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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


更新日期:2022-04-22 + 放大字体 | - 减小字体 本书总阅读量:

  约翰·史密斯大学毕业时,已经完全忘记了1953年1月那天他在冰上重重地摔了一跤的事。实际上,他高中毕业时已不太记得那件事了。而他的母亲和父亲则根本不知道有那么一回事。

 

  那天,他们在杜尔海姆一个结冰的水塘上溜冰,大一点的男孩们用两个土豆筐做球门,在打曲棍球,小一些的孩子则很笨拙可笑地在水塘边缘溜冰,水塘角落处有两个橡胶轮胎在呼呼地烧着,冒出黑烟,几个家长坐在旁边,看着他们的孩子,那时还没有摩托雪车,冬天的主要娱乐方式就是溜冰。

 

  约翰尼肩上搭着溜冰鞋,从家里走下来。他六岁,溜冰已溜得很不错了,虽然没有好到能和大孩子们一起玩曲棍球的程度,但比那些初学者强多了。这些初学者总是要张开手臂才能保持平衡,否则就会一屁股摔到地上。

 

  他在水塘边缘滑着,希望自己能像梯米·本尼迪克斯一样向后倒着滑冰。他听到远处白雪覆盖的冰下面传来神秘的噼啪声,听到打曲棍球孩子们的喊叫声,听到运果浆汽车开过大桥的轰轰声,以及大人们的低语声。在这个寒冷,晴朗的冬天,他非常高兴,觉得自己充满活力,无牵无挂,只希望自己能像梯米·本尼迪克斯一样向后倒着滑冰。

 

  他从火边滑过,看到两。三个大人在传着喝一瓶酒。

 

  “给我喝一点儿!”他冲着查克·斯巴尔喊道,查克穿着一件伐木工人的长衬衫和一条绿色的法兰绒裤子。

 

  查克冲他咧嘴一笑:“走开,小孩,我听到你妈在喊你呢。”

 

  六岁的约翰·史密斯笑着滑开了,滑到靠路边的一侧时,他看到梯米·本尼迪克斯本人从山坡上走下来,后面跟着他父亲。

 

  “梯米?”他喊道,“瞧!”

 

  他转过身,开始笨拙地向后倒着滑。不知不觉地,他滑进了打曲棍球的那个圈子中。

 

  “嘿!小孩。”有人喊道,“离开这里。”

 

  约翰尼没有听到。他成功了!他能向后倒着滑了!他一下子就掌握了节奏,这么摆动脚……

 

  他低着头,着迷地看着自己脚的摆动。

 

  大男孩们的曲棍球圆盘从他身边飞过,他没有看到,一个滑冰滑得不太好的大男孩在后面追这个球,不顾一切地冲过来;

 

  查克·斯巴尔看到了这情景,他猛地站起身,喊道:“约翰尼!注意!”

 

  约翰尼抬起头——紧接着,那个一百六十磅重的大男孩全速撞到了小约翰·史密斯身上。

 

  约翰尼被撞得两臂张开,飞了起来,片刻之后,他的头重重地撞到冰上,眼前一片漆黑。

 

  一片漆黑……黑色的冰……一片漆黑……黑色的冰……黑色,黑色。

 

  他们告诉他,他昏了过去。他真正知道的就是这些奇怪的。反复出现的念头和突然抬头看到的一圈脸——吓坏了的打曲棍球的大男孩、焦虑的大人和好奇的小孩。梯米·本尼迪克斯在傻笑。查克·斯巴尔正抱着他。

 

  黑色的冰。黑色。

 

  “你怎么样了?”查克问。“约翰尼……你没事儿吧?你被撞得很厉害啊。”

 

  “黑色的。”约翰尼声音沙哑地说,“黑色的冰。别再夹了,查克。”

 

  查克抬头看看四周,有点儿害怕,然后又低头看着约翰尼,摸摸他额头鼓起的硬块。

 

  “对不起。”撞他的那个男孩说。“我根本没有看到他,照理说,小孩应该远离打曲棍球的地方。”他不安地望望周围的人,希望能获得他们的赞同。

 

  “约翰尼?查克说。他不喜欢约翰尼的眼神,这眼神神秘。恍馏而冷漠。“你没事儿吧?”

