介递简历了,实在没辙就去做人贩子,他说,小航说了,如果再找不到好工作就要和他分手。

  “你说,她现在怎么这么现实!这么功利!以前她不是这样啊!”

  “近墨者黑吧。”

  庄碧继续叨逼叨叨逼叨,他是表演型人格,一举一动都像在戏台上,期待观众的掌声,没掌声有嘘声也行。和每一任女友都要折腾爱恨情仇的那一套。不管他怎么强调他很伤心很绝望,在我看来他根本就是演苦情戏演得很高兴。

  小航姑娘认识他的时候经常说自己很崇拜他,小航姑娘身世很可怜,没爹没妈的孤儿,还被亲戚虐待,差点脑瘫,小航姑娘很高尚,身残志坚,考上了庄碧哥哥所在城市的叉叉研究所,亲人虐待她,不给她生活费,坚强的小航姑娘于是向素不相识的网友庄碧哥哥倾诉,在视频里哭得很伤心,梨花一枝春带雨。

  庄哥哥同情心立刻爆棚,不顾女友的以死相逼,把自己当月薪水三分之一寄给了小航姑娘,庄哥哥没别的好,就是浑身浩然正气遍体赤胆红心,拦都拦不住。

  后来小航姑娘立刻来这里玩了一个月,之后就顺理成章的和庄哥哥在一起了,因为孤儿妹妹需要大哥哥的关爱。

  后来小航姑娘的父母兴高采烈地来此地旅游过一次,小航姑娘改口说她不是孤儿,但是父母虐待她。

  其实不必这么说,没人会追问些什么。男女之间,不是奸情,就是爱情,没有灰色地带。我的评点也与她无关,我只对庄碧说过,你是一个很失败的奸夫。庄碧无语,末了低下头说,我真的喜欢她的。

  对此我只说一句话:男人都是小人。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但是你早晚也要嫁给一个男人。”庄碧说。

  “我不抱不切实际的幻想,谁愿意给我买个全自动洗衣机和洗碗机我就嫁给谁。”

  认识庄碧后我认为直接对女人说“老子不要你了,滚!”的男人是好男人,至少比把女网友带回家还认为自己充满同情心和正义感的男人好。

  我十分不理解庄碧为什么什么破事都拿来和我说,我们在几乎所有问题上都有分歧,大到股票印花税,小到穿凉鞋要不要配袜子。

  他说,“我们看问题的方式不同。”

  我答,“我们不同的不仅仅是看问题的方式。”

  他说,“你怎么老是教育我。”

  我答,“我没有教育你,我是在明确的鄙视你。”

  我是被动型人格,很少主动和人联系,谁找我说话,我就说,没人找就一个人呆着。但每次庄碧一出现,我就觉得我有自虐倾向。每当我冲动到想一脚踹到他脸上的时候,他总能刹住车,顾左右而言他。这招不灵,便谄媚地拿出零食。

  零食是很难拒绝的。

  我们只在电影美剧和电视选秀节目上有契合。

  最早都加入老友记俱乐部,继而一起追cs,狂迷《政界小人物》,超女热闹时我们在粽子吧开技术楼,快男横行时我泡老花生吧看陈楚生弹吉它唱《姑娘》,他天天喝醒目一有机会就偷我手机投票。

  一般情况下,同一个节目的固定粉丝见面,都有两眼泪汪汪,相逢恨晚之感。但我每次在粉丝俱乐部里看到庄碧,都会两眼发黑,极其郁闷,满脑子都是“流年不利”,“不宜出行”。

  庄碧曾问过为什么我们这么不和谐还在一起混了两年,我严肃地念了一遍阿迪达斯的广告词:Impossibleisnothing。

  他很得意,我很纠结。我不是一个好的保密者,却要帮人保守秘密,这感觉真是难受。

  其实我至今为止还没把他从我的生活中一脚踹开的原因是:我是卧底。

  他前女友赵筠是我的莫逆之交。老赵的逻辑是作为朋友我有义务替她监视庄碧的一举一动并按时汇报给她。虽然我经常问她“交了那么二的一个男朋友换了别人追悔莫及还来不及你还这么关注他你就不觉得自己很变态吗?”她还是坚持时刻向我咨询庄碧的最新动向,理由是“我就喜欢听见他倒霉。”

  Sigh,如果我男友那么浅薄又难伺候,直接PASS掉他重新再找就是了,何必非得改变自己委曲求全。费尽心思和九牛二虎之力维持的关系肯定不是什么好关系。对方不一定欣赏,也不一定领情,该骗你还是骗你,该甩你还是甩你。

