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枫轩原创文学网 - 纯净的绿色文学家园 !
雨枫轩

我能离开超市吗

时间:2022-08-21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李生才 点击:

  张伟的孩子刚一岁半,周末,妻子发现孩子的奶粉见底了,让张伟赶紧去楼下超市买一罐,说孩子等着吃呢。张伟以最快的速度冲到超市,拿了一罐奶粉就去结了账。

  走到超市出口的时候,只听工作人员例行公事地说:“请出示小票,欢迎下次光临!”工作人员手里拿着一枚印章,核验过顾客的小票后会在上面盖个章。

  张伟翻遍口袋,也没找到自己的小票,他对工作人员解释:“刚才我真的付过钱啦,孩子在家等着吃奶粉呢!”说完,他就要出门。

  工作人员不答应,拦住了张伟,说:“请您再找一下吧,这是我们超市的规定,出门必须核验小票。”张伟便又当着工作人员的面找了一遍,可还是没有找到。这时,张伟接到了妻子的电话,说孩子哭了,让他火速带着奶粉回家。

  张伟一听就急了,他想,反正自己已经付过钱了,为啥不能离开呢?于是他抱着奶粉就往外冲。工作人员一把将他拉住,赶紧用对讲机叫来了超市保安和经理。

  经理对张伟解释道:“对不起,先生,这是我们超市的规定,不核验小票,无法证明您付过钱。”保安也诚恳地说:“如果没核验小票就放您走,事后证明您确实没结账的话,我们工作人员要扣工资,请您体谅一下。”

  经理和保安说得也有道理,张伟虽然着急,但本著解决问题的态度,提出让超市调取监控。折腾了十几分钟,可能是角度的问题,监控刚好没有拍到张伟结账的画面。超市让张伟出示银行刷卡记录或手机支付页面,可张伟说,奶粉刚好是400元,他是直接付的现金……

  这下张伟慌了,超市也怀疑真抓到了小偷,赶紧报了警。

  不一会儿,警察来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警察一时也无法判断张伟是不是偷了一罐奶粉。但警察说,张伟可以先离开,如果事后证明奶粉是偷的,张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张伟一听高兴了,主动留下了自己的个人信息,然后抱着奶粉冲了出去……

  超市的人个个都不理解。

  警察解释说,这件事情看似是小事,其实背后涉及了基本的法律道理。首先,买卖讲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已付,货已交,交易行为结束,超市没有权利不让顾客走;其次,“无罪推定”已经是世界通行的法律原则,任何机关、企业无权要求别人“自证清白”,如果无法提供结账小票就不能走,这就等于苛求顾客自己证明自己不是小偷,这是有悖于法律原则的;最后,超市不能用内部规定来要求顾客,但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加强管理,降低货物被盗窃的风险。

  这时,收银台传来消息,说经过查询,刚刚确实有一笔400元的现金入账,购买物品为奶粉。大家都长出了一口气,经理也在心中嘀咕,这位警察说得有道理啊!律师点评:

  《我能离开超市吗》故事涉及一个法律问题,即超市出门必须由顾客提供小票作为结算依据是否合法。

  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在收银处付款取得物品之时,已经取得了所购物品所有权。此时,商家已经完成了“标的物”的交付,因此,如果商家再强行要求查验小票,则是一种侵权行为。

  故事中,张伟买了奶粉,显然是货款两清,而作为商家,不能要求顾客“自证清白”。除非商家有明显的证据证明某人正在侵犯自己的权利,否则,商家已涉嫌侵权。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