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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开始回忆(2)

时间:2020-10-12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王朔 点击:
 
  也许,这倒是我矫情呢,太拿自己当事儿,不潇洒,坏了我们这种人号称的作派。那又怎么了?就算我看不开吧。
 
  2
 
  我这本书仅仅是对往日生活的追念。一个开头。北京复兴路,那沿线狭长一带方圆十数公里被我视为自己的生身故乡(尽管我并不是真生在那儿)。这一带过去叫“新北京”,孤悬于北京旧城之西,那是四九年以后建立的新城,居民来自五湖四海,无一本地人氏,尽操国语,日常饮食,起居习惯,待人处事,思维方式乃至房屋建筑风格都自成一体。与老北平号称文华鼎盛一时之绝的700年传统毫无瓜葛。我叫这一带“大院文化割据地区”。我认为自已是从那儿出身的,一身习气莫不源于此。到今天我仍能感到那个地方的旧风气在我性格中打下的烙印,一遇到事,那些东西就从骨子里往外冒。这些年我也越活越不知道自已是谁了,用(红楼梦)里的话“反认他乡是故乡”。写此书也是认祖归宗的意思,是什么鸟变的就是什么鸟。
 
  好像是陈村在一篇短文里说,他最好的小说在他脑子里,只是不晓得,还是不想,还是没时间把它写出来。史铁生也在一篇小文里说过,每个人脑子里都曾经很精彩,如果大家都把自己脑子里想到过的东西都写出来,那就有很多亿,篇篇出色的文学作品。(大意,都是大意啊)。
 
  看的当下不由一怔: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我也这样考虑。这本小说一直在我脑子里酝酿。或者干脆说一直用大脑细胞在写。具体写作起始日期可追溯到20年前我刚动了心想在文学这路上闯一闯。当我构思第一个短篇小说时就同时构思这本小说了。这期间,发表了很多小说,但这本书一直在脑子里丰富、发展、完善,总也不想拿出来。有时似乎觉得眼下的一切写作都是为了这本书练笔、摸索技巧、积聚、寻找最佳结构和出发点。有时有些绝妙之念舍不得使在别处,就替这书存了起来。有时黔驴技穷一狠心用了这书的片段去支撑另一个已发表的小说,用过之后之懊悔,痛不欲生,有如旧时代妇女失去贞操。
 
  这是关于我自己的,彻底的,毫不保留的,凡看过、经过、想过、听说过,尽可能穷尽我之感受的,一本书。
 
  游泳游得快,来到这世上,不能白活,来无影去无踪,像个子孓随生随灭。用某人文诌诌的话说:如何理解自己的偶在。大白话就是:我为什么这德行。
 
  一想就是很长的一本书。有那个精神准备,若写,一个字也不省,把既有的写作习惯写作风格都破一下。不再理会篇幅、故事、情节、叙谈节奏,彻底自由,随心所欲,沿儿可沿儿地真实一把。哪怕时时中断,哪怕处处矛盾,乃至自相残杀,都不管了。只设一个主人公,那就是我自己,其他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不给他们任何超出生活真实的机会。不使这整部小说越看越像个故事。不管涉及到谁,说真话,只说真话,爱高兴不高兴。读者,也不考虑,货卖识家,有一万个会意的这书印出来就不赔,没有,我自己留着当日记。总之,是个放开手脚,赤膊上阵,毕其功于一役的意思。我是从头写起的。人之初,刚落草、什么是真实?
 
  真实就是一笔糊涂帐。周围的人使忽倥偬,形态莫辨,周围的事也大都没头没脑,断简残篇,偶尔飘过一缕思绪,无根无由,哪里晓得是在图什么。这中间还隔着大段大段的空白,写出来想找到转承启合的字句都难,再混蛋的评论家也指不出具体意义——根本没意义。每写至此,洋洋几万字不着四六,我也乐了,真成给自己看的东西了。——若执意给自己看,我又何必见诸文字。真正具有摧毁性,禁不起我自己追问的是:你现在想起来都是真的吗?谁都知道人的记忆力有多不可靠,这就是一般司法公正不采信孤证的道理。事件也许是当时的事件,情绪、反应难免不带今天情感烙印——那它还是原来的它么?如是一想,十分绝望。穷我一心,也无非是一片虚拟的真实,所为何来?看来“还原生活”也不过是句大话,又岂是下天大决心,拿一腔真诚换得来的?信念愈执着,扑空的几率也就愈大,这也是一反比关系。实际上这是走投无路了。也别吹了邮局别发狠了,想不想把这小说写出来?想!好,老老实实按照小说的规律去办。何谓小说?虚构。第一是虚构,第二是虚构,第三还是虚构。
 
  至此,大哭而回,认命。停止对真实的纠缠,回到我们称之为“小说”的那种读物的基本要求上。那是个什么东西呢?不是自我宣泄,自我成圣,而是驾驭文字,营造情调,修正趣味,提纯思想,给读者一个惊喜。
 
  也还允许回忆,但这回忆须服从虚构的安排,当引申处则引申,当扭转时则扭转,不吝赋予新意义,不惜强加新诠释。讲通顺,讲跌宕,讲面面俱到,讲柳暗花明。草蛇灰线,因果循循。于是,没听说过的人出现了,没干过的事发生了。平淡如水的日常生活铺垫为步步玄机,漫无边际的人生百态勾连成完整戏剧。世上本无事,作家自扰之。原本散沙一盘的人群被拴了对儿,小抵牾辄大起冲突,见缝下蛆,见包袱就抖,惟恐不热闹,惟恐不机巧,什么花招也使了,什么套路也用了,素不以为然的,常笑他人低级的,都顾不上了,语不惊人死不休,都只为提高读者的阅读兴趣。卖,卖一千万本才好。
 
  全好,都不错,就一个小出入:不是我脑子里原来那东西了。这也怨不到别人,谁让我没本事呢,只会写小说。
 
  所以,在这儿我先给读者提个醒:我这本书别当回忆录看,没几件事是真的,至多只是看上去像,谁当真谁傻。这就是一常规小说,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混用,爹不是爹,娘不是娘,朋友不是朋友,我不是我,谁要跟我三头六案对证,我是不认账的。
 
  3
 
  这小说写的是复兴路29号院的一帮孩子,时间是六一年到六六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主要地点是幼儿园、翠微小学和那个院的操尝食堂、宿舍楼之间和楼上的一个家。主要人物有父母、阿姨、老师、一群小朋友和解放军官兵若干。没坏人。有一个幼儿园阿姨有一点可笑,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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