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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时间:2012-09-25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浅楷 点击:

做人做事好习惯(全文在线阅读)      □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中国的大圣人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基督教经典中也主张,“己所欲,施于人。”这实际上都是教我们在人际关系中,对待别人要像对待自己一样。自己不喜欢的却强加于别人,就如官场所说:“对人马克思主义,对己自由主义。”这对人际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只有百害而无一益。
  一般情况下,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别人也不会喜欢;自己讨厌的东西,别人也有可能讨厌;自己喜欢的东西,别人也许接受不了。所以不能把我们自己的喜恶强加于别人,非要他人和我们一样,可以说是强人所难。
  某女买了件时兴的上衣,回去之后她在镜子面前照了半天,发觉自己的肤色不合适这件衣服,于是某女非要把自己买的衣服推销给朋友。朋友向来和某女的审美观不太一致,再加上她确实觉得这衣服不符合自己的气质,于是推辞。某女为了让朋友要这件衣服,用尽了手段。两人最后闹得不欢而散,一对好朋友因一件衣服而各奔东西。
  别人骂你,你心中必定不快,所以你就不要随便骂人;你不愿被人欺骗,那你最好不要去欺骗别人;你最讨厌别人在背后对你指手画脚,那你就不要在背后去非议别人、对别人说长道短。这就是“己不欲,不施人”。
  人们习惯于从自身的角色出发,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理解和看待别人,所以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自我中心式思维。人们习惯于把交往中的矛盾归罪于对方,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自然难以达成相互理解,因为人们习惯于“己所不欲,却施于人”。
  富勒说过,“向别人扔污物的人,把自己弄得最脏。”
  几千年来,人类在对待人际关系中始终都遵循这样一条定律: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如何对待别人,你种的是善因还是恶因,你强加于人的是自己的喜或恶,最后都会报应在你的身上。
  你可以将自己的喜好强加于别人的头上,可不久你会发现,你自己也被别人强加了他们的喜好,尽管你觉得这很难受,可你有什么办法呢?
  狼和狈是一对好朋友,他们经常合伙去干偷吃鸡鸭的勾当,所以才有狼狈为奸的故事。一次他们偷了农夫的鸡,喜欢喝鸡血的狼建议喜欢吃肉的狈也喝喝鸡血,狈不乐意,于是狼与狈大吵一架,分道扬长而去。
  其实,只要学会“角色互换”,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己所不欲,却施于人”的问题。
  所谓“角色互换”,就是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把作为主体的自我当作客体的自我来审视和评价,只有这样才能公正地理解别人,也能较客观地对待自己。
  一个人做酒店里的侍应生,总觉得来吃饭的人对他百般挑剔,真是难伺候;可他作为普通人去饭店里吃饭,则会以顾客的身份嫌侍应生不够尽职尽责。这正是只从自己立场上考虑问题的结果。
  一个人对待上级的命令,可能会觉得上级不了解情况和不体谅群众困难,可他对待自己的下属时却又往往站在领导的立场看问题,认为下属应服从自己的意愿,这正是因为只站在自己立场上看待问题而产生的态度。
  角色互换的作用正是可以克服以自我为中心的缺点。
  人际交往中的角色互换,可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设身处地地替对方着想。这样可以通情达理地谅解对方的行为和态度。有些人常自以为聪明,对他人的某些行为好发议论,“我要是他,绝不会这么干。”说这些话的人,实际上有三种可能:
  1.他确实比别人有高明之处,但未必没有不如别人的地方。
  2.他喜欢做“事后诸葛亮”,属于“马后炮”,只有当别人的行为取得结果后,他才去做正确的选择。
  3.他并未考虑对方的处境。搁着自己,也许还不如别人。
  只有意识到别人的难处,才能很好地理解别人,改善交往效果。
  角色互换的第二个方面,就是以对待客体是我的态度来对待他人。当你对别人做出某种行为或表示某种态度时,应当首先考虑到可能给对方心理上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如果会给对方造成痛苦,就要考虑如何改变自己的行为。角色互换中可以使你体验到对方在此情景下的感受,防止出现伤害对方感情的举动。
  与人交往要具有心胸宽广、忍耐性强的心理品质。有些人气量狭小、心存报复、或开恶意玩笑捉弄他人,散布谎言中伤他人,其结果是既害他人,也使自己陷入孤立。所以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就应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应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应身先士卒、一丝不苟、兢兢业业;在日常交往中以礼待人、遵守诺言,若与他人产生矛盾,要首先检讨自己,多为对方着想。对他人要谦逊有礼,理解他人,体谅他人,做到“有理也让人”。这样你就可以团结更多的人,建立一个良性的人际关系,创造更多的成功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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