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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水龙吟 第二章 吴钩(二)


更新日期:2021-10-22 + 放大字体 | - 减小字体 本书总阅读量:

  潘占阳是个自来熟,没等旭子发问,已经竹筒倒豆子般将分别后的经历说了个大概。事实果然与旭子所料差不多,此人逃到契丹时,该部族正在与霫人各部为了索头奚被灭族的事情纠缠不休。徐大眼挂冠而去后,苏啜部失去了一个重要智囊,所以再也保持不了咄咄逼人的态势。急于立功的潘占阳趁机向契丹羽棱部的族长建议,放弃一部分根本不可能得到的补偿,转而要求对方释放目前还幸存的索头奚贵胄子弟。

  有这些贵胄子弟在手,将来契丹部落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对索头水和月牙湖附近的草场提出染指要求。这种中原人于数百年前已经抛弃了的套路在草原上显然还有效果。契丹各部的长老们约略商议了一下,便采纳了潘占阳的建议。于是,第二年开春后,奚族的阿芸和一部分俘虏作为契丹族与霫族和解的见证,被送到了危难时刻从从没施加过援手的契丹人手中。

  “然后你就因功受赏,成了羽陵部的大梅禄了?”旭子将亲兵新取来的酒碗摆在潘占阳面前,亲手给对方斟了一碗,笑问。

  “哪那么容易,开始不过是一个小打杂,是阿芸先做了契丹人的王妃,我才有了靠山,步步高升。”潘占阳用手指沾了些酒,习惯性地四下洒了几滴,然后一饮而尽。

  “也倒是,梅禄在草原上是个大官儿!”看到潘占阳几乎完全变成了一个草原人,旭子脸上的笑容又轻松了不少,“相当于当朝户部尚书呢,想必你这几年肥得很!”

  “肥个屁,不过是一个帮着算术记帐的管家。整个部落也没咱们中原一个郡人多,下面还分成无数个小部落,一言不合便拔刀相向,整体打打杀杀,从年头打闹年尾,族长从来不管。”潘占阳将用力搬住自己的毡靴,将双腿盘在了胡凳上。

  一股刺鼻的汗臭味道立刻充满了整个屋子,熏得旭子直想逃走。“你刚才不是说二十万众么?现在怎么又突然其人数又少了许多?”他一边低头用酒味遮挡,一边追问。

  “那是整个部族的人数,他们那里,族长根本做不到一言九鼎。话说出来,也就是身边那万把人肯听!”潘占阳耸了耸肩,回答。

  他听出了旭子话里的盘查意味,但在这兵荒马乱的时候,怪不得别人对自己的行踪起疑。“契丹分为八大部,每个部落有一个汗。一个大部落中还有无数个部落,下面的埃斤、特勤、小汗一大堆。像羽陵部这样的,号称二十万众。真的和人打仗,能凑起一万兵都很困难!”

  随着他断断续续的介绍,李旭在心中勾勒出了契丹诸部的大致轮廓。契丹人的血脉传承自柔然鲜卑,契丹两个字在柔然话中原意为镔铁。柔然鲜卑败于北魏后,分裂为数个部落。然后与许多草原同出一辙,某个曾经由天狼哺乳的英雄受到长生天的启示,自立成族。他的子孙后来建立契丹八部,名称分别为悉万丹、何大何、伏弗郁、羽陵、匹吉、黎、土六于、日连。

  阿芸到了契丹后,因为其身上流淌着索头奚长老的血脉,所以身份一下子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几大部族争相下聘,为了今后可能赚到的“嫁妆”争吵不休。大伙决定比武解决争端,最后羽陵部的大汗羽陵元力克群雄,如愿抱得美人归。

  “那羽林元想必也是个英雄,阿芸嫁了他,也算有了安身之所!”听到故人的离奇经历,李旭对潘占阳的感觉又亲近了些,感慨地说道。

  “英雄倒是英雄,但娶了阿芸,却是他赚了便宜。虽然索头水和月牙湖附近的两块草场一时还讨不到手,但这几年来,阿芸帮着他将部族经营得越发兴旺!眼见着就快成契丹第一大部了,羡慕得无数人直流口水!”潘占阳从凳子上跳下,一边活动着坐麻了的腿脚,一边炫耀。

  “你如果坐不惯,尽管坐在地上!”旭子被他身上的气味熏得头昏脑涨,将鼻子栽于酒碗中,抗议。“别来回晃,也尽量别向我身边凑,大热天的,你捂这么多皮子在身上,不怕起痱子么?”

  “热?”潘占阳尴尬地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打扮,然后咧了咧嘴,回答:“习惯了,在我们那,大伙一年四季都这么穿。如果不是见到你,我都忘了自己是个中原人。”

  说罢,他将胡凳推开,端着酒碗坐到了地上,一边喝,一边断断续续地解释,“况且,况且这么穿也方便。中原的各地官吏见了我这身打扮,从来不敢为难。就连截道的土匪,听说我是不远万里来向大隋朝贡的,都笑着收起了刀子!”

