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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离婚,这样的“家丑”没什么不可以外扬的(2)

时间:2016-10-19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侯虹斌 点击:
  现在有一种情形也可以从明星家庭中看得出来:父母出于“为了你好”,希望干预孩子的婚恋,便公开母女父子矛盾,让公众舆论对自己的孩子施加压力,如张靓颖母亲。这种,则是占用公众关注的资源去处置母女之间的感情。
  这样能看清楚了吧?凡是值得诉诸法律的东西,都不算家丑,外扬了就外扬了呗,保护利益更重要。而在家庭内部相处之间的矛盾,是道德上的、是审美上的、是性格上的,那就是家事,满街嚷嚷只会徒增笑耳。
  可惜,当事人分不清什么是家事,社会舆论也分不清。该出动警方、该交由法律处理的大问题,要求息事宁人,要求“大事化小”;利益问题的,则用“真爱就不该谈钱”“父母是为你好”等来掩饰矛盾;纯属私人情感的,看客们则恨不得把别人的私事扒个底儿透,甚至能把开房信息都曝光出来,强行替人家盖一个“渣男”或“淫妇”的印戳。马龙公布女友,网友则从蛛丝马迹去八这个女人以前是否交过男友。这可真够混账的。
  
  新华社的评论,正是吻合了这个边界错乱的社会。用农耕时代的文化传统来指责现代社会的法律行为,只能借用“炒作”这样的陈腔烂调作为武器。假如它只是一篇自媒体的个人行为,那只不过写得差而己;但作为一种导向,这就无聊了。
  如果新华社批评的是“家丑不可外扬”,那“家美”可不可以外扬?去年黄晓明和Angelababy的婚礼美轮美奂,华丽如童话里的王子与公主却被《人民日报》批判,批评其大操大办,认为明星“更有义务在道德上做出表率,成为为社会指示道德正确方向的标杆”。可人家只是结个婚,为啥不好好结婚而跑去做道德表率?
  其实不管是对“离婚”的批判还是对“结婚”的批判,论者在乎的,都是注意力经济时代眼球被夺走了,所以就要把广受关注的明星话题一概斥之为炒作。而所谓的弘扬传统,或者要求道德表率,本来就是扯出来的虎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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