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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魇(下)(17)

时间:2009-07-17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张爱玲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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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详红楼梦(17)


  一七五四本保留下来的第二十八回旧总批提及后回袭人与蒋玉菡供奉宝玉宝钗夫妇,"得同终始",可见百回"红楼梦"中这后回回目也就是"花袭人有始有终"。畸笏不会没看过这一回,但是作者去世后,畸笏声称"花袭人有始有终"这一回他只有一次誊清后看到,随即"五六稿"都被借阅者遗失了。当是指一七六○初叶改写的"花袭人有始有终"回,因为批者讳言改写,从脂砚批香菱入园的态度上可以看出来。
  袭人夫妇迎养宝玉宝钗,当在荣府"子孙流散"后,所以背景也不在荣府。"五六稿"内,其余的大概也是改写败落后背景不在荣府的两三回。
  根据有关的脂批,"红楼梦"第一百回"悬崖撒手"写宝玉出家是先削发为僧,然后才经渺渺真人带到青埂峰下"证了情缘"。同回稍后,贾雨村流放期满入山修行,见青埂峰大石上刻著“情榜",也并不欣赏。他在第二回大谈秀气所钟的人物可能乖僻邪谬,似是宝玉的知己,但是"只能识得阿凤宝玉黛玉等未觉之先,却不识得既证之后"。情榜当然是与"石头记"全书合看的,否则就不能怪他不了解。因此宝玉来的时候也已经都刻在石上了。"证了情缘"就是看"石头记"。
  一七六二年季春,畸笏已经看过了"末回情榜",榜上有正副、再副、三四副十二钗人名。百回"红楼梦"中金陵十二钗分类显然与今本不同;第五回的十二钗册子只分正副、又副册──由六十人减为三十六人。一七六七年畸笏又慨叹看不到末回"撒手"了,当然是指改写的末回。此回大概不在"五六稿"内,但是也丢了。
  此外畸笏只说还有卫若兰在射圃的一篇"侠文"遗失了,在"后数十回",似是荣府败落后,写宝玉那只金麒麟落到卫若兰手里,因为若兰与湘云姻缘天定。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回目与太虚幻境关于湘云早寡的预言冲突。第十二回贾瑞的故事里有"太虚玄境",庚本眉批内注应改"幻"。这来自"风月宝鉴"的故事,如果是搬入此书的时候将原名"太虚玄境"的太虚幻境写了进去,怎么别处从来没有一个漏网之鱼的"太虚玄境"?看来此段是原封不动搬过来的;"风月宝鉴"中原有"太虚玄境",吸收入此书的时候方才改名太虚幻境。
  太虚幻境的预言与第二十二、第六十三回的预言有一部份叠床架屋。第六十三回来自元妃还是王妃的早本。第二十二回是否也是极早的早本,与后加的太虚幻境相隔太久,所以重复?
  庚本第二十二回未完,戚本此回已完,回内同将"婆子"误作"婆娘"。戚本此回有两个吴语"嗄"字,第一个"嗄"庚本已改为早期白话的"?"字,第二个"嗄"在戚本独有的回末一节内。因此戚本这一回也可靠,来自半文半白、间有吴语、最早的早本。
  庚本此回回后的备忘录记下宝钗制谜,是保留删文的一部份,显然删去戚本回末一节预备另写。畸笏向不提改写,所以只说"此回未补成而芹逝矣",戚本此回根本不算。
  甲辰本此回由另人增删戚本回末一节──程甲本根据甲辰本而参看戚本,又恢复了删去的两节──预言宝玉娶宝钗后出家。显然计画续书。此人不是梦觉主人──甲辰本"梦觉主人序"的结论是此书未完反而"有余不尽",回味无穷。
  梦觉主人是为"红楼梦"作序,此本回首回末与每叶骑缝中又都有"红楼梦"三字,因此甲辰本原名"红楼梦",书商改名"石头记"。后四十回的作者也用"红楼梦"书名,这是甲辰本改第二十二回的人与续书人之间的又一连锁。
  第二十二回与第六十三回同属极早的早本,与太虚幻境显然相隔年数太久,以致有重复。"风月宝鉴"收入此书的时候,书中始有太虚幻境。金陵十二钗都属薄命司,因此湘云改为早寡。"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是保留下来的极早的回目。
  遗稿除了遗失的"五六稿"──不包括末回"撒手"就是六七回──还有八十回后贾家获罪前数回,定稿,写宝玉迁出大观园,探春远嫁黛玉死;获罪后数回,背景在荣府,待改;以及"花袭人有始有终"、"撒手"诸回的初稿。以上都在一七六八年左右永忠所见的"红楼梦"里。只缺卫若兰射圃回。但是这本子终于失传了。
  流行的八十回本"石头记"未完,不免引起种种猜测,以为后文写抄家有碍语,不能面世。其实加抄家前后的两条路线都安全,症结在有一点上二者无法妥协,不然这部书也不会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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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详红楼梦──旧时真本
  "石头记"指石上刻的记录,因此初名"石头记"时已有楔子。但是空空道人一节是后添的。情僧原指茫茫大士,改空空道人抄录"石头记"后,为了保存"情僧录"书名,使空空道人改名情僧。情僧如果双关兼指宝玉,也是书名已改"情僧录"后。初名"石头记"时宝玉没做和尚。