  “所以,你就一路从塞上骗到了我这里!”李旭也盘膝盖坐到了地上,笑着替潘占阳补充。

  “不是骗,我的确带来羽棱部给大隋的国书。契丹人被突厥人欺负得狠了,所以欲向大隋称臣,换取中原的物力支持!”潘占阳摇了摇头,回答。

  如果那样,倒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李旭猛然将身体坐直,脸上的表情也瞬间变得郑重。他记得当年自己从塞外归来时,突厥人已经对中原有所图谋。如果不是中原豪杰误打误撞烧了阿史那却禺的连营,恐怕第一次东征失败的那个秋天,塞上已经烽火连天。

  眼下中原大乱,烽烟四起,因此一个位于突厥人侧翼的外援更为重要。将这个外援用好了,可以有效拖延突厥人的入侵时间。并且有机会大大消弱突厥人,永远断东北侧的边患。

  国与国之间的交往决不是什么彬彬有礼,心平气和地攀交情。只有互相下绊子,捅刀子,彼此抓住对方的痛处,让大伙都看到潜在的威胁,才会坐下来,维持短暂的“友谊”。如果一厢情愿地把对方当作是善良诚实的东郭先生,那最后的结局只有躺地挨捶,根本没任何还手余地。

  大隋朝已经吃过很多亏了,这次,他不应该再于同样的事情上犯错。

  “你去了东都了么?皇上怎么回答你?”想到这,他不再于潘占阳说闲话,带着几分急切的口吻追问。

  “我到了东都,朝廷听说有塞外野人前来归化,自然高兴至极!”潘占阳的表情却有些悻悻然,语气气里也充满了失望,“陛下厚赐了和我同来的契丹人,光给契丹诸部的回礼就装了三大船。但关于联手对付突厥的事情,他老人家却没答应。说大隋是天朝上国,不会用阴谋诡计对付臣属!”

  都什么时候了,满朝文武居然还在做着天朝上国的美梦。难道他们没张眼睛,看不到外敌虎视眈眈么?听完潘占阳的话,旭子急得直捶地,“你没跟皇上说突厥人已经在塞外厉兵秣马了么?裴大人呢,他难道也不识别好歹?”

  在旭子心目中,黄门侍郎裴矩虽然贪婪,却是个非常有远见的人。当年此人曾经为大隋经营西域,拓地千里。后又屡献奇计对付突厥,最终令突厥与大隋签署了城下之盟。如今,他的老对手突厥又开始蠢蠢欲动了,照理裴大人应该有所察觉才是?怎么他也和众人一样,看到天赐的良机却白白放过?

  “你说那位裴大人,是裴矩大人吧?”潘占阳在鼻孔里冷笑了一声,回答,“他不应该姓赔,而应该姓赚!我等给大隋皇帝陛下带得礼物,有一半进了他的私库。见过皇帝后,陛下的恩赐又被他讨走了两成。这样他还不知足,拉着我问契丹的物产几何,什么时候能再来大隋朝贡?!!”

  “既然图了你的礼物,那他该更帮你才对?你没跟他讨价还价一番么?”李旭的眉头皱成了一个大疙瘩。大隋朝目前这种情况,恐怕不贪的官员凤毛麟角。连皇帝陛下授人官职都索要礼物,其他人中饱私囊,也只能算是小过。但这一切的前提都在其为国而谋的情况下,如果其贪了钱,依然不肯做些分内之事,则其行为的确令人无法容忍了。

  “怎么没有,我答应他,如果玉成此事,今后每次朝贡都有他一份。结果没等双方把价钱敲定,突厥的使者又拜访了他。然后,他便不再肯帮忙!”潘占阳不住苦笑,显然对自己的父母之邦充满了失望。

  因为突厥人出的钱多,所以皇帝陛下身边的宠臣就把国家的利益给卖了。这就是他了解到了事实,虽然令人难堪,却无法掩饰。

  “这群没长眼睛的蛆虫!”旭子气得攥起拳头,捶地不止。内忧外患之下,大隋的士大夫们,传承了百年、自诩血脉高贵的世家大族们,居然还只顾埋着头为自家狂捞!难道他们就不能抬头看看,楚歌已经响撤四野了么?难道把这个国家捞垮了,贪倒了,他们有不玉石俱焚的把握么?

  没人能给他这个答案。“武将的职责是守护!”张须陀的话瞬间在耳边响起来,这次却无法令他恢复理智,“然后呢,然后你就甘心空手而归了?”

