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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玫瑰(3)

时间:2009-12-15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痞子蔡 点击:

第三章

    我正准备穿上鞋子离去,叶梅桂突然打开房门,小皮又冲出来。
    这次我只是蹲下来,双手不必再护住脖子。
    「小皮想跟你说再见。」
    「嗯。」我摸摸小皮的头:「小皮乖,叔叔明天就搬进来了。」
    「喂,小子。你占我便宜吗?」
    「没有啊。」
    「我只是小皮的姐姐,你竟然说你是牠叔叔?」
    虽然有些无力,但我还是改口:「小皮乖,哥哥明天就搬进来了。」
    我站起身,小皮也顺势站起,又将前脚搭在我裤子的皮带上。
    「可不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小皮这么喜欢你?」
    叶梅桂先看了看小皮,再看了看我。
    可能是她视线移动的速度太快,还来不及变化,因此看我的眼神中,还残存着
看小皮时的温柔。
    甚至带点玫瑰刚盛开时的娇媚。
    从进来这间屋子后,叶梅桂的眼神虽谈不上凶,却有些冷。
    即使微笑时,也是如此。
    她的眼睛很干,不像有些女孩的眼睛水水的,可从眼神中荡漾出热情。
    她的眼神像是一口干枯的深井,往井中望去,只知道很深很深,却不知道井底
藏了些什么。
    有个朋友曾告诉我,一个人身上有没有故事,从眼神中就可以看出来。
    每个人都可以假装欢笑愤怒或悲伤,却无法控制眼神的温度,或深度。
    似乎只有在看着小皮时,叶梅桂才像是绽放的夜玫瑰。
    我还没看过叶梅桂像玫瑰般的眼神,所以她问完话后,我发楞了几秒。
    不过才几秒钟的时间,却足以让她的眼神降低为原来的温度。
    「小子,发什么呆?回答呀。」
    「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我养过狗的关系吧。」
    「是吗?那你现在呢?」
    「现在没了。我养过的两只狗,都死于车祸。」
    我说完后,又蹲下身摸摸小皮的头。
    「你会伤心吗?」我们沉默了一会,叶梅桂又开口问。
    「别问这种妳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
    我有点生气,同样是养狗的人,应该会知道狗对我们而言,像是亲人。
    亲人离去,怎会不伤心?
    「对不起。」她说。
    她一道歉,我反而觉得不好意思,也不知该如何接腔,气氛有些尴尬。
    没想到她也蹲了下来,左手轻抚着小皮身上的毛,很轻很柔。
    眼神也是。
    「你知道吗?我以前并不喜欢狗。」
    「那妳为什么会养小皮?」
    「牠原本是只流浪狗,在巷口的便利商店附近徘徊。」
    她举起小皮的前脚,让小皮舔了舔她的右脸颊,然后再抱住牠。
    「我去买东西时,牠总是跟着我。后来我就把牠带回来了。」
    叶梅桂显然很高兴,一直逗弄着小皮。
    我猜测叶梅桂决定要带回小皮时,心里应该会有一番转折。
    由于是初次见面,我不想问太多。
    也许她跟我一样,只是因为寂寞。
    寂寞跟孤单是不一样的,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别人;而寂寞却是一种心理状态。
    换句话说,被亲近的人所包围时,我们并不孤单。
    但未必不寂寞。
    「听过一句话吗?」我穿好鞋子,站起身说。
    「什么话?」叶梅桂也站起身。
    「爱情像条狗,追不到也赶不走。」
    「很无聊的一句话。」
    「我以为这句话很有趣。」
    「有趣?小子,你的幽默感有待加强。」
    「妳还是坚持叫我小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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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然要叫你什么?」
    「我姓柯,叫柯志宏。」
    「哦?你不姓蔡?」
    「我为什么要姓蔡?」
    「我总觉得,你应该要姓蔡。」
    「其实也没差,因为柯跟蔡,是同一姓氏。」
    「真的吗?为什么?」
    「如果我告诉妳由来,那就是历史小说,而不是爱情小说了。」
    「你说什么?」
    「喔,没事。总之柯蔡是一家。」
    「那我以后就叫你柯志宏好了。」
    「谢谢妳。那我走了,明天见。」
    叶梅桂又蹲下身,抓起小皮的右前脚,左右挥动。
    「小皮,跟哥哥说再见。」
    「哈哈哈。」她的动作和说话的语气很逗,于是我笑了起来。
    「笑什么?」她仰起头,瞪着我。
    「没事。只是觉得妳的动作和语气很可爱。」
