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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回 独自呓语


更新日期:2015-11-14 + 放大字体 | - 减小字体 本书总阅读量:

梅影的手被林雨默攥得牢牢的,不知他是怕她摔倒还是怕她跑掉,没有跟秦扬他们打招呼,她就这样被他牵着在雪地里走着。一阵冷冽的风扑面而来,梅影猛然惊觉,那一道道阶梯已经被他们甩在了身后。她把手收了回来,将两只手都揣进外套的兜里,默默地往前行着。眼见着一辆出租车驶来,她本能地抬起了手。

  “丫头,不想再走走吗?这么多年没见了,咱们一边走一边聊吧,我也很多年没在雪夜里漫步了,你看,大地一片洁白,这黑夜也仿佛明亮了起来。空气真好啊,我喜欢这样没有一丝尘埃的天空,就如同你毫无遮掩的笑声,那么清朗,那么甘甜。丫头,我说得对吗?”林雨默转过头来,用他那磁性的嗓音又荡漾出一圈圈摄人心魂的声浪来。

  “老林,我没你说的这么好,我这人特简单,想说啥就说,想笑就笑,什么清朗、甘甜的跟我可不靠边。你想要散步我就陪你走会儿吧,这毕竟也是你的家乡嘛,重温一下童年快乐无忧的时光也是人之常情。这么多年了,你也没说回来看看,还是人家老秦有心,刚才在席间你也听见了,人家都不知辗转了多少人才找到你,你是不是挺没心没肺的啊。”

  “丫头,我可不是你说的这种人哈,我这人天生就不爱与人多说话,不像老秦,他打小就朋友多,圈子广,这次他也是从我先前一客户那里打听到我消息的。你不知道啊,在北京要想混好,要想寻到自己的一席之地,的确是太难了。刚开始在单位上班就更不用说了,每天谨小慎微,兢兢业业的,可当你刚有点能力接一笔大点的活儿,身后挤兑你的人就出来了。后来,也就是见到你之后的两年,我老婆也没上班了,一门心思在家带孩子,我肩上的担子就越发重了。还好,那时候我父母也常接济我们,日子还算过得去吧。”林雨默悠悠地说着,从包里摸出烟来一边递给梅影一边继续说到。

  “这样的日子维持了三四年,后来单位又开始精减人员,我当初能分到那上班也是我父母托了关系的,虽然上头没说要裁掉我,但我也是受够了。你不知道,凭着关系进去的,即便你有再大的本事,也会被人说三道四。于是我毅然辞职,靠着从前的一些老关系,还有自己去拼命争取来的客户,慢慢地也就有了自己的工作室。就这样一直到如今,也还好吧,总算也混了点名堂出来。每天对着那些图纸,感觉连眼珠子都不会转了,呵呵。”

  细细地听他讲完,梅影也不免感慨,她那些年何尝不是如此啊。靠关系进了单位,哪怕你身边全是些关系户,很多人还是会在背后互戳脊梁骨,裙带关系就好比一团乱麻,要想找出一根活线头来将整根线捋直,真的很难。大家总是你缠我,我缠你的,要想直直地出来透口气,谁也不愿让着谁。

  “老林,你是搞设计的吗?这次来是不是要把老秦的酒店重新变个模样啊?是不是酒店不营业了,那么我也不必再上班了啊。如果是这样就太好了,我终于可以回家了。”梅影对这份工作早已没了新奇感,每天都活得暗无天日,有时候见着阳光都觉得刺眼,她是真想离开了。

  “丫头,你想得太简单了,酒店是不会关门的,现在酒店的董事会还没拿出最后的方案来,听老秦的意思应该是要重建一个酒店,地已经批下来了,至于要建成什么样的酒店,他们还在商讨中。我是建议老秦搞成经济适用型的,现在北京有很多这样的酒店,入住率很高,成本也回收快。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节奏的提速,有闲情来享受安逸的人倒是少了。你看,就像你一样,这十二年来没少劳累吧,当年的小胖妞都快瘦成林黛玉了。”

  “老林,我可不喜欢林黛玉,病体娇弱,又爱生气,还小心眼。我宁愿做妖精,寻一山洞,潜心修炼,有朝一日,功德圆满,我就占山为王,旗帜一挥,大小喽啰就八面而来。偶有几个不识相的小妖小怪们来鸹噪几声,不碍事,我手持冷剑,但见寒光一闪,顷刻间人头飞散。我再优雅地摆个pose,头轻轻一甩,风吹起我衣袂飘飘,掉头独往,我纵声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哎呀,实在是太爽了!怎样,老林,这比黛玉强吧。”话音未落,梅影还真摆了个pose ,只是看不到裙袂飘飘,倒把地上的雪跺得四处飞溅。

