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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在路上

时间:2015-02-0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雪剑萌萌 点击:
      在那个炽热得不能再炽热的午后,我幻想有一个诗一般的王子出现在我的生命中,像许多童话中的故事一般,充满传奇,英雄救美。复读的生活多么无聊多么辛苦啊,我希望有一个他,同我一起,赴这段旅程,尽管前路未知。
  于是,他出现了。
  那一年我先是在重点A班,自由散漫的我与重点班的风格格格不入,天天拎着饭缸最后一个踏入教室。于是我央求给我调到普通B班,过了年,成绩还不错的样子,嫌普通班有点闲散,又央求给我调到重点C班。我站在高高的四楼上,看两个班主任在下边商讨。然后,我抱着一堆书来到了C班。这里,可汇集了全年级几乎一半的高手啊。
  我大大咧咧的跟在我的书桌后边,看它被抬到中间最后一排。此时,从门外冲进一个人,把我的桌子拉回到门口的位置,说要我跟他同桌。对我来说无所谓,反正我只需要一张课桌的空间。
  不知从几时起,我们之间有一丝丝莫名的关系。直到有一天,他买了一条男女通用的手链,跟几个好友炫耀过后,偷偷让我带着试试。我伸出胳膊,带上,挺好。他说,那就先带着吧。那时我们喜欢在课间的时间打羽毛球,光秃秃的胳膊,手腕上带个东东一下子就被发现了。有个女生对着他大叫:“那不是你的手链吗?”他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是我的,带我女朋友手上不行啊?”呵,这表白方式让我像根木头愣在那里,随即看到班主那略显复杂的眼神。
  彼时他忧郁沉闷,喜欢诗,文字细腻,感伤,但也温暖。在炎热的星期天下午,他出去逛街,给我带冰淇淋,我们一起坐在教室里吃,悠悠的,仿佛高考离我们还很远很远。有一天他说要去网吧,我问干嘛,他说不告诉,让我在教室里休息。迷迷糊糊中被唤醒,他说:“我刚刚去网吧学了一首歌,唱给你听。”那是我第一次听仙剑问情,从他口中出来,这首歌从此与众不同。自习时,他喜欢从侧边看我,我专心写作业,他说:“从侧面看,你的眼睛好美啊!”,然后他低头写作业,我顺势朝他望去,这样看他的眼睛也好美好美。在那个青涩而又充满了理想的年代里,多小的美好都会令人暗自喜笑。还有许多个周日的午后,我们并排走在大街上,或是公园里,小心翼翼,中间永远都隔着一米远的距离。
     渐渐地,我开始惶恐,我们可都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这时候谈恋爱,不大好吧?!于是,“为了我们好”,在最后的时间,我又神经质般的回到了普通B班。从此我们之间就是两栋楼的距离。他来看我,我就躲起来。他买了我喜欢吃的零食放在我抽屉里,还有信件,字里行间有许多埋怨,但我依然不见他。他说,他总是习惯性的扭头看我,可是那里除了空缺,什么都没有,他感到他的心也是空缺的。但我的意志很坚定,如果我们都考上重点大学,我就什么都答应他。
  高考转眼即逝,学校食堂杀了两头猪,提供免费的饭菜,和朋友拎着一天的食物在寝室,忘记除了幸福还有什么样的心情了。可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这样令人满足。比如,高考;又比如,恋爱。
  他去了偏远的重点大学,我因为六分之差与重点无缘,万般揪心之下,我不得已上路,再次选择了复读。记得他送我的本子上写满了鼓励的话语,还用俞敏洪的故事激励我。开始的一段时间,我每天下了自习就跑去公话超市打电话给他。后来得知他在大学里的状态,我很失望;因为有时差,联系也不通畅。我用我作为女生的敏感度擅自确信,大学生活那么自由美好,大学里那么多女生,他不会等候我度过这漫长的一年,就算等,我也不一定去的了他那所大学。于是,我默默地放弃了,在心里。
  那年寒假,他来我复读的学校看我,记得地上积满了厚厚的雪,我们聊的很不愉快。后来吵架闹分手,才发现他不是我擅自确信的那样。但我们的关系,永远停在了那个漫长寒冷的冬季,停在了还没来得及牵手、就已经分手了的十八岁。
  
  这一次,我开始期盼一个成熟稳重、有领袖气质、懂得照顾我的人。
  于是,他出现了。只是,我们之间,还不算爱情吧,尽管那时候许多人都这样认为。我请了一周病假,回学校那天,在他眼中看见了关切和疼爱。我们之间有默契,他也的确很照顾我。只是他太急于进入我的世界,太渴望融入我的家庭,太想要占有我的心。
  爱情,是捧在手中的沙子。他太用力,还没捧起,就散落了一地。
  
  然后,我开始渴望一个默然的王子,他静静的,不说话,只需要陪着我就好。
  他出现了。
  那时我们是一群被特殊对待的人,我住单人宿舍,一楼楼梯口;他住楼上,和另一哥们。
  每天下自习,我悄悄观察他几时离开教室,然后一定要走在他前面,距离不能太远,恐怕他看不到我;也不能太近,恐怕他发现我的小秘密。
  他在教室内,我就站在走廊上,隔着透亮的玻璃看他;他在走廊上,我就在教室内看他。他是个勤奋的学生,下了课喜欢去讲台上问老师问题,我就假装听老师讲题,然后默默看着他。
  他给别人修手表的场景一直在我心中,那时候看着他专心的模样,仿佛全世界都在他面前消失,只剩下一只表,一个人。
  我偷偷的想,这样一个人,当东西坏了,他愿意修好,而不是扔掉,那他一定是一个乐于和好的人了。
  喜欢,就这么简单,简单到只需要看到他,就足够了。哪怕无法接近,但喜欢,让心中每天都开满鲜花。
  我曾在心中勾勒一幅美妙的画面,绿色的庄园,漂亮的房子,有蝴蝶蜻蜓在花丛中飞舞。有一天,这所房子住进了一个人,一个我看到他就欣喜的人。
  可惜彼时,他还不愿意,就像,他心中的房子,另一个人也不愿住进来一样。
  于是,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
  
  我发誓,大学四年不再谈恋爱。上帝似乎听到了我的决心,说,另外赠送你两年吧。于是,这六年的繁华光阴中,我过的清清淡淡。喜欢或被喜欢,永远都只是单向箭头的模式。
  记得那个像风一样的男子,当我远途归来,他带了备用的手套和外套来接我,还贴心地打了一壶热水放在寝室门口。耗尽心思送我的相册,当然,还有他那特有的属于北方男子的笑容。
  记得那个憨厚可靠的男子,一幅热心肠的模样,随时有需要,他都会到。
  记得那个热情的男子,细致到一举一动他都在意,为起风了没给你外套而内疚道歉。
  记得那个腼腆的男子,在人群中送个礼物都害羞,但他的礼物,每次都精心且能派上用场。
  还有那个满腔热情却也冷漠的男子,他的爱,总让人充满了不安全感。
  那个温文尔雅的男子,他给人信心、安全感和温暖,他内心有一片宁静的湖泊,稍加窥视,便看得到,在他心中停留,应该就如世外桃源般的意境吧。
        还有那个曾站在相似的地方,看同一处风景的男子;那个总是在五十米以外,默默送你走的男子;那个发誓说不亲眼看到你结婚就绝不放弃的男子……
  只是,当我们来到彼此面前,都没能够异口同声说出:“你(我)是我(你)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我们,都只是在寻找而已。
  
        我的王子,他必定早已在来的路上了。只有他,愿意费心走这么远;也只有他,不觉得寻找太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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