    「我不喜欢被人嘲笑,知道吗?」
    她的语气和眼神,都很认真。
    「我不会的。相信我,我真的只是觉得可爱而已。」
    「嗯。」
    叶梅桂和小皮,同时仰头看着即将离去的我,她们的眼神好像。
    「妳是因为小皮的眼神,才决定带牠回家的吧?」
    「嗯。我看到牠独自穿越马路向我走来,我突然觉得牠跟我很像。」
    她迟疑了一下,接着问:「你会不会觉得这很夸张?」
    「不会的。」我笑一笑:「别忘了,我养过狗,我知道狗会跟主人很像,尤其
是眼神。」
    「谢谢你。明天什么时候搬来?」
    「傍晚吧。」
    「那明天见。」
    「明天见。」
    叶梅桂抱起小皮,转身走向自己房间。
    小皮的下巴抵住她的左肩,从她的身后,看着我。
    进房门前,她再转身跟我挥挥手。
    她们果然拥有同样的眼神。。
    我躲到所有光线都不容易照射到的角落里,坐着喘息。
    用夸张的呼气与擦汗动作,提供自己不跳下一支舞的理由。
    也可以顺便避开旁人狐疑的眼光。
    因为,有时这种眼光会带点同情。
    除了围成一圈所跳的舞以外,一旦碰到这种需要邀请舞伴的舞,我总是像个吸
血鬼,寻找黑暗的庇护。
    躲久了便成了习惯,不再觉得躲避是种躲避。
    「学弟,怎么不去邀请舞伴?下一支舞快开始了。」
    背后传来不太陌生的声音,我有点吃惊地回头。
    白色的灯光照在她的右脸,背光的左脸显得黑暗。
    虽然她的脸看起来像黑白郎君,但我仍一眼认出她是谁。
    「学姐,我我不太敢邀女孩子跳舞。」
    「别不好意思。」
    她伸出左手拉起我的右手,走向广场中心:「这支舞是华尔兹旋律,很轻松也
很好跳。我们一起跳吧。」
    音乐响起:「I was dancing with my darlingto the Tennessee Waltz 」。
    我的东西并不多,除了衣物外,只有一台计算机。
    原本想自己一个人慢慢搬,大概分两次就可搬完。
    但朋友坚持开车帮我载,可能是因为他听说我的室友是个女子的关系。
    搬离朋友的住处前,我还向他爷爷上了两炷香,感谢照顾。
    我抱着计算机主机,和朋友准备搭电梯上楼时,电梯门口又贴了张字条:「电
梯已故障,请您多原谅。何不走楼梯,身体更健康。」
    昨天电梯故障时,字条上只写16个字,没想到今天却变成五言绝句。
    我欲哭无泪,只好抱着沉重的主机,一步一步向上爬。
    终于爬到七楼,我先轻放下主机,喘了一阵子的气,擦去满脸的汗水。
    然后打开门,再抱起计算机主机,和朋友同时走进。
    小皮看到我们,狂吠了几声后,突然向我朋友冲过来。
    我双手一软,立刻抛下手上的计算机主机,蹲下身抱住小皮,安抚牠:「小皮
乖,这是哥哥的朋友。」
    「朋友的朋友不见得是朋友。」叶梅桂坐在沙发上,淡淡地说。
    「哥哥的朋友,总该是朋友了吧?」小皮仍在我怀中低吼。
    「那可不一定。李建成的朋友,可能会要了李世民的命。」
    她仍然坐在客厅中间三张沙发的中间,看着电视,简短回答我。
    「原来这只狗叫小皮喔。小皮好漂亮、好可爱喔」
    朋友蹲下身,试着用手抚摸小皮的头。小皮却回应更尖锐的吠声。
    「甜言蜜语对小皮没用的。」叶梅桂转过头,看着我们。
    「那怎么样才有用?」朋友问。
    「催眠。」
    「催眠?」
    「嗯。你得先自我催眠,让你相信自己是只母狗。」
    「这」朋友转头看看我,显然不敢置信。
    「总比催眠小皮让牠相信自己是女人,要简单得多。」
    叶梅桂的语气,依旧平淡。
    我们只好先将东西放在七C 门口,再下楼搬第二趟。
    剩下的东西不多,我一个人搬就够了。
    一起下楼后,朋友倚着车喘气,仰头看着我住的大厦。
    「你住七C ?」朋友问。
    「是啊。」
    「七C 听起来不好,跟台语' 去死' 的音很像。」
    「别胡说八道。」
    「而且你搬进来的第一天,竟然还碰上电梯故障。这是大凶之兆喔。」
    朋友低头沈思了一会:「我回去问我爷爷一下。」
    「怎么问?」
    「叫他托梦给我啊。」
    「是吗?他会托梦吗?」
    「会啊。昨晚他就托梦给我,叫我帮你搬东西。」
    「真的假的?你不是因为知道我室友是女生的关系?」
    「拜托,我是那种人吗?」
    「你是啊。」
    「好了,我还有事,先走了。」他上了车,摇下车窗:「对了。我爷爷说,他
跟你有缘,会一直照顾你的。」
    说完后,他发动引擎。
    「这句话是生前说的?还是死后?」我很紧张。
    「死后。」他摇起车窗,开车走人。
    「不要啊」我跑了几步,但车子很快消失在我的视线。
    我怀着惊魂未定的心,一步一步爬上楼。
    打开门进了七C ,叶梅桂还在客厅看电视。
    而阳台上躺着我刚刚匆忙之间抛下的计算机主机,已经摔出一个缺口。
    小皮正手嘴并用,从主机的缺口中,咬出一块IC板。
    「唉呀!」我慌忙地想从小皮嘴中,抢救那块IC板,跟牠拉锯着。
    「怎么回事?」正在客厅看电视的叶梅桂,转头看着我们,然后说:「小皮!