  但老赵实在太倒霉了,我也不想剥夺她最后一点乐趣。所以我常常夸大庄碧的窘境,如果他脚扭了,我一定告诉老赵他腿断了。如果他自己辞了职,我对老赵讲的版本就是他遇见了世上最无赖无耻的客户盯丢了无数单最后抱着更年期肥男小主管的腿流鼻涕但还是被无情地开掉了。

  老赵最后终于得出了“我有帮夫运。自从我离开他以后丫就一直倒霉”这个结论,看着她以欣慰为主的表情,我深深地觉得天天撒谎诅咒庄碧这件事情是非常值得的。

  老赵和我的交情可以追溯到小学一年级,我们都是智力开发比较早的孩子,那时候我经常忘记当天的作业是什么,在电话还不普及的时代我唯一的办法就是跑到阳台上,对着对面楼房的窗户大喊,“今——天——作——业——留——什——么——了?”

  那边扯着嗓子喊,“我——也——忘——了。”

  两砣不靠谱的小孩。

  老赵貌似温和的外表下有着强悍的小宇宙,虽然她已经不再是那个对欺负朋友的男生抡起凳子的羊角辫中队长,骨子里那股牛逼气势是改不了的。她一路走来,学习好,工作好,相貌好,身材好,偏偏栽在那么一个软弱游移自负自矜的男人身上,所有人都替她不值。

  顺风顺水走过的人,格外禁不起打击,老赵连续几个月都面如死灰,别人失恋变瘦,她一难过便约我去吃点心,500克的冰激凌,她半小时吃掉三盒,家里也常备甜食,很快胖出双下巴。我不想劝她节食,既然我无法二十四小时陪她帮她疗伤,那么至少,还有甜食可以做她忠诚的朋友。我又有什么权力替朋友决定该走的道路呢?

  “你都不拦拦我。”老赵很哀怨的对我说。

  “新世纪女性都很坚强,男友如衣服,丢件衣服有什么大不了的?咱再换好的。”

  “我好羡慕古代的女人,失恋了就去大大方方死。”

  “你如果现在去死,别人骂你神经病,没本事是小,有一个小男人会从此得意一辈子,到处吹嘘有女人为他死——你还死吗?”

  “老子弄死他!”老赵女王气质立现,然后瞬间萎靡,“那我该怎么办呢?”

  “把他推到海里去,然后你和我继续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

  也许是知道自己集忧郁敏感脆弱闷骚赔钱货等气质于一身,我从小就很稀饭强悍的女性朋友,跟她们在一起就由衷地感到安全。

  女王才是王道。

  这天下午我的郁闷达到峰值,论文无论如何通不过,老赵分析的结果是:可能是谢辞里答谢导师的部分写得太像追悼会上的悼词了。

  “没办法,这已经是我发自内心能对他说出来的最中听的话了。”

  老赵笑着骂我,“你真刻薄。”

  “刻薄是老姑婆应有的权利。我这样的人再不刻薄一下别人,憋在心里会变态的,会危害社会。”

  我们相对笑了两声。

  混得真惨。

  “陪我去做头发。”老赵说。

  岂敢不陪?

  老赵像一座山一样巍然屹立在我身边,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她比我上次见到时胖多了。

  “最近胖了不少”,她不好意思,“像不像米其林轮胎人?”

  我叹口气,现在女人不好做,失恋后可以内伤,可以吐血,可以在地板下面埋小人扎钢针,唯独不能胖。

  “你也是。”她捏我的胳膊,“看,你有蝴蝶袖。”

  “嗯,我还有水桶腰和麒麟臂,平衡不?”

  “平衡多了。”老赵坦白,“我是不是个很烂的人?”

  “没错”,我扳起手指头,“事实上,认识你这么多年,真没发现你对社会有什么好处。也许流浪猫流浪狗都比你活得有意义,至少人家不会危害安定团结。你就算算你这笔烂帐吧,从小就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收完新来的小男生保护费还把人家打到厕所里,害得人家转学不说每个月还都得花钱去看心理医生;仗着成绩好为所欲为,在办公室里骂完校长出来还哭得好像人家非礼了你一样,人家成年人也是要混得啊;最可恨的是,交了人渣男朋友还不赶紧撒花向前看,天天逼我和那个脑容量不够的白痴套话,做你朋友真是倒了十八代血霉……”

  “有你这样的朋友其实也经常有生不如死的感觉……”

  “不是吧?我身价很高的,很多人追着和我做朋友。”

  老赵冲路边的肉店努努下巴,不怀好意地笑,“我知道你最近涨价了,真显摆。”

