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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亲密接触(3)

时间:2009-08-22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痞子蔡 点击:

而不让我的胃觉得抽筋时,我就可以出师了。如今,我终于学成归国了。

  “呵……:)……”

  这是网路上女孩的特权,当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你时,就会用“呵”或笑脸符号“:)” 来打混过去。这真的是高招,不仅不露痕迹地接受了你的赞美,还一付不关她的事的

样子。

  “心情好点了吗?……美丽的轻舞飞扬小姐……”

  虽然我很好奇她到底为何心情不好?但绝不能直接问她。因为当女孩心情不好时,情绪是很不稳定的,单刀直入的问法会她让她觉得烦躁火大。万一她刚被fire,或是刚告别

处女,或是刚踏到狗屎,我一定会被她骂得满头包。所以,换个方式问,比较合乎孙子兵法的“迂回进击”和“诱敌深入”。而且看在我说她美丽的份上,所谓不看僧面看佛面,

她也不至于当场翻脸吧!?

  “嗯:)……好多了……可爱的痞子先生……”

  可爱?这种形容词虽不满意,但还可以接受,不过痞子再怎么可爱也还是痞 子。明天得再想个优雅一点的昵称了。

  “知道你心情变好……我的心情也跟着好转……你说奇怪不奇怪?”

  刚才埋设的伏笔,现在可以派上用场了。而且明明是拍女孩的马屁,却装作一付无辜的样子,正所谓“拍而示之以不拍”,也是独孤九剑中“无招胜有招”的真谛。

  “呵:)……痞子……我该睡了……明早十点上站……陪我吗?”

  由她的反应看来,刚才拍的那个马屁,无论是力道与施力点,都是恰到好处。跟阿泰在一起这么久,日子倒也没有白过?

  “赴汤蹈火……尚且不辞……何况陪你聊天乎?”

  天啊!我怎么会突然冒出一句这么有深度的话呢?这句话大概可以列入网路年度十大佳句了。我想唐伯虎复生,也不过如此吧!?虽说我是受到阿泰的薰陶,但我已经青出于

蓝而胜于蓝了。更难得的是,我说这句话时,敲键盘的手竟然一点也不会发抖,看来我的确有在情场中打滚的天份。我深深地被自己的天赋异禀所感动……

  “呵:)……那么明早见了……晚安……痞子”“小小吐槽一下……应是今早见……晚安you too”离了线,忍不住想学电视里的广告大叫:“我出运了……我出运了”。看来

这次打击,有希望能敲出一只安打。而研究室的窗外,那只野猫的叫春声又更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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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网 络 邂 逅(一) ]

网 络 邂 逅(一)

  “啊啊……给我一杯壮阳水……换我一夜不下垂……”,听到这首改编自刘德华“忘情水”的变态歪歌,就知道是阿泰回来了,看来今夜又有个女孩惨遭毒手。

  阿泰常说他不是不想定下来,只是他条件太好,反而会让女孩子有不安全感。所以他说,“余岂好色乎……余不得已也……”。

  这当然是狡辩,但其实很多男人或多或少都有阿泰的性格。

  所差别的只是条件不够,无法风流而已。

  我告诉阿泰,我刚遇见轻舞飞扬了。

  “恭喜恭喜……如此际遇……岂能无酒?……”

  开玩笑,我明天还得早起,喝酒会误事的。

  “也对……等你失恋时再喝……”

  哇嘞……你这样彷佛是在诅咒我……

  “我干嘛还彷佛……我根本就是在诅咒你……”

  horse's,要不是看在我打不过你的份上,你早就血溅五步了。

  “痞子……别生气……我用的是心理学上的洪水猛兽法……在你有所期待时, 狠狠地泼你冷水……你才能步步为营,攻城掠地,无坚不摧……”

  其实这样也对,要不是这桶冷水,我一定会得意忘形。

  我是个日夜颠倒的人,早上10点以前起床对我而言,是有点难度。

  “阿泰……明早叫我起床……”

  “细细回忆……你的淫荡……彷佛见你……床上模样……”

  他改唱刚泽斌的“你在他乡”。看来,别指望他了。

  所以,我调了两个闹钟,一个放床边;一个放在离床最远的角落。

  这样我才能确保闹钟不会只叫醒我的食指。


 

  “痞子……这么巧……”

  还好,虽然睡过头,但仍然准时在10点上了线。

  “是啊……怎么这么巧……”

  女孩子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是早就约好的事,偏要装作一付偶然邂逅的样子。大概是琼瑶的小说看太多的缘故吧!

  她们总觉得靠缘份邂逅的男人最美好。

  而且男人的美好程度会跟邂逅的浪漫程度成正比。

  “痞子……你在吹牛……”

  吹牛?……好,我说给你听。举例而言,在夏天的海滩边邂逅的男子一定要会跑步,要有粗犷的长相,要有古铜泛红的皮肤,要有海水般明亮的双眼,最好还要有爽朗的笑声

  然后一面呼喊着女主角的名字,一面朝她飞奔,再抱起她逆时针转三圈。

  “痞子……你再吹啊……”

  不喜欢夏天?……好,换个季节。

  在秋天的街道上邂逅的男子一定要带副眼镜,要有斯文的书卷味,手里要抱着一本诗集,最好要踩着满地的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然后嘴里轻轻吟着雪莱或叶慈的诗,再深情地告诉女主角她比诗还美。

  “痞子……你在乱掰哦……”

  我在掰?……好,不说时间的邂逅,改用地点的邂逅。

  在无人的山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留长发,要有艺术家的特质,要带着一个画架、几张画布,最好要有很多小鸟停在他身旁看他作画。

  然后女主角也许脱光光当他的模特儿,或静静地欣赏着他的专注。

  “痞子……你吃错药了……”

  吃错药?……好,换个比较文明的地点。

  在喧闹的酒吧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有胡渣,要有颓废的气息,嘴里要叼根烟,要喝烈酒而不是台湾脾酒,最好还要有双冷峻的眼神。

  然后女主角应该会被酒醉的人调戏,而他则英勇而适时地打跑这些人。

  “痞子……这些都很浪漫啊……”

  浪漫?……小姐,浪漫也许只是存在于小说中的情节而已。

  现实生活中,在海边跑步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玻璃,然后送去急诊。

  或是女主角太重,以致他的手臂产生肌肉拉伤的运动伤害。

  踏着满地秋天落叶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狗屎,因为落叶堆内狗屎多。

  狗屎由于太臭了,所以他可能不吟诗而改吟三字经。

  在无人山中作画的男子,旁边的小鸟可能会拉屎在他头上。

  或是当女主角脱光光时,他会嫌腰部和臀部赘肉太多,而被她痛殴一顿。

  而在喧闹酒吧中喝烈酒的男子,可能钱会带不够,而被留下来洗碗。

  或是跟人打架时,反而被人打跑,因为没有理由好人就会打赢架。

  “痞子……你跟浪漫有仇吗?……”

  跟浪漫有仇?……当然不是,我只是以统计学的观点得出一些结论而已。

  因为以上各类型的男子,无论是健康型、斯文型、艺术型与颓废型,他们最大的共通点竟然是高,而不是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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