不可以!」
    她立刻起身,跑到阳台,从小皮嘴里,轻易取下那块IC板。
    「小皮,这是不能吃的。来,姐姐看看,嘴巴有没有受伤?」
    「喂!你怎么把这东西放在这里?」叶梅桂看着我,有些埋怨。
    「我刚刚只是」
    「你看看,这东西很尖锐,小皮会受伤的。」她指着手里的IC板。
    「可是」
    「以后别再这么粗心了。」
    她又仔细检查一次小皮的口腔,然后呼出一口气,说:「幸好小皮没受伤。」
    「但是计算机却坏了啊。」
    「哦?那很重要吗?你不像是个小气的人呀。」
    她把IC板还给我,然后又坐回沙发,继续看电视。
    我有点无奈,搬起计算机主机,把IC板咬在嘴里,进了我的房间。
    我先清扫一下房间,在整理衣橱时,发现几件女用衣物。
    「这些是妳的吗?」我拿着那些衣物,走到客厅,问叶梅桂。
    「不是。」她看了一眼:「是我朋友的,她以前住那个房间。」
    「那她为什么搬走呢?」
    「因为她不喜欢狗,受不了小皮。」
    「喔。」
    她的反应简单而直接,我却不敢再问。
    虽然我以为,既然是朋友,似乎没有必要为了一只狗而搬走。
    「当初带小皮回来时,我朋友就很不高兴。」
    没想到叶梅桂反而继续说:「后来小皮老是喜欢乱咬她的东西,而且总是挑贵
的东西咬。」
    「挑贵的?」
    「嗯。便宜的鞋子和衣服,小皮不屑咬。牠只咬名牌的衣服鞋子。」
    「哇,小皮很厉害喔,这是一种天赋啊。以后可以用牠来判断东西是否为名牌,
这样就不必担心买到仿冒品了。」
    我啧啧赞叹了几声:「小皮一定具有名犬的血统。」
    「呵呵」叶梅桂突然笑了起来:「你的反应跟我一样,我也是跟我朋友这样说。」
    「然后呢?」
    「没什么然后。总之,我们吵了几次,她一气之下,就搬走了。」
    叶梅桂的语气,又归于平淡。
    然后向小皮招了招手,小皮乖乖地走到她脚边,坐下。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过份?」我们同时沉默了一会,叶梅桂问我。
    「过份?怎么说?」
    「她是我的大学同学,我们认识好多年了,却为了小皮而翻脸。」
    「也许是沟通不良吧。」
    「你的意思是,我很难沟通?」她眼睛一亮,好像刚出鞘的剑。
    「不是这个意思。」我急忙摇了摇手:「我只是觉得,可能妳们之间在沟通时
有些误会而已。」
    「哪有什么误会?我都说了,我会好好管教牠,不让牠再乱咬东西。」
    她摸了摸小皮的头,看着牠的眼睛:「小皮只是淘气而已,又不坏,为什么非
得要赶牠走呢?」
    或许是我也养过狗的关系,我能体会叶梅桂的心情。
    很多人养狗,是因为寂寞。可是养了狗之后,有时却会更寂寞。
    也就是说,如果是因寂寞而养狗,那么你便会习惯与狗沟通。
    渐渐地,你反而不习惯跟人沟通了。
    我突然很想安慰她,因为我总觉得,她是个寂寞的人。
    可是我也认为,她一定不喜欢被安慰的感觉。
    因为如果一个人很容易被安慰,那他就不容易寂寞了。
    所以我没再多说什么,走到她左前方的沙发,坐下。
    把视线慢慢转移到电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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