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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得意不可忘形

时间:2010-08-06来源:天涯社区 作者:青海玉树地震 点击:
得意忘形的郭德纲

      日前,德云社就郭德纲弟子李鹤彪打北京电视台记者周广甫一事,召开了媒体说明会。会上,李鹤彪当众鞠躬道歉,承认打人不对,愿意承担医疗费用。但接下来,德云社副总经理、郭德纲经纪人王海等人又指责北京台记者的采访属“私闯民宅”。这是近来媒体曝光所谓“郭德纲别墅侵占绿地”所引发事态的最新进展。
  
  整个这件事情的孰是孰非,以及最后将如何了结收场,都不是我所关心的。我关心的是,此一打人事件所暴露出来的当今社会的某种心态,非常值得各方面人士警觉与深思。
  
  这些年来,郭德纲走得并不平坦的成功之路,是我一直在默默关注的。从昔日的“非著名相声演员”到今天家喻户晓的“相声大腕”,其成功来之不易。我一直都挺佩服他的,包括他那不屈不挠加锋芒毕露的独特个性,我都较为欣赏和理解。甚至还对央视似乎始终有点排斥他而暗暗不平。总之,我内心里是一直在祝愿他的演艺事业和人生之路能够越走越宽广。
  
  但是出了他的徒弟打人这件事,尤其是见到郭德纲本人对这件事的表态,却让我油然而生出一点“腹诽”的微词。今天来写这篇小文,当然不是从“腹诽”变成公然的不敬,而是稍微带一点不吐不快的规劝之意。同时还希望举一反三地引起更多已经成功或正在走向成功的人士注意。
  
  我想说的一个核心词语就是:得意不可忘形。
  
  恕我直言,郭德纲目前正有这方面的苗头。若不及时收敛并深切反思,迅速妥善地处理好眼前的一切,我真担心这会对他本人及德云社的未来,产生不小的负面影响。当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要注意了,处理好了,也必定也会像航海中一次轻微的触礁,经过及时的检查修补船体,今后的航路依然会畅通无阻。
  
  我之所以觉得郭德纲有点“得意忘形”的苗头,正是由于看了他对弟子打人事件所作的那个及时却有欠深思的“表态”。李鹤彪打记者的当晚,郭德纲在相声演出中即兴发挥地议论了一番弟子打人事件,其中竟有这样的内容:“跟他们(指记者)讲理不合适,没用,反倒是你给他一嘴巴,他自个找一地儿老实呆着去了。……有时候这记者呀,还不如妓女。我一直在想,这妓女在红灯区活动,记者呢在绿灯区,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再说北京台,我也很无奈,很龌龊一单位”。(见《新京报》2010年8月3日C03版)
  
  这叫什么话?典型的语言暴力,人身攻击。而且,用这样的语言去针对一家曾经强力支持过他的媒体,更让人不可理解。
  
  退一大步说,你郭德纲在整个这件“侵占绿地”的事情上确有冤屈,确有苦衷,甚至,媒体和舆论纯粹就是误解,或者还包含某些恶意的攻击,那又怎么样呢?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有什么值得担心的?采访就让他们采访,报道就让他们报道,你自己不是还可以开口说话澄清事实吗?甚至,还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名誉和尊严,何至于要公开地纵容、支持弟子对记者施暴,末了还亲自去追加一场语言暴力?很简单的一个道理,“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人家记者白天来敲门,你值得那么气急败坏吗?更何况,作为一个成功人士,尤其是成功人士中的公众人物,本来就应该比普通公民更需要接受媒体的监督。公众要真对你有误解,媒体的主动介入岂非好事一桩?自己除了积极配合,尽早澄清事实之外,没有必要非得去遮掩、对抗、甚至暴力相向。越是这样,公众会越觉得你心虚,有问题。
  
  所以,不妨又进一小步说,郭德纲在所谓“侵占绿地”的问题上,也许确有过失,经不起别人深入调查,但却事出有因,当初或许得到过有关方面的破格“关照”。在这种情况下,也不是凭着自己的“牛气”,耍耍大牌,说点狠话,就能蒙混得过去的,这样只能小事变大,越抹越黑,最终疏远自己的“衣食父母”。正确的态度,也该是善待媒体,积极配合,明辨是非,有错必纠,坦诚地面向公众。相信公众和媒体的主流还是通情达理的,不可能抓住你已经在积极纠正的一点过失而不依不饶。
  
  可是说到这里,我必须得说一说我的第三点想法。不论郭德纲最终采用哪一种态度来对待处理这件事(包括“侵占绿地”、徒弟打人和污辱媒体),也不论过去和将来还会出现多少同类事件(例如此前有人买凶刺伤导演鄢颇等),都存在一个必须用相应的行规和法律去惩处肇事者的问题,决不能姑息、纵容。
  
  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演艺界起码应该向体育界学习。远的不说,刚刚正式公布的对沈阳东进队队员周寒的处罚,就是最好的例子。周寒因不满裁判判罚,结束后试图追打裁判,被现场安保人员制服。虽然还没有造成实际的肢体接触,但已经有了犯错动机和行为,仍被重罚禁赛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此外,周寒所在球队的主教练于明和替补队员冯绍顺,亦因指责和谩骂裁判,分别被处以停赛三月、罚款两万元和停赛三场、罚款一万五千元。可以想象,如果周寒真的打了裁判,而且打伤了,处罚必定更重(据说有可能终身禁赛,还可能接受法律制裁)。
  
  以此来对照郭德纲弟子已经打伤了记者,郭本人又污辱、谩骂记者和北京电视台,为什么演艺界就不可以出台相应的“禁演”行规,并配合执法部门,对这样的人给予相应的制裁呢?
  
  我这话绝非只针对郭德纲和德云社,也绝非只针对演艺界,各行各业概莫能外。非如此,所谓建立法制社会与和谐社会,都将流于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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