  “哈哈哈,我说丫头,你这创意实在是有趣,要不哪天我给你设计一大氅,再把你修炼的山洞给装修一下,岂不是更加气派、威武,对吧?还有啊,丫头,你就不怕修炼时走火入魔啊?”林雨默也笑了,比十二年前的笑声更通透,更响亮。

  “老林,怎么说话呢,本姑娘必定会选择一处能吸天地之灵气,能采日月之精华的所在静心修炼,繁杂人等又岂能搅扰了我,哼!”梅影故意生气地哼了一声,其实跟林雨默瞎聊,她感觉很舒心,她知道他才不会生气,他是把她当做妹妹般来疼惜的。

  “丫头,那我来搅扰你,成不?总得有人给你送饭不是,难不成你还饿着肚子修炼啊,呵呵。”在梅影面前,林雨默也爱说俏皮话了,她总是那么快乐,她总是感染着他,他在心里感恩着上天的眷顾,让他再一次见到她。

  “老林,本姑娘既然要修炼,那定是沾不得半点凡间的俗物,晨风、雨露、花儿、草儿,甚至阳光,月儿的清辉,都是我的食物,你那些五谷杂粮,一切荤的素的,都统统地拿走。现在,本姑娘要先尝尝这雪水的滋味儿。”

  梅影说完就跑到前面一棵大树下,捧起地上的雪来就要往嘴里送,之前她在电视里见过有人吃雪的,所以她觉得那应该是可以吃的。

  “丫头,真是个傻丫头,这也能吃啊,快放下,别把手冻了。”林雨默急急地跑上前来拉住了她的手,将她手里的雪都抛入了地下,柔柔地望着她,又拿出纸巾来给她擦着手。

  “老林,我...我想上厕所了,我先打车走了哈,你慢慢散步吧,我不奉陪了。”梅影的心有些发慌,如果再站一秒钟,她都会失控,她会紧紧地抱住他,会在他宽厚的胸膛里娓娓诉说着自己曾经对他的痴醉。不,不行!她要逃离,她要尽快远离那一圈吸附着她心的磁场。

  什么都不必说了,丢下愣在当地的林雨默,她急急的招了辆车,匆匆地关上车门就让司机赶快开走。

  林雨默站在雪地里,有些怅然,有些失落,她那冰凉的小手带给了他莫名的悸动,他真想牵着她的小手一直走下去,可是,他要以何样的名义去牵她的手呢?她爽朗的笑声,还有那些俏皮的话语,将他的心撩拨得痒酥酥的,他有些迷醉,甚至,还有那么一丝丝向往。他已经记不得有多少年没有这么跟女人畅谈过了,他感觉自己的心沉寂得都快要死去了。

  可是今天,他又开始笑了,他的心随着她的笑声一同翻腾着。不过只是从前一面之缘的小丫头而已,他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怎么了。看着她匆忙离去的背影和刚才她那些慌乱的话语,难道她...难道她也...不,不会的,她那么年轻,那么可爱,她不会喜欢他这个半截都入了土的老男人的。

林雨默的脑子里太乱了,他都想了些什么啊?自己是有老婆孩子的人,虽然江婉跟他提出过分开过,但他绝不能让女儿幼小的心灵受到一丝伤害。是的,他不想离婚,也许江婉过些日子就变得爱说爱笑,还会又和他睡在同一张床上了,他在期待着,期待那一天的到来。林雨默抓起地上的雪来,狠狠地在自己脸上揉搓着,他要让自己冷静下来。

  梅影下了车,一路狂奔着到了六楼自己的房间,她也不管老秦那里还需不需要安排了,把门锁得死死的,电话也关了,就连房间里的内线电话也拔掉,脱掉鞋,将柜子里的红酒拿出来,启开一瓶就猛灌了一口。今夜的她很需要傾诉,可是突然又没有办法对林雨默去将那些她都想了又想的话说给他听。对,就对着日记本说吧,写出来,便痛快了!写出来,便发泄了!