 

  “别再夹了。”约翰尼说,并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一心只想着冰一一黑色的冰。“爆炸,酸液。”

 

  “我们是不是应该送他去看医生?”查克问比尔·甘德伦,“他在说胡话。”

 

  “稍等一下。”比尔建议说。

 

  他们又等了一会儿,约翰尼的头脑清醒了。“我没事儿。”他说,“让我起来。”梯米,本尼迪克斯仍在傻笑,这该死的家伙。约翰尼决定要向梯米露一手,到这个星期结束前他要围着梯米滑……向前滑和向后倒着滑。

 

  “你到火边休息一会儿吧。”查克说,“你这一下可撞得很厉害啊。”

 

  约翰尼让他们把他扶到火边。熔化的橡胶味浓烈刺鼻,弄得他有点儿恶心。他头很疼,左眼上方的硬块肿得好像有一英里长,那种感觉很古怪。

 

  “你还记得你是谁吗?”比尔问。

 

  “当然,我当然记得。我没事儿。”

 

  “你爸爸。妈妈叫什么?”

 

  “赫伯和维拉,赫伯和维拉·史密斯。”

 

  比尔和查克互相看看,耸耸肩。

 

  “我认为他没事儿。”查克说,然后又第三次补充道,“但他确实被撞得很厉害,是吗?”

 

  “孩子们。”比尔说,抬头慈爱地看看他两个八岁的双胞胎女儿,她们正手拉着手在滑冰,然后又转回头看看约翰尼。“这么猛烈的撞击,连大人都可能被撞死。”

 

  “但撞不死波兰人。”查克说,两人爆发出一阵大笑。然后,他们又开始传着喝那瓶酒了。

 

  十分钟后,约翰尼又回到冰上,头疼已经消失了,额头上鼓起的肿块像个古怪的烙印。等到他回家吃午饭时,已经完全忘记了摔跤这件事,只是很高兴知道怎么倒着向后滑了。

 

  “天啊!”维拉·史密斯看到他时喊道,“你怎么会这样了”

 

  “摔了一跤。”他说,开始喝着前汤。

 

  “你没事儿吧?约翰?”她问,轻轻地摸摸他额头上的肿块。

 

  “没事儿,妈妈。”他确实没事儿,只是在随后的一个月里,偶尔会做恶梦,有时白天也觉得昏昏欲睡,他以前从没有这种情况。当他不再做恶梦了,这种昏昏欲睡的感觉也随之消失了。

 

  他没事儿了。

 

  二月中旬的一天早晨,查克·斯巴尔起床后发现他的汽车电池没电了、他想把电池从汽车上取下来,当他第二次用钳子夹电池的时候,电池当着他的面爆炸了,碎片和腐蚀性的电池酸液溅了他一身。他失去了一只眼睛。维拉说,由于上帝保佑,他才没有失去双眼。约翰尼认为这是一件可怕而悲惨的事件,事故发生一周后,他和他父亲一起去列文斯通总院探望查克。高大的查克躺在医院病床上、显得衰弱渺小,这一一景象使约翰尼感到震惊——那天晚上,他梦见他自己躺在医院病床上。

 

  随后的几年中,约翰尼常常会有许多预感——他在电台主持人播放前就知道下一张唱片是什么,以及诸如此类的事——但他从没把这些和他在冰上摔跤一事联系在一起过。那时,他已忘记了那件事。

 

 

 

 

  那些预感并不惊人,也不常常出现。直到那个乡村博览会和假面具的晚上,才发生了令人震惊的事,那发生在第二次事故刚。

 

  后来,他经常想起那件事。

 

  命运轮的事发生在第二次事故前。

 

  就像来自他童年的一个警告。

 

  1955年的那个夏天,推销员在烈日之下毫不疲倦地穿过内布拉斯加州和依阿华州。他开着一辆1953年制造的水星汽车,这车已经跑了七万多英里了,汽门总是咝咝乱响,他个子很高大,但看上去仍像个中西部男孩;1955年夏天,格莱克·斯蒂尔森才二十二岁,四个月前,他在奥马哈市的刷房生意破产了。

 

  汽车的行李箱和后座装满了纸箱,纸箱里全是书,大部分是(圣经)。这些(圣经》的形状和大小各不相同,有带十六张彩色插图的版本,售价1.69美元,装订用的胶水很好,至少十个月内不会散架;还有只卖六十五美分的袋装书版,没有彩色插图,但我主耶稣的话都印成红色的,很醒目;另外还有豪华本,售价19.95美元,是用白色的人造革装订的,封面上可以烫金印上收藏者的名字,有二十四幅彩色插图,中间留有空白,可以写下出生,结婚和埋葬的时间,这坤豪华本两年来一直没卖出去过,另外,还有一纸箱平装书,书名叫(美国的真理之路:共产主义——犹太人反对美国的阴谋》。

