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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强行架走霸座者?

时间:2018-09-26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张丰 点击:
为什么不能强行架走霸座者?


看起来,全国网友和高铁霸座者的战争还在继续,而且还没有分出高下。继“霸座男”“霸座女”“霸座大妈”之后,还出现了两名男子一起霸座、外籍女子霸座的新闻,以至于连最好斗的网友都有点泄气。
 
这些案例的共同点是都发生在高铁上,而不是传统的列车上。霸座者都被人用手机拍些视频,并且由于其行为的乖张不羁,才能成为全国热议的事件。事实上,随着案例的增多,人们对类似事情的态度,也开始从愤怒逐渐变为麻木,但是这种麻木,又恰恰是人们最担忧的。
 
这是典型的视频时代的戏剧。最初被曝光的霸座男博士孙某,很明显洞悉了这一点,他甚至有不错的镜头感。通过视频观看“霸座”的人,可能比在现场还要愤怒,因为短视频不但抽离了背景,让荒唐的东西看上去更荒唐,这种曝光的形式,本身也隐含着一种复仇的快感。
 
孙某事件被曝光后,铁路部门没有第一时间出来回应。相关人员一定仔细翻看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发现并没有什么好用的条款。整个条例都以安全为基础。所以,对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罚,比以往更为严厉,但是,整个条例,并没有关于占座的内容。
 
这种乘客之间的纠纷,说到底并不影响列车安全。它是文明社会的常识,那些被曝光的霸座男女,没有一个是不懂这种常识的。如果别人占了他们的好座位,他们一定会跳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说,称呼他们为文明秩序的“敌人”确实也不为过。
 
 
最终,在大量媒体介入后,霸座男孙某和永州那位霸座的女士周某,都被罚款200元,并且在180天内禁止乘坐高铁。这个处罚,其实来源于一种“管理智慧”。衡阳铁路公安处发布的对周某的处罚公告,称其“扰乱公共交通上的秩序”,事实上在《在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上并没有相关条文。“扰乱公共交通上的秩序”,这个引号中多余的一个“的”字,显示出它的不正规和口语化。
 
刑法中倒是有“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的说法,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种。这是相当严重的罪名。“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很明显,霸占一个座位,距离这个罪名还很遥远。
 
说到底,从法律的角度看,这是一个很小的事情,小到依照现有法律和管理条例,几乎找不到一个处罚措施。罚款200元、半年内禁止坐火车,已经算是一个创新性的惩罚了。
 
但是,从这些霸座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和它们所占据的媒体资源来看,它又是全社会都关注的公共议题。它不是人们为之争吵不休得不出结论的议题,而是有一个明确答案但是又让人感到无力和恐惧的事件,仿佛有什么东西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高铁是一个新型的空间。坐在高铁上的人,对车厢文明秩序的要求,会明显高于传统的列车。即便是铁路部门也认识到这一点,高铁上的女服务员都是专门招聘的,铁路部门也要重塑形象。高铁的车站也都是新建的,高铁站甚至能赋予城市一种新形象。
 
20年前我读书的时候,每次路过商丘火车站都会感到恐惧。我曾在站前广场被骗,也曾被三轮车夫拉到僻静的角落抢劫。但是今年乘坐高铁路过商丘南站,却没有任何不安的感觉。这里和别的高铁站没什么区别,上下车的人,看上去也都非常和善。
 
很有可能,在列车上霸座的现象不但“古已有之”,而且还非常普遍,只不过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才会这么容易曝光罢了。在绿皮车上,你没有坐到靠窗座位,可能不会在意,因为在拥挤的车厢内,那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享受。在卧铺车上,有很多强迫换铺位的,但是也从来就没有成为全国关注的新闻。
 
这一切在高铁时代发生了改变。高铁可以被看作中国在过去20年进步的缩影。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哪个国家能修建这么长的高铁,没有哪个国家的高铁能够运送如此多多人。高铁把我们带向远方,我们也希望它能够带领我们走进一个更文明的世界。
 
 
面对霸座者,我们感到气愤和无力,其实这也根植于一种更广阔的忧虑:我们的社会,是能更进一步,还是会让人失望地回到从前?在这个社会上,霸座男女的身影无处不在。他们提醒我们,如果我们不做出改变,会有一个更坏的世界在前方等着我们。
 
孙某事件之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把镜头对准那些不守文明秩序的人,有多少奇葩的霸座男女,就会有多少次人肉。这是一场战争,但是与其说这是惩罚那些“破坏秩序者“,还不如说是为了构建一个更文明的新世界而战斗。
 
在这场文明的战争中,谁是裁判者?
 
毫无疑问,在车厢中,这个裁判只能是警察(乘警)。尽管动不动就要求警方介入或者加强监管,是一种应该警惕的做法。但是,前段时间中国人议论纷纷的瑞典警察的做法,又给了我们启发。那一家中国游客深夜在酒店嚷嚷,倒地撒泼,最终被警察架走了。
 
 
人们不能不产生这样一种联想:列车上霸占别人座位的男女,是否应该被警方强行架走,按到他们本来的座位上去。如果两位乘客为座位发生争吵,如果争吵升级让一整个列车上的人反感,尽管这时并不影响“交通安全”,但是警察却仍然不能袖手旁观。
 
“罚款200元,180天禁坐火车”是一种探索,相信在今后也会成为一种“判例”。列车管理员也可以探索出更积极的做法,比如在车厢广播中,对吸烟者的处罚后面,加上一句对霸占座位的警告。同样,乘警也可以更积极一步,对那些坚持霸占别人座位不还的人,直接架走。相信那些乘客,也会用手机录下更精彩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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