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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更新日期:2022-11-16 + 放大字体 | - 减小字体 本书总阅读量:

    我每年只能回家两次,平时放假就无比羡慕那些家在东三省的同学,可以回家过猪一样的生活,多好。想想自己以前那副骑在劳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还时不时闹脾气发牢骚的嘴脸就觉得自己欠抽,要是现在我能常回家看看,我一定痛改前非,把我爸我妈伺候好了。

    我比电话里报告的早回去了一天——要不我爸我妈又得跑车站接我去,搞得跟来了外宾似的。下了出租车已是夜色温柔万家灯火的时候,我深吸几口家乡的空气,看见不远的小区楼上那一抹熟悉的橘黄色灯光,心里轻喊了一声,“爸、妈,我回来了。”

    开门时我妈正做在厅里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看电视连续剧,根本没顾得上看我,顺口说;“快点关门,蚊子都进来了。”

    我把包包放下,“妈!”

    我妈蹭一下跳起来:“哎呀!妈的这个死丫头!你怎么说也不说就自己跑回来了!”说着老脸上就由哭转笑,颠颠儿地跑过来要帮我拿包,我闪身把包儿拎开,“我自己放,您这是看什么呐这么动感情?”

    我妈根本顾不上理我,老太太自己一高兴也大脑短路了,在屋里转了好几圈也不知道要给我找什么,絮絮叨叨说了两车话没一句我听明白的。我心里一动,这才是对我真正好的人呐。就是自己父母,没别人了。

    陪着她里外溜达了两圈把行李安顿了,我偷空儿看了眼电视,《结婚十年》,徐帆正挺着大肚子帮老公拉架,我妈总算有点进步,打《过把瘾》后我还没见她看过像回事儿的片子呢。现在央视在广告中插播的电视剧越来越难看了。

    “我爸呢?”

    “你爸还在办公室吧?天天做科件做到老晚,咱不等他了哈。”我妈一头冲进厨房,“老女儿,想吃啥?”

    “想吃……”我正琢磨着,我妈又从厨房杀回来了,三下五除二套上外套,“我去楼前边小市场买把芫荽回来。你不是爱喝汤么?”

    “我去吧。”我拉开门,“我还没换鞋呢,顺便看看我爸忙什么呢。”

    我妈不干,“你屋里呆着去,坐一天车你不累啊?”

    “不累。”我先她一步跳到门外,“马上就回来了,又不远。”

    我爸是十年动乱后第一批大学生,他的基础并不好,是在插了两年队后和老三届一起考的,考了全县第二。之前家里并不支持他考大学,我爷爷想利用手中尚存的一点权力把他放到供销社,我经常笑着问他,如果那样的话,他会不会是一个小城的供销社主任,下了班喂喂猪种种菜什么的,我爸一本正经地说:很有可能。

    我笑,我爸就很严肃地说,“可是那样,未必就不比现在幸福。”

    我知道他的意思。

    我爸兴趣不多,而且从来不事张扬,他喜欢一个人静静看书思考。对于物质他似乎从来缺乏兴趣,他经常故作深沉地说等他老了就回乡下去买房子住。还时不时煞有介事地低唱《空城计》里那段西皮慢板“我本是卧龙岗散淡的人……”

    坦白地说,唱得真是难听死了。

    “我本是卧龙岗散淡的人,凭阴阳如反掌保定乾坤。先帝爷下南阳御驾三请,算就了汉家业鼎足三分。官封到武乡侯执掌帅印,东西征南北剿博古通今。周文王访姜尚周室大振,

    汉诸葛怎比得前辈的先生。闲无事在敌楼我亮一亮琴音,[原板]我面前缺少个知音的人……”

    音箱里慢慢放着杨宝森的这一段,厚重苍凉,凝肃端方,余音绕梁。

    我是个不懂戏曲的人,我爸常说让我听这些是牛嚼牡丹。牛听了很生气,反驳说你最好不要用这种低等动物比喻自己孩子,从生物学角度讲对你自己也不利。

    我妈就不一样了,从我有记忆起她一直是一个单纯明快的人,她初中没毕业就工作了,仗着我姥爷的关系一直生活得不错。她性情直率,高兴就乐,不爽就骂,没心没肺那种。有时候我看着她自得其乐地跟我爸讲她们单位的八卦,她时而愤怒时而快乐时而担心的样子就像个天真的孩子,我上初中的时候一度叛逆得厉害,而那时我妈工作也很不顺利,我俩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起因不外乎是穿什么衣服,多看了会儿电视什么的鸡毛蒜皮。我爸实在没办法了,苦着脸要我体谅我老妈的心情。

    我也满肚子的不爽,“又不是我的错!”