  美发店里,小弟主动来招呼我,“做个烟花烫吧。”

  “我不做”,我指指老赵,“我陪她来的。”

  小弟诧异地看我们一眼,“我们是讲职业道德的。”

  这和职业道德有什么关系?我困惑。

  小弟补充说,“怀孕期间不能烫头。”

  老赵的表情像是脸上挨了一拳,“哦,我就打听一下,生完了再做。”

  出门转弯,老赵缓慢地从牙关里迸出几个字,“我,好,想,去,死。”

  我不敢应声……极度深寒。

  其实也不必为了这种事去死。

  “我不管,我宁可瘦着死,也不胖着生。”老赵怨气冲天。

  服务员姑娘见怪不怪地倒茶。想必所有女人的话题都不外是塑身、美容、时尚……最后统统回归到男人这个话题上。孜孜不倦的折磨自己取悦别人,然后男人们坐享其成。

  真是不公平。

  但反言之,如果我们混得足够好,也会有等量的小白脸上门摇尾乞怜,我越来越确信这一点。

  我们叫了云丹、赤贝、什锦寿司盛合和柳川锅。老赵不喜欢清酒,特意带了黄酒来。如果不是我强烈抗议,说不定她还会带红星二锅头来。

  没吃多少我已经不胜酒力,用手扶着头聊天。老赵脸上泛起淡淡蔷薇色,美女就是美女,哪怕她胖到一百四十斤,仍然眉眼流动,异常妩媚。她穿条粉色低胸长裙,春色旖旎,旁边几个男生不住地往这边看了又看。

  “请问我能不能坐这边?”终于其中一个人沉不住气了,过来开口搭讪。

  老赵神色稍缓,“不能。”

  我们都需要被肯定,哪怕是通过被搭讪的形式。

  对方略带尴尬地微笑,“给我一个机会好吗?”

  “我不认识你,请你走开。”老赵怒了。

  对方也生气了,“我没有问你,我问的是这一位。”

  我吗?

  我和老赵都很吃惊,老赵微有尴尬。我们俩在一起向来都是她更受欢迎。

  我只好回答:“她是我的达令,她说什么就是我说什么,请你马上走开。”

  对方吃了一惊,悻悻回去说了些什么,那张桌上的人一起回头往这边看。

  “我们走吧”,我低声建议。

  “没事儿,长了包子样儿就不怕狗追”,老赵强忍着笑,“你听他们在说‘sohot’。”

  我起身去洗手间补妆。出来的时候旁边有人对我说“嗨。”

  小男生真烦人。

  “我不信你喜欢女孩儿”,他紧跟着我,“你多大?”

  “我儿子都三岁半了。”我撒谎不打草稿。

  小朋友小脸发青地说,“不是真的吧……”

  “不信你问她。”我把皮球踢给老赵。

  我很庆幸今天是跟老赵一起出来,我俩果然是不是拉拉胜似拉拉啊,老赵面带微笑看着倒霉孩子,“不信的话你周一可以跟着我们去实验幼儿园接她儿子。”

  小朋友绝望了,“她长得这么小……”

  “我保养得好。”

  人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气场,不同气场的人吸引的人也不同,我想我的气场就是专招未成年正太和公车猥琐大叔。

  混成这样,我可以去死了。

  “我还不是一样”,老赵轻声安慰我,“全是烂桃花。”

  男人之间相互安慰的方式通常是告诉失落者你其实是多么多么成功,女人不是,女人之间的安慰多半是告诉失落者自己其实是多么多么失败,和你一样惨,谁敢比我惨,等等等等,以期获得被安慰者心理上的平衡。非常有趣。

  “你有没有过……嗯,特别悲凉的时候?”

  “有”,我老实承认。

  “什么时候?为谁?”

  “昨天半夜,为自己,忽然觉得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儿了,一事无成,心里感觉怪怪的。”

  老赵叹口气,“谁还能真做成什么事儿呢?为自己比为别人好。”

  “除非一个人会为我觉得难过,我是不会考虑他的。爱人不如爱己。”

  老赵抱着头发起呆来。

  “走吧?”我再一次问她,一边伸手去拿包儿。

  老赵没站起来,视线越过我的头顶尖锐抵达大堂另一端,“操!”

  我随着她的视线望去,庄碧坐在靠窗的双人座上发呆,另一座还空着。

  “赶紧,拿椅子罩儿给我罩上,要么就出去给我拉个男的,快!”老赵的反应不出我意料。

  “咱可以跟后门走。”我轻声提醒她。

  “噢”,她呆呆看着那边。

  “要我叫他过来吗?”