  “然后我就再没机会见你们的皇帝陛下了!”潘占阳的言辞里不再称咱们,显然对大隋已经彻底绝望。“然后我就让其他人先回塞外,自己四下打听你的消息。后来听说你到了齐郡,我就走水路往齐郡。半道听说张大人调任荥阳通守,我又眼巴巴地追过来。没等到荥阳,就听人说有一位李将军今晚入了城!”

  一时间,二人都失去了交谈的兴趣,只是在地上闷闷地坐着,一碗碗地饮酒。他们都不再是多年前逃难到塞外的少年了,一个穿着厚厚的熊皮袍子,一个穿着四品武将的常服。但对于自己的国家,他们却依然像多年前一样无能为力。无能为力地看着她像成熟的桃子般一点点烂掉,除了心痛之外,想不出任何可以让其重新焕发活力的办法。

  这些喝闷酒简直是一种折磨,喝得越多,心中的郁结也是越深。“唉!”半晌,潘占阳长长地叹息了一声,再度开口,“我这次来找你…”

  “塞外的收益是吧,先在你们部落寄放着吧。说不定哪天我会亲自去取!”李旭摆摆手,打断了对方的话。兵荒马乱的,他可不能保证自己还能分出精力去保护那些身外之物。易县那边不缺吃穿,历城那边也有二丫和管家打理。与其把大笔的财货运回中原来惹流寇窥视,不如暂时寄放在塞外,至少那里还能保证片刻安宁。

  “我也觉得先放在羽棱部好一些,但王妃非叫我找到你,跟你说明一下。”潘占阳有些醉了,不小心洒了半碗酒在皮袍子上。他惋惜地看了看滚动的酒珠,又给自己倒满,以近乎嘟囔的声音抱怨,“她一直念着你的恩德,所以没找到你的话,不准我回去覆命!你当年不会已经收她入房了吧,对了,你是她的主人,做这些事情也没人能说什么!”

  “别胡说,小心你家可汗割了你的舌头。我当年逃命还来不及,哪顾得上找女人!”旭子气得扔下酒碗,低喝。

  在喜欢胡言乱语方面,潘占阳倒是一点都没变。并且现在胆子更大,连自家王妃的隐私都敢乱猜。

  “每个部落的风俗不一样。契丹人对成亲之前发生的事情根本不看重。即便成亲后,被人抢了老婆,连肚子里的孩子一并抢回来的事情也屡见不鲜。他们认为打仗是男人的事情,男人保护不了自己的女人,责任不能让女人来背!”潘占阳撇了撇嘴,回答。

  “那也不要胡言乱语伤人名节。她现在毕竟已经是王妃,很容易受到别人忌妒。”

  “忌妒,别人得有忌妒的本钱!”潘占阳翻着白眼反驳,“若你们仅有主仆之义,她为何对你念念不忘。其实你这个人除了有人死心眼外,根本没什么其他好处!”

  “每个人都有所坚持,你也未必例外!”旭子眼里被潘占阳气得苦笑不得,大声回答。有人记挂的感觉令人心里很舒坦,但除了舒坦外,又勾起了他记忆中的许多往事。“你在草原上还听说些什么吗?比如突厥和苏啜部之类的事情?”

  他期待着一个详细的消息,但潘占阳显然没理解他想问些什么,所以干脆拣自己所知道的对最关键的情报提供。“现在的可汗是启民可汗的儿子,名叫咄吉,号称始毕可汗。气度很是恢弘,整个草原几乎都匍匐于其号令之下。对大隋他早有难窥之心,只是近几年老天屡降大雪,突厥本部的粮草和战马凑不齐整,所以将战事一拖再拖!”

  “唉!”旭子又沮丧地叹了口气,心里更加失望。这些情报对他一点用处没有。如果强行写奏折上去,只会落下勾结外番的口实,起不到任何提醒朝廷做防备的效果。“却禺呢,他还活着么?后来没在草原上发了疯般找你?”

  “却禺这老家伙啊,聪明反被聪明误。他当年本想趁着始毕可汗初立,汗位不稳时建些功勋,以便顺利夺位。谁料数十万石粮草被我等一把大火烧了个干净。他拉不下这个脸来,所以找借口说你当时勾结了很多马贼,甚至几度冲破了他的围追堵截。可越这样说,越显得他实力差。结果我到了契丹第二年,就听说他失了权。现在仅仅作个伯克,跟在始毕可汗身边听吆喝罢了!”

  “恐怕他说得是实话!”旭子举起酒碗,苦笑了连声,“的确有很多人跟我一起冲破了他的堵截,但那些人不是我勾结的。实际上,当晚放火的也不只咱们三个人!”