    “她也是心烦嘛,你不宽慰她,谁宽慰她?”

    我妈哭咧咧地说,后悔养了我这么个没良心的东西。十几年辛苦,到头来自己身上的一块肉都跟自己仇人一样。我听了也很难过,看着我妈眼睛哭得红舯,心里说不出来的怨悔交集。我妈刚结婚时是个漂亮姑娘,生我以后身材变形,再没打扮过,从此沦落为家庭主妇。有时候我很想去抱一抱她,但却因为羞于行动一直没有付诸实践。我爸妈都是很保守的人,我记得五岁以后他们不再抱我,最多大家相视一笑,拍拍肩膀就是莫大的鼓励。

    我很喜欢被抱的温暖感觉。

    我有一次背地里悄悄问我爸,“你们当初怎么就……”我把寝室通用的“勾搭”俩字儿咽回肚里,“您怎么就和我妈结婚了啊?”

    我爸吓了一跳,“这是你该管的吗?”

    “我就是好奇嘛……”

    我爸一向不是个能言善辩的人,禁不住我软磨硬泡,简单地说,“我们那时候没你们这么多花样儿,介绍人介绍了,彼此觉得人品挺好,就结婚了。”

    靠,真狠,我才发现我爸妈是这么酷的人,这么不拿自己的婚姻当回事儿。

    我爸的办公室很好找,他正大敞着门和学生做科件,看门开得那么夸张我就想笑,有女生在也不用这样儿啊。

    我爸倒是没像我妈那么一惊一乍,他指着我对那个一袭白衣的小姑娘说,“我女儿,林小蓓。”

    “哦,我知道,小作家。”那女子脸上堆出浓浓笑意。

    “咳!什么作家?写爱情小说的。”

    我很愤怒,写爱情小说就这么下三滥不入流么?

    “呵呵”,回家的路上我爸笑,“虽然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到底不是个正业,你倒是筹划好了么?毕业以后怎么走?你看人家葛桐姐姐,这么年轻,又是双学位又在校外兼职,人家这姑娘,恩,光宗耀祖,爹妈不白养。”

    敢情我是他们白养出来的。

    我就知道我爸封建意识浓烈。我不就是一时手痒写个小说么?也不用这么急着把我往祖坟外面刨吧?还好我写的歌词没给他看,要不他还不得说我是个戏子?

    葛桐就是刚才那个笑靥如花的小姑娘,亦是老爸的得意弟子。其实比她强的也不是没有,但是老爸盛赞她有毅力,“现在的年轻小姑娘,哪个能专心作学问?浮躁得很!也就是葛桐还沉稳些。”

    我狠狠白他一眼,“那我呢?”

    “你不行!”干脆利落的回答。

    我气得几乎晕厥。

    在家的日子越来越短,我还得为日后的进修做准备,这次我计划只在家里待两周。

    老妈如同失去心爱玩具的孩子,看我的眼光里,全是不舍。

    爸一如既往地忙着,“好儿郎志在四方。早点独立,也是好事。”

    我突然觉得寂寥。我从小儿在大人眼里就是个省心懂事的孩子,品学兼优乖巧文静,我爸只要看到我写着“甲上”的成绩单就会大喜过望,然后满足我一切物质或者非物质的要求,然后对我更加放任自流。当然他们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没打甲上的时候我向来都是自己签“家长已阅”有时还写几句“希望老师严加管教”之类的套话,我知道我爸工作很忙,不忍心让他操这份心。

    基于此,我生活非常独立,上中学时觉得在家住不得劲,干脆办了住宿手续,那时我爸妈忙着赚养老钱也不大管我,我有时候半个月也不回家,他们也不是很急。等到我上大学以后他们开始清闲一些了,我却远走关外,回来不几天也多少有点生疏,亲生孩子硬是整出了远房亲戚的感觉。

    我妈大概是老了,近来对我越发溺爱,从头到脚关心得无微不至好象我是个刚满月的婴儿。这种刻意做作的关心让我有些承载不起,很想对她说您自然点嘛。

    昨天她在我屋里大喊大叫,我以为她发现了蟑螂,谁想她老人家疑疑惑惑捧着张照片问我;“谁呀这是?”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您看呢?”

    “这孩子长得可真……”老妈一脸鄙夷,“蓓蓓啊你听妈说,你长大了朋友多了是很正常的事,不过呢,咱们一个小姑娘家可得知道自重!你就是要找,也得找个人品好的踏踏实实的让妈看看才能说别的,你跟妈说,是不是学校里有小男孩缠着你?”