  她惨笑,摇摇头,“过来看肥婆?”

  我无言以对,拍拍她肩膀。

  “那时候他要我每天六点五十打电话叫醒他,我还以为他每天要出去晨练,很傻的,买了闹钟,天天晚上设定好……还因为闹钟声音太吵被室友骂,我就去买了只会振动的闹钟。有时候睡过头忘了叫他,他还不高兴。后来我才发现,他要我六点五十叫醒他,其实是因为那个人让他七点钟去叫醒她。你说我傻不傻?”

  我紧紧握住她手,她的手微微颤抖着,声音细不可闻。

  我让老赵先从另一边的楼梯上出去,自己蹑手蹑脚去结账。

  吧台和庄碧的座位不过一步之遥,以庄碧直逼二百五的智商很快就发现了龟缩在一边的我,大喊一声,“老莫!”

  我愤怒的瞪他一眼,他糊里糊涂,“怎么了你?”

  我做个“你给老娘闭嘴”的手势迅速逃离犯罪现场。

  刚跑到楼梯上脑子就“嗡”的一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两位女将正在楼梯上犯照,怒目而视,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我走到老赵身边,“走吧。”

  老赵一言不发跟着我下了楼梯。

  小航姑娘在背后极其戏剧化地“哼”了一声。

  老赵一听那声“哼”,头发都竖起来了,当即就有回身拼命的意思。我死命拉住她,“咱不跟傻逼计较。”

  老赵气得手冰凉,直抖。

  我一直把她拉回家。路上她小声哭,说冷,饿,我买了栗子蛋糕和芒果,又把外套裹她身上,一路哄着她进了门。

  除了感情不顺,赵筠是我见过的最幸运的一个人,刚工作就在家人的资助下买了套小小的公寓,象牙色沙发又大又软,床头雨过天青瓷瓶里面插一大束芦苇,我很喜欢。

  我把蛋糕打开,蜡烛插上,花瓶端过来,芒果剥皮。她在一边默默看着我做这些一边小声地哭,小孩子一样,哭得直抽抽。

  我把蛋糕递给她,“你的爱情始于鲜花和蜡烛,那现在也终于这些吧。”

  她抱着我肩膀,哭得脸都肿了。

  我的手机响了,是庄碧,我心里一寒,闪到阳台上接电话,对方口气很郁闷,“你在哪儿呢?”

  我恶向胆边生,心想还不是你个绣花枕头大草包脚踩两只船才害得老娘半夜三更给人当知心大姐,妈的还有脸来找老子,一腔怒火碍着老赵不能大声发泄,只得压缩成恶狠狠的两个字:“干吗?!”

  “小航又跟我吵架了。”

  “噢,你他妈活该,还有事儿吗?”

  “……没了。”

  “那回见吧。”

  我挂了电话回去探望悲伤朱丽叶。

  她总算不哭了,“家茵你有事吗?谁找你?”

  “没事”,我故作轻松拍拍手机,“高中时候的老相好儿。”

  “家茵,对不起你,我不想影响你的感情生活。”她又哭了。

  “别傻了,你就是我的感情生活。”我抱抱她,“别哭了,芒果真好,吃点?”

  她眼泪真多,像喷泉一样,我一边安慰她一边庆幸自己粗线条,皮糙肉厚,无需受感情之苦。

  晚上睡觉前,她总算哭够了,我俩躺在一张床上聊天,赵筠问了我一个很没技术含量的问题,“你喜欢帅哥吗?”

  “喜欢——有不喜欢帅哥的女人吗?”

  “那你愿意找帅哥当男朋友吗?”

  我对这个问题非常困惑,也许是我的审美太过小众,我在日常生活中真没见到过那种艳光四射到可以让我流口水的人,我的标准是基努里维斯或者夜访吸血鬼时代的阿汤哥才算帅。曾经在九华山见过一个巨帅的和尚,眉目清朗鼻梁高挺,穿黄色僧袍,戴金丝眼镜,目不斜视,我第一次确认世界上真有气质这个东西。再有就是去延安玩的时候,车上上去个北欧少年,年纪不大,穿了一件非常破烂的军绿色棉袄!戴了一个非常笨重的耳机!头发脏兮兮的!但是!!!他一上来,整个车厢都发光了似的,真是青春无敌啊,脸漂亮极了,而且他似乎完全意识不到自己的漂亮。看他的人好多,可是他旁若无人,到站就蹦跶着下车了,我都想拔腿追上去了。

  除此之外,再没动心过。

  赵筠咯咯笑,“你的审美真特别。”

  “嗯,阳春白雪,曲高和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