  “今天喝了不少,身体有些飘,但脑子绝对清醒,我所有的情感,只想在文字里放纵一下。没什么可怕,没什么放不下。写出来,便就从脑子里抹去了。

  他的轻吟浅笑,让我痛苦且烦恼,也令我想要与他步入云霄。不过,我看起来还是很快乐,看不出难过,他也始终微笑着,时而沉默,时而诉说,我听到了他心跳的声音,可是他依然不慌不忙,自然而坦荡。

  我为什么就做不到?只一味地伧惶而逃,不知他会怎样来看我,是会嘲笑我?还是已经心安理得的睡去了?在他面前,我一直未能成长,还是从前那无知稚嫩的小女孩,这是我蜕变过程里最大的悲哀!

  可是此时,面对这一张张白纸,我脱下了自己已剩不多的伪装,摘去了我对于爱的信仰,我又喜欢起这种忽明忽暗的心境来,没有太昭之于众,还有点若隐若现,但绝不能完全的不点灯,这莫非就是人们常说的暧昧吗?就随他去想吧!我脑子不好使,想多了也犯困。

  冷的夜空,还是有璀璨的灯火和喧嚣的人流,就让他独自去行走,也许此时他步子迈得很快,也许他不愿把太多的时间花在路上,还有那些无谓的思考里。明与暗在他的脚下交替着,不知道他是往我这方走来,还是要向更深的暗夜行去。也许,他还在走着,他把所有的一切都丢给了那见不到底的黑。

  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独酌,没有故意要让自己醉,也没有一点忧怨的意味,就是觉得这一路狂奔,身体有些发热,口渴了想喝点酒润润喉咙而已。我不是神经病,但绝对是个怪人,已经不止一次有人这么说我了。听多了,我也觉得就是吧。

  不找男人就有病啊?我不以为然,我的标准永远都不会变的,这是一种精神上的洁癖,我又不是垃圾桶,不是什么都可以往里倒的,让他们说去吧。其实也没啥不好,怪就怪吧,总比那些见着男人就流口水的女人强。

人活着,干嘛要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人家说不错的男人,我偏不喜欢。人家觉得不能喜欢的,我就要在心底里恋着。对,我不需要别人来指点我的生活!我原本也没有信仰,信仰本身就是一种精神幌子,其根本就是执着与虔诚。

可是这些年来,我竟然觉得自己也有信仰了,那就是爱的信仰!我是如此执着与虔诚地在等待着我的爱情,我等了太久太久,爱情已经来了吗?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了!就让我的爱情落于这张薄薄的纸上,我写下的是沉重,可看起来却又是如此地轻飘。

  说真的,我不想做人,做人太累了,有太多既定的框框无法去打破,就像刚才给林雨默说的那样,我想做妖精,怪就要怪得彻底,妖就一定要很妖。这世界太他妈安静了,安静得连耳朵都多余。

  我,是不是弄点声响出来呢?唉,怎么又想他了,要好大个声响嘛,真是的。我不要做坏女人,做个妖精女人就行了。

从前老师教我们写日记时还有许多讲究,什么日期啊,天气啊,什么行文有序啊,还要论证点啥的。我才懒得去管那些,管他是否承上启下,管他什么条条框框的,写几个破字还要去推敲,还不如不写。有时候我也写几句诗,一切的格式与所谓的工整我才不懂,懒得去研究,乱就乱吧,就如同我此时的心。我自己懂就行了,又不拿出来示人,我喜欢就好。

我知道,有了爱的信仰,我也去不了天堂。管球他的,上帝也好,阎王也罢,都他妈一个鬼样!说不定上帝老儿也跟我一样,穿着仔裤在云中徜徉。阎王正喝着小酒在看孟婆熬汤。孟老太婆那一碗迷汤,就让那些小鬼们慢慢去品尝。是的,人都会有那么一天,可是我不喝,因为我不想遗忘!无论是他,还是他,我要今生来世都记得他们的模样!太上老儿的不老秘方,竟让我也甘当魑魅魍魉,这世界真是太荒唐!

  但愿终有一日,我修炼成钢,心就不会再迷茫!但愿终有一日,我背起简单的行囊,去傾听风的歌唱!但愿终有一日,我会放下所有的思量,只让这一颗心在蓝天碧海间自由地飘荡!”

  看着自己写下的字字句句,梅影再给自己斟上一杯酒,一饮而尽,推开窗户,对着冷冷的夜空大吼了一声“真他妈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