    “没有。”我坦然地说,问心无愧——我都吓跑多少个了。

    “那这是……”

    “哎呀您放心吧人家不要我。”

    我妈没料到会是这个答案,她很难过,就像一个劳动模范发现自己生产了一个不合格的废品。

    为了不打击我脆弱的心灵,我妈总算是没往下问。

    不过她要求也真太高了,居然一厢情愿拿着周杰伦的照片当女婿,就是我没意见人家也不同意啊。

    最近我开始良心发现,主动跟进厨房向老妈学习厨艺,以期早日由一个愣头青大学生进化成合格的家庭妇女,其实我妈手艺根本不行,还巨拽,这不许那不许的像个自以为是的三流导演,而且她那些讨厌的牌友也经常不请自来骚扰我们的烹饪课。我只好弃暗投明改抓老爸做技术指导,我的刀功差劲,但是悟性好,几天下来就把几个家常菜做得有滋有味,我爸很得意,觉得我这徒弟没给他丢脸,很是夸了几句,可惜他太忙,很少有按点回来的时候。我爸老这样儿,胳膊肘儿往外拐,他的学生见到他的时间都比我多。

    我便自力更生捧着菜谱开始研究淮扬菜系,出去吃饭时也努力记住味道。美味佳肴是我一生不变的追求,况且猴子一直自吹他们家乡菜如何如何令人销魂,我想单凭家乡的刀削面不太可能拴住他的胃。

    猴子一直说我笔下的女孩子豪爽有余,温柔不足。要向南方的女孩子们多学习,不能再跟东北大妞儿们混了。

    无数人说过我没有女人味,我一直无所谓,死猪不怕开水烫。反正也是光棍一条,砍头不过碗大个疤,我还就横行乡里了我还就气冲斗牛了我还就得理不让人了,你能把我怎么的?

    可是这一次心中颇酸,我悻悻问;“怎么算有女人味?”

    “恩,比如说,要是有个小男孩对你说‘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你会怎么说?”

    “恩……你养不起我,趁早死了这条心吧。”

    猴子半天没动静,我想他一定在呕血。

    “要是广东女孩子,很可能会低头红着脸说‘moudegangla,leizigeilengla’。然后煲汤给他喝啦。”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什么鸟语?听不懂!”

    “就是我不告诉你,你自己想去啦的意思。”

    “什么?我听不见!信号不好!”我假装听不见,然后迅速把电话挂掉,嫉恨交加。

    男人总喜欢经济自立而又懂得示弱的女子,猴子老婆是广东人。猴子把我看作母夜叉,这真的让我很难过。

    曾几何时我也温柔过……这话说给谁听都不信,可这是事实……唉……

    记得大一的时候我们一起听广播,讲了音乐家勃拉姆斯一段长达40多年含蓄而克制的爱情:年轻内向的音乐才子一见钟情地爱上了老师舒曼的夫人——克拉拉比勃拉姆斯大14岁。并且即便是在他的老师去世之后,他也没有向心中的爱人吐露感情,而是一直在陪伴再她的身边照料她和她的孩子,那首传世之作《摇篮曲》也是给她的孩子们做的。

    我听得双目红肿感慨万千,好感动,要是有人肯这么爱我,死也瞑目。

    但是却听到老马鄙夷地说,“什么呀?是爷们儿么?”

    “真磨叽。”企鹅也发表感想。

    我晕……

    我没有告诉猴子,其实我也喜欢自己作菜,煲汤。

    确实很有意思,成功的话更有成就感,但是最享受的还是那个过程。

    象眼片并不难切,可能我太急于求成,切火腿时捎带着给自己的小爪儿上也来了一刀,刨下一块肉。我扔了菜刀就开始号哭,我妈以为高压锅爆炸了,鞋都没穿好从对门李阿姨家飞奔来救我,“死丫头,怎么了乱叫?”

    “没事儿,切手了。”我含泪收拾残局。

    我妈狠狠瞪了我一眼,回到牌桌上继续战斗。

    我想手指一定不如火腿好吃,所以汤里还是只放了火腿,没有放手指。

    汤的味道确实不错,但是我爸我妈都不在,只好一个人喝,滋味因此淡了很多。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我叹口气,并不觉得自己在糟蹋经典。

    “猴子,我为你上刀山下油锅,你还不赶紧以身相许来报答我?”

    猴子一听这些男盗女娼的事儿就兴奋,“呵呵,没问题。你学会做什么了?”

    “没有我不会的了吧现在?”我感慨,“其实这些比数理方程组有意思多了,也不知道为什么成天都得学些没用的。不过真疼——我今天从手上砍下二斤肉来。”

    “呵呵,笨就一个字,以后还是我做了,你管洗碗吧?”

    “洗……我管早上的还是晚上的?我洗不太好吧?越洗越脏,越洗越少,洗到最后也就不剩什么了。”

    “懒啊……”猴子长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