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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森林(9)

时间:2011-03-27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痞子蔡 点击:
                                                     
  * * * * * * * *    
    隔了两天,才把信寄给柳苇庭。
    其实我没犹豫,只是找不到邮票又懒得出门买,便多拖了一天。    
    那天晚上回宿舍时,我又把情书看了一遍。
    很奇怪,当初写这封情书时,脑子里都是笑容很甜的柳苇庭;
    但在阅读的过程中,关于刘玮亭的记忆却不断涌现。
    甚至觉得这封信如果是为了刘玮亭而写,好像也很符合。
    只不过笑容很甜这个形容可能要改掉。    
    看着信封上的「刘玮亭小姐芳启」,发呆了许久。
    信封是娇小的西式信封,正面有几朵花的水印,
    背面则画上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女孩的表情是凝视而不是微笑。
    当初不想用标准信封来装情书是因为觉得怪,好像穿军服唱情歌一样。
    但柳苇庭给我的是标准信封。    
    我叹口气,在标准信封的收件人栏里写上:柳苇庭小姐启。
    然后将娇小的刘玮亭装进标准的柳苇庭里。
    黏上封口后,才想到应该只将信纸放进即可,不必包括这个小信封。
    但黏了就黏了,再拆会留下痕迹,反而不妥。
    我特地到上次寄这封信的邮筒,把信投进去,听到咚一声。
    回头看邮筒一眼,有股奇怪的感觉,好像这封信很沉重。    
    一直到星期二来临之前,晚上睡觉时都没有作梦。
    与第一次寄这封信时相比,不仅梦没了,连紧张和期待的感觉也消失。
    新的星期二终于到来,我算好当初下课的时间,
    到教室左边一百公尺外第三棵树下等柳苇庭。    
    已经是秋末了,再也听不见蝉声。
    远远看到有个女孩从教室走向我,我开始觉得激动。
    彷佛回到当初等刘玮亭的时光,甚至可以听到她说:「我们走走吧。」
    然后我的视线变得越来越模糊。
    擦了擦眼角,当视线逐渐清晰后,看到了柳苇庭。
    我竟然感到一丝失望。    
    「你就是写信给我的柯子龙?」
    『是的。』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我?」
    『开学后的第二个礼拜。』
    「我的笑容真的很甜吗?」
    『嗯。』
    「那我不笑的时候呢?」
    『呃……』我想了一下,『不笑的时候眼睛很大。』    
    柳苇庭楞了一下,表情看起来似乎正在决定该笑还是不该笑?
    最后她决定笑了。
    「有没有可能又笑眼睛又大呢?」她边笑边问,并试着睁大眼睛。
    『这很难。』我摇摇头,『除非是皮笑肉不笑。』
    她终于放弃边笑边把眼睛睁得又圆又大,尽情地笑了起来。    
    她笑起来眼睛微瞇,弯成新月状,这才是我所认为的甜美笑容。
    以前一起上课时,这种笑容总能轻易把我的心神勾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虽然认识刘玮亭之后,我对这种笑容的抵抗力逐渐增加;
    但现在刘玮亭已经走了,便不再需要抵抗的理由。    
    望着她的笑容,我有些失神,直到她喂了一声,才回过神听见她说:
    「我们到安平的海边看夕阳好吗?」
    我点点头。    
    我骑机车载着她,一路上都没有交谈,即使停下车等红灯也是。
    第一次约会(如果算的话)便看太阳下山,实在不是好兆头。
    然后我又想起刘玮亭。
    以前跟刘玮亭在一起时,得先经过五分钟热机后,才会感到熟悉;
