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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回 切切余音,回味绵长


更新日期:2015-11-02 + 放大字体 | - 减小字体 本书总阅读量:

时间会摧残一个人,女人从一朵花变为豆腐渣也不过十几年的光阴。时间也会改变一个人,即便是身处异乡也慢慢地融入异乡。但是时间永远改变不了梅影的生活习惯和审美情趣,别人嘴里的美味,只要是她打小就不吃的,她会一直厌恶下去。别人眼里的好男人、大帅哥,在她的心里是没有份量的。

  西北人爱吃羊肉,可是梅影不吃,她不喜欢羊肉的膻味儿,每一次路过那些夜食摊,看着满大街的羊头,她就捂着鼻子一阵快跑,即便别人告诉她这里的羊是吃枸杞长大的,她也从来不为所动。就如同她喜欢一个男人,对于男人的品味与解析,自有她独到的眼光与视角,并且这种口味与她所独钟的口感,千年不变!

  老王叫王徳昌,一个在梅影看来似乎过于土气的名字,可是这个名字如今每天出现在她的手机里,老王的确很喜欢她,自从新年夜里来跟她喝了一次酒后,在后来的日子里每晚都来娱乐城捧场。这让秦扬很欣慰,他不再担心他的梅经理再出什么差错了,也常常为自己找对了经理人选窃喜不已,梅影确实没有辜负他一番苦心。

做为一个管理人员,梅影很清楚,光会耍嘴皮子是没有用的,要用效益来说话。很显然,自开张以来,每个月的营业额都在上升,连酒店客房部的人都说“咱们酒店的入住率要是能像娱乐部的酒水那么畅销就好了”。现在不单是酒店的人都知道娱乐部有个梅影,当地的达官显贵们也晓得了她的名头,都知道她梅经理能喝会侃,但是谁要说些低俗的话,将她惹急了,她也会毫不留情面地斥责。

  老王很有钱,不仅有煤矿,还有一个酒厂,他出手阔绰,每次来都是一大帮人跟着,他总是极力地讨好梅影,也经常请她在规定的用餐时间内去吃火锅,哪怕她只有两小时的吃饭时间,他也会点一大桌菜,都吃到他痔疮犯了,可还是依着她的口味一如既往地吃着火锅。

梅影开始不讨厌他了,可是她知道男人的最终目的就是上床,她不会的,她不想跟一个不爱的男人上床,就算这个男人的床用金条铺就,她很确定自己也不会委身的。她现在已经可以从容地养活自己,每个月的提成也有万把块钱,如果再有兴趣跟那些臭男人喝点昂贵的酒,几年下来她也算是个小富婆了。

  老王知道她不爱去夜总会,很多时候就把自己的朋友安排妥了然后到五楼来陪她,洗浴中心的休息厅里也有酒水卖,因为有很多客人洗完了澡并不急于回家,他们喜欢坐在大厅里听听音乐,并且他们很赞赏她选的曲子。

  洗浴中心所有的音乐碟片都是梅影自己花钱买来的,有很多旋律优美、曲调流畅的英文歌,有婉转动人、缠绵凄切的抒情中文歌,还有曲音浑厚又空灵纯朴的古筝,虽然她自己没什么音乐细胞,纵然听不懂什么英文歌和古筝,但还是能品味出其间的意境来。

  梅影是很喜欢古筝的,自从来到了这里,每一天都被繁杂的声浪吵得忧烦不已,可是,她不再发火了,她会静静地在自己的桌旁坐一坐,平复一下心情,只将自己沉醉于那每一个音符里。那些筝声,时而如山涧泉鸣,会让她想起那开在山野外的野百合,凄清着,却又那么孤傲。时而又若急雨敲街,她还来不及躲闪,便已湿了个通透,如果那时有人在她的头顶撑一把伞,她会还以他一个灿烂吗?

  她不知道,心底里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但她的情感肯定不会落在这里某一个男人的身上。有时候,她从那声浪里又听到了朔风吹雪般的激烈与狂猛,在那一刻,她感觉这才是她生命的声音,这才是她一直喜爱的音色。

  那冰冰凉凉的音符由她的指尖流泻,又好似回到了那一个漫天雪舞的冬天,她穿着一袭洁白的纱裙,在他的牵引下,她的脚印融着他的,一路奔跑着,去到只属于他们俩的那一片纯净的天空里。又想他了,她的眼神也变得痴醉而迷离,那一场彻骨之爱,她如何能够忘却?是的,不能够!