 

 

 

  格莱克把车拐进一栋农舍灰扑扑的私用车道上,这农舍看上去已被人废弃了——窗帘拉上了,谷仓门关着——但你只有试一下才能确定。自从两年前格莱克·斯蒂尔森和他母亲从俄克拉荷马搬到奥马哈后,他一直信守这一格言。刷房生意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业,但他需要暂时离开耶稣一会儿,这虽然有点儿读神,但可以原谅。但现在他又回来了——虽然不是回到祭坛上。另外,不用装神弄鬼了,也让他觉得很轻松。

 

  他打开车门,下了车,这时,从谷仓里蹿出一条大狗,它的耳朵向后耷拉着,冲着他吼叫。“你好,狗儿/格莱克用他低沉,悦耳,富于魅力的声音说——这声音已经是一个经过训练的演说家的声音了,虽然他才二十二岁。

 

  狗儿并不理睬他富于魅力的声音,继续向前跑来,想要把推销员当午餐吃掉。格莱克又坐回到汽车内,关上门,按了两次喇叭,汗珠从他脸上滚落下来,把他的白色亚麻套装染成了黑灰色,他的背上也冒了汗,他又按了一次喇叭,但没有人出来答应。那些乡下佬一走是开着车进城了。

 

  格莱克微微一笑。

 

  他没有把车开出私用车道,相反,他探身从身后拿出一个喷雾器——只是这个喷雾器里装的是氨水。

 

  格莱克拔掉盖子,又从车里走出来,得意洋洋地笑着,本来是蹲着的狗马上又站起来,一边吼叫一边向他冲来。

 

  格莱克继续微笑着。“很好,狗儿,”他用悦耳,富于魅力的声音说。“你尽管走过来,过来你就会得到它。”他痛恨这些丑陋的乡下狗,这些狗在宽大的庭院里跑来跑去,傲慢之极,你可以猜到它们的主人也一样傲慢。

 

  “操他妈的乡巴佬,”他低声说,仍然微笑着,“过来,狗儿。”

 

  狗来了。它微微俯下身,准备扑向他。谷仓里,一头牛在眸阵地叫,风轻轻吹过玉米地。当狗扑过来的时候,格莱克的微笑变成了冷酷的狞笑。他一按喷嘴,把刺人的氨水直接喷进狗的眼睛和鼻子。

 

  它愤怒的咆哮立即变成短促。痛苦的嗷叫,随着氨水的进一步腐蚀,这曝叫又变成了哀鸣。它马上摇尾乞怜,看家狗变成了一条被打败的杂种狗。

 

 

 

  格莱克·斯蒂尔森的脸阴沉下来,眼睛眯成难看的两条缝。他迅速走向前去,对着狗的腰狠狠地飞起一脚。狗发出一声悲惨的尖叫,由于疼痛和恐惧,它没有逃向谷仓,而是转过身向导致它痛苦的人发起了进攻,这就注定了它的毁灭。

 

  它吼叫一声,猛扑上来,一口咬住格莱克白色亚麻裤的右裤脚,撕开了裤子。

 

  “你这狗杂种!”他又惊又怒地喊道,又飞起一脚,把狗踢得在尘土中打滚。他又赶过去,一边喊一边踢,狗的眼睛流着泪,鼻子疼痛难忍,一条肋骨断了,另一根也裂开了,这时它才意识到这个疯子的危险,但已经太晚了。

 

  格莱克·斯蒂尔森追着它穿过灰扑扑的庭院,气喘吁吁地喊着,汗水从他面颊上滚落。狗被他踢得尖叫不止,几乎爬不动了,身上五,六处都在流着血,它快死了。

 

  “你不应该咬我,”格莱克低声说。“听到了吗?你不应该咬我,你这条臭狗,没有人敢惹我,听到了吗?没有人。”他用血迹斑斑的鞋尖又踢了狗一下,但狗只发出一声低低的,嘶哑的叫声,让他很不满意。格莱克的头很疼,这是因为在炎热的太阳下追赶狗引起的,最好别昏过去。

 

  他闭上眼睛,急促地呼吸着,汗水像眼泪一样从他脸上滚落,被打断肋骨的狗在他脚边慢慢死去。五颜六色的光点随着他心跳的节奏,从他眼睑后面飘过。

 

  他的头很疼。

 