  当年参与放火的还有刘弘基、张亮、牛进达、吴黑闼。现在除了刘弘基外,其余人都站到了他的对立面。就在当天下午,大伙在于阵前准备一决生死。这些话,旭子很想找人聊一聊,但潘占阳显然不是个合适的人选。

  “看来这人到哪里都不能说实话!”听旭子说当晚放火的的确还有其他人,潘占阳先是楞一下,然后快速总结。“我说呢,咱们三个,怎么可能放起那么大的火。原来还有人暗中帮忙。不过无所谓了,人家始毕可汗就是为了要寻错吞并他的部众。所以无论这火是三个人放的,还是三百人放的,其实都一样。即便当时没起火,估计始毕可汗也能抓住却禺别的短处。反正要收拾他,有错没错不过是个借口而已!”

  “却禺的部众被始毕吞并了!”旭子的手一抖,也泼了半碗酒在身上。不顾形象狼狈,他胡乱用衣袖擦了擦,颤抖着声音追问,“那,那骨托鲁呢,启民可汗的侄儿,与却禺交情颇深的那个?”

  “你说的是阿史那骨托鲁啊,他现在得意着呢。却禺被逼得交了权,原来的地盘都归了骨托鲁管。他现在号称骨托鲁汗,地位仅仅比始毕汗的弟弟咄苾差一点。他的可墩据说出自苏啜部,和咱家王妃是手帕交,每年夏天都会到部落里来住几天。有她在背后撑腰,咱家王妃的地位在羽棱部牢不可破。几个其他部送来的女人忌妒得眼睛发绿,就是分不了半分宠走!”潘占阳摇头晃脑,洋洋得意,根本没看见旭子的眼神突然间又由明亮转为黯淡。

  “原来如此!”李旭笑了笑,淡淡地道。年少的梦全部结束了,陶阔脱丝嫁给了骨托鲁,从而为其部族和阿芸赢得了富贵平安。她当年的选择没有什么错,她要的那些,都是自己给不了的。草原上的鹰,也只有和草原上的鹰比翼才能幸福。

  有股涓涓细流在旭子心头流淌,他知道自己有些醉了,但他还希望自己能更醉一些。多年来,那个把“露水夫妻”当作诗情画意的小女孩的身影在其心里一直徘徊,舞动,每每想起,便是一股深深的酒意。

  “我还见到过你的狼,叫甘罗对不对?”潘占阳见旭子转眼间醉态可掬,端着酒碗靠过来,与他手中的酒碗碰了碰,问道。

  “是叫甘罗,它现在过得开心吗?”旭子将碗中酒一干而尽,利落地向对方亮了一个陶底。

  “它又不是人,我怎么能看出它开心不开心!”潘占阳也干了一碗酒,大声嘲笑,“要不我说你这个人愚呢,居然关心一头狼的心情。不过你放心好了,它现在地位可是崇高得很,走到哪里,都被当作神仙一样。寻常人要是冒犯了它,不用它发威,就会被部民们活活给打死!”

  “那倒好。它的毛色怎样样,还是银亮银亮的?除了你们的王妃,还有谁能靠她近?”旭子不再跟客人碰碗,开始独自慢慢品。像个吝啬的酒鬼般,仔细品尝着碗中每一滴的滋味。

  甘罗身边,一定是陶阔脱丝。有甘罗在,她的地位就会很崇高。这是当年自己唯一能为她做的事情,能得到今天的效果,的确令人很欣慰,很欣慰。酒碗的倒影中,李旭看见了自己满脸的卷曲的胡子,“恐怕甘罗现在见了我,也认不出来的吧!”他咧着嘴,自问,自答,“应该不会,它应该记得我的味道!”

  “你身上现在全是血腥味!跟原来一点都不像!”潘占阳不合时宜地打击了一句。随即,又笑着补充,“不过我也没好哪去,全身都是羊膻味儿。”

  “是么?”旭子低下头,冲自己的胸前嗅了嗅。他只闻到了浓郁的酒香,其他味道根本分辩不出来。

  “别闻了,你天天杀人,早就习惯了。就像我看见你们皱眉头,明知道你们嫌我身上膻味重,自己其实什么也闻不到!”

  “我们都不复是当年!”旭子想了想,慢慢总结。

  “我们当然不再是当年。谁还想像当年一样,到处躲着怕被官府捉去填沟渠!”潘占阳大声附和,表达的意思却和旭子完全不一样。当年的他,并没有在背后留下什么遗憾,所以更享受今天的生活。“不过甘罗未必会忘记你,此物极其有灵性。整个草原上,除了我家王妃和骨托鲁的可墩,其他人都根本无法靠近。”他用手在半空奋力比划着,仿佛在介绍一个草原少年,“这么高,像一头小马驹。毛还是银亮银亮的,一丝掺杂都没有。”

  “跑起来像一道闪电!”旭子轻笑,总结。

  “对,就像一道闪电!你形容得真贴切!”

  ‘其实更像一道流星!’旭子微笑着,在心中暗想。

  当年的草原上,曾经流星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