  “梅梅,怎么了?我就知道你又上楼了,不过下面确实有些闹,我都快被吵晕了。来,我陪你喝两杯吧,瞧你一脸的落寞之态,是不是谁又在你面前瞎说了?告诉我,我去教训他们。”

  今夜,梅影又早早地溜了上来,老王准是没见着她人影儿,又独自跑上来寻她了。他叫她“梅梅”,梅影抬起头来笑了笑,她已经习惯了老王这样俗气的叫她,就随他吧,如果总是拒他千里之外,那么所有的人都会认为她不识抬举,不如给这个有钱的男人一个云梯,让他一级一级地爬上去,当他到顶时,她便撒手放开梯子,转身离去。这里不是她的故乡,她不会在此终老一生,她的根不在这里,总是会回到她最初的地方去。

  “王总,今天不是你一个小兄弟过生日吗?我刚才敬了他两杯,喝得有点急,胃有些不舒服,上来坐一会儿。你干嘛也跑上来啊,你兄弟会不开心的哦。”梅影总是能寻到很多的借口,不想喝酒就说大姨妈来了,若不然就说胃痛。为了这个问题,秦扬都问她好几次了。“我的梅大经理,你一个月到底要来几次大姨妈啊?你这个女人还真是名符其实水做的哈,每次正喝得高兴时,你又说小肚子开始痛,我哪天让你嫂子陪你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每一次梅影都会故做不适地回答他,“老秦,我大概是水土不服,我这人适应能力挺差的,你想想,那次在拉萨我不就喝得酩酊大醉吗?我跟你说,要是在我的家乡,这点酒算什么,本姑娘从没有醉过呢,真的。老秦,也许慢慢就好了,没准儿哪天遇上知己了,我要是想喝酒,你拦也拦不住的嘛,对吧。”

  还是古话说得好,酒逢知己饮,诗向会人吟。她面前这个男人总是找许多话跟她搭讪,但她的客套话总是多过真话,在这样的环境里,她也不想跟谁傾诉。

  “王总,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今天晚上没怎么吃,空肚子喝了不少酒,胃有些难受,不过这会儿感觉有些饿了,正寻思着上来找点吃的。每天一到这个时候就饿得不行,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饿死鬼投胎的,呵呵。”

  自从上班以后,梅影所有的生活习惯都被打乱了,该吃饭的时候她不饿,餐厅都打烊了她却又有胃口了。每天晚上在两层楼之间来回应酬,还真是挺累人的。虽然这些话里有很多水份,但她的确也是饿了。

  “梅梅,干嘛不早说啊,每次请你出去吃饭你也真是吃得很少,以后还是备些点心什么的放着。新华街刚开了一家宵夜店,虽然没有火锅卖,但听说那里的招牌菜是炒鸽子,你喜欢吃辣的,绝对会喜欢的。前几天他们经理就请我过去尝尝味道如何,这不天天来你这里喝酒,也没去捧个场。我看时间也差不多了,把老秦也叫上,早点歇业吧,咱们一块儿去吃个霄夜。”

  老王是真的待她很好,凡事也想得很周到,自从那一次见面后,他再没说过一句出格的话。他能感觉出金钱还不能够俘获梅影的心,并且她也不可能去做什么第三者。他是个成熟的男人,比老秦还大了几岁,梅影在他眼里就是个小女孩。

  虽然她没有给过他任何一个期许的眼神,但他也仿佛很耐心的在等待着什么。对于中年男人来说,情感不再如年轻时那般炽烈,他对于梅影的感情应该是很复杂的。他从老秦那里了解了许多她的家事,渐渐地,他的眼睛里也多了许多父兄般的关爱,他也时常慨叹“一个女孩子出来打拼是很不易的”。

  这一顿宵夜还是很愉快的,这一家店里的炒鸽子的确是一绝,跟梅影家乡的辣子鸡很相似,只是这里的辣椒还不太正宗,只辣了嘴,还不能辣到她心里去,于舌尖回味时,还远远不能让她感觉到意犹味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