  有时,他怀疑自己会不会发疯。就像现在一样,他本来只想用喷雾器里的氨水喷一下狗,把它赶口谷仓,这样他就能把自己的名片插到纱门的门缝里,以后再回来推销。现在你瞧,事情弄得一塌糊涂。现在他根本不能再留下名片了。

 

  他睁开眼睛,狗躺在他的脚边,急促地喘着气,汗水滴滴答答地从它的鼻子往下流。格莱克低头看时,狗谦卑地舔舔他的鞋,好像承认它被打败了,然后安静地死去。

 

  “你不该撕我的裤子,”他对它说。“这裤子花了我五块钱,你这条臭狗。”

 

  他必须赶紧离开这里,如果那个乡下佬克莱姆和他的妻子以及六个孩子从镇上回来,看到推销员打死了他们的狗,那可不妙了。他会被解雇的,公司可不雇用打死基督徒养的狗的推销员。

 

  格莱克神经质地咯咯笑着回到汽车边,钻进汽车,迅速把车倒着开出私用车道。他向东开上了一条土路,这条路笔直地穿过玉米地。他把车速开到每小时六十五英里,在汽车后面扬起一大片尘土。

 

 

 

  他不想被解雇,至少现在不想。他赚了很多钱——除了公司给他的之外,他自己还在悄悄地赚钱,他干得很不错,另外,四处旅行可以遇到很多人……很多姑娘。这是一种很好的生活,只是一一一一

 

  只是他并不满足。

 

  他继续开着车,头在咚咚地跳。不,他就是不满足,他觉得他应该干大事,而不只是开着车在中西部卖《圣经》和偷偷摸摸赚点儿小外快。他觉得他天生是要干……干——惊天动地的事业的。

 

  对,的确是这样的,几个星期前,他和某个姑娘在谷仓的干草堆上搞。这姑娘的父母开车到集市卖鸡去了,她主动挑逗他,问他要不要喝一杯柠檬汁,接下来的事情就可想而知了。当他们完事后,她说跟他搞就像跟一个牧师搞一样,他打了她一个耳光,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打了她耳光后就离开了。

 

  啊,不是这样的。

 

  实际上,他打了她三,四个耳光,一直打到她哭着喊救命,然后他不得不施展全身解数来安慰她。那时他的头也很疼,眼前直冒金星。他努力使自己相信这是由于干草堆太闷热了才引发了头疼,但其实并不是闷热导致头疼的,而是某种阴暗疯狂的情绪造成的,当狗撕开他的裤子时他就感到了这种情绪。

 

  “我没有发疯。”他在汽车中大声说,迅速摇下车窗,让夏天的热气和尘土味,玉米味以及肥料味吹了进来。他打开收音机,声音放得很大,听着帕蒂·佩杰的歌,他的头疼减轻了一点儿。

 

  这其实是控制自己情绪的问题——也是保持自己的工作记录完美羌暇的问题。如果你做到这两点,就不会头疼了。他在这两方面做得都越来越好,他已经不像过去那样经常梦见他父亲,在梦中,他父亲歪戴着帽,冲他吼道,“你是个废物,小崽子!你他妈的是个废物!”

 

  他不常做这种梦了,因为梦是错误的,他再不是个小患子了,对,他曾经又瘦又小又多病,但现在他长大了,他在照顾他的母亲一一一

 

  他的父亲死了,他的父亲看不到了。他不能让他父亲认错,因为他在一次油井爆炸中死了,有那么一次,格莱克想把他从坟墓中挖出来,对着他腐烂的脸喊道:“你错了,爸爸,你说我的话错了!”然后狠狠地踢他一脚,就像——

 

  就像他踢那条狗一一样。

 

  头疼好些了。

 

  “我没有发疯。”在嘈杂的音乐声中他又低声说道,他母亲经常告诉他,他是注定要干大事的人,格莱克对此深信不疑。问题是要控制那种事情——像打姑娘耳光或踢狗——的发生,并使他的工作记录完美无瑕。

 

  他确信,当时机成熟时,他是会干出一番大事业的。

 

  他又想起了那条狗,脸上露出了狰狞的微笑。

 

  他会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的。当然,还需要几年的时间努力,但他还年轻,不用着急。他相信自己最终会成功的。

 

  上帝保佑那些阻碍他的人吧。

 

  格莱克把一条晒得黑黑的胳膊搭在车窗上,随着收音机吹着口哨,他一踩油门,把车加速到每小时七十英里,穿过依阿华的农田,飞快地向未来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