    而跟柳苇庭相处时,却没有觉得陌生的尴尬阶段。                                                               
    当海风越来越咸时,我发现太阳已快沉没入大海里,赶紧加快油门。
    「夕阳呀!」才刚停好车,她便一跃而下,往沙滩奔跑,「等等我!」
    我往前一看,太阳已经不见了。
    「真可惜。」她回头说。
    我看她的表情很失望,便说:『对不起。』
    「又不是你的错。」她笑了笑,「干嘛道歉呢?」    
    柳苇庭蹲下身除去鞋袜、卷起裤管,赤着脚走在沙滩上。
    我犹豫了两秒,也除去鞋袜,跟上她,一起在沙滩上赤足行走。
    在海水来去之间,沙滩呈现深浅两种颜色,我们走在颜色最深的部分。
    沙子又黑又软,轻轻一踏脚掌便深陷。    
    「你知道吗?」我们并肩走了十多步后,她说:「我从未收过情书。」
    『很难想象。我以为妳应该常收到情书。』
    「有被搭讪或收到纸条的经验,但由完全陌生的人寄来的情书……」
    她沿直线走动,任由上溯的海浪拍打脚踝和小腿,「确实没收过。」
    『现在写情书的人少了,收到情书的人自然也少。』我说。
    「大概是吧。」她说。    
    我们开始沉默,只有海浪来回拍打沙滩的声音。
    海浪大约只需要五次来回,便足以把我们的足迹完全抹平。
    她停下脚步,回头看看已经消失的脚印,然后往岸上走,
    直到海浪再也构不着的地方,便坐了下来。
    我跟了上去,也坐了下来。    
    「写情书或收到情书,都是一件浪漫的事。」她说。
    『喔。』我应了一声。
    「你可能不以为然吧。」她笑着说,「我觉得浪漫很重要哦。」
    『妳认为的浪漫是?』
    「在雪地里跑步、丢雪球;或是在沙滩上散步、看夕阳,都很浪漫。」
    『照这么说,在非洲不靠海的地方,不就没办法浪漫了?』
    「说得也是。」
    她凝视大海,似乎陷入沉思。    
    我见她迟迟没反应,便说:『我开玩笑的,妳应该知道吧?』
    「你是开玩笑的吗?」她转头看着我,「我很认真在为他们担忧呢。」
    『他们?』
    「住在非洲不靠海地方的人呀。」
    『有什么好担忧的。』
    「他们的浪漫是什么?」她说,「如果少了浪漫,人生会很无趣的。」
    『也许他们的浪漫,就是骑在鸵鸟上看狮子吃斑马。』
    「呀?」她有些惊讶,「这怎么能叫浪漫呢?」
    『浪漫是因地而异的,搞不好他们觉得坐在沙滩看夕阳叫莫名其妙。』    
    她又没有反应了,隔了许久才说:「你一定是开玩笑的。」
    『对。』我说。
    她终于笑了起来。
    天色已经灰暗,她的脸庞有些模糊,只有眼睛在闪亮着。    
    「谢谢你。」停止笑声后,她说。
    『为什么道谢?』
    「谢谢你写情书给我。」
    『喔?』
    「因为我们在台湾,所以你写情书给我,是种浪漫。」
    『该道谢的人是我,谢谢妳没拒绝我。』
    「我无法拒绝浪漫呀。」
    这次轮到我陷入沉思,不说话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大约海浪来回拍打30次的时间,她看了看表,说:
    「我晚上七点有家教。」
    我也看了看表,发现只剩20分钟,便站起身说:『走吧。』
    我们摸黑快步走回去,用海水洗净小腿和脚掌上的沙,然后穿上鞋袜。    
    我问清楚地点后,便加速狂飙。
    这次不再有太阳已经下山的遗憾,我准时将她送达。
    『妳几点下课?』她下车后,我问。
    「九点。」她回答。
    『那我九点来载妳。』    
    我挥挥手准备离去时,她突然跑过来轻轻抓住机车的把手,说:
    「如果我们在非洲,你会带我骑着鸵鸟去看狮子吃斑马吗?」
    『应该会吧。』我回答。
    她又笑了起来。
    昏黄的街灯下,她的眼睛仍然显得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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