五详红楼梦(1)


  欣赏红楼梦,最基本最普及的方式是偏爱书中某一个少女。像选美大会一样,内中要数史湘云的呼声最高。也许有人认为是近代人喜欢活泼的女孩子,贤妻良母型的宝钗与身心都病态的黛玉都落伍了。其实自有红楼梦以来,大概就是湘云最孚众望。奇怪的是要角中唯独湘云没有面貌的描写,除了"醉眠芍药裀"的"慢起秋波"四字,与被窝外的"一弯雪白的膀子"(第二十一回),似乎除了一双眼睛与皮肤白,并不美。身材"蜂腰猿背,鹤势螂形",极言其细高个子,长腿,国人也不大对胃口。她的吸引力,前人有两句诗说得最清楚:"众中最小 最轻盈,真率天成讵解情?"(董康"书舶庸谭"卷四,题玉壶山人绘宝钗黛玉湘云"琼楼三艳图",见周汝昌著“红楼梦新证"第九二九页。)她稚气,带几分憨,因此更天真无邪。相形之下,"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宝钗,宝玉打伤了的时候去探望,就脉脉含情起来,可见平时不过不露出来。
  前引董康那首七律,项联如下:
  纵使期期生爱爱(云幼时口吃,呼二哥为爱哥),从无醋醋到卿卿。
  上句把咬舌──又称大舌头──误作口吃,而且通常长成后还有这毛病。下句也不正确,黛玉不是不吃醋,吃得也有点道理。第二十二回黛玉跟宝玉呕气,宝玉没有分辩,"自己转身回房来",句下批注:"颦儿云与你何干,宝玉如此一回则曰与我何干可也,口虽未出,心已?['悟'误]矣……"回房袭人提起宝钗还要还席,"宝玉冷笑道:'他还不还,管谁什么相干?'"批注:"……此相干之语,仍是近文,与颦儿之语之相干也。上文来['未'误]说,终存于心,却于宝钗身上发泄。素厚者惟颦云,今为彼等尚存此心,况于素不契者,有不直言者乎?……"宝玉与宝钗向不投契,黛玉妒忌她一大半是因为她人缘太好了,又有金玉姻缘之说。湘云倒是宝玉确实对她有感情的。但是湘云对黛玉有时候酸溜溜的,仿佛是因为从前是她与宝玉跟着贾母住(见"四详"),有一种儿童妒忌新生弟妹夺宠的心理。她与宝黛的早熟刚巧相反。
  第五十七回湘云要替邢岫?打抱不平,黛玉笑她"你又充什么荆轲聂政?"这些人里面是湘云最接近侠女的典型,而侠女必须无情,至少情窦未开,不然只身闯荡江湖,要是多情起来那还得了?如果恋爱,也是被动的,使男子处于主动的地位,也更满足。侠女不是不解风情就是"婊子无情",所以"由来侠女出风尘"。
  前几年我在柏克莱的时候,有一次有个漂亮的教授太太来找我,是美国人读中国史,说她的博士论文题目是中国人的侠女崇拜──兼"中国功夫"与女权运动两个热门题材──问我中国人这样注重女人的幽娴贞静,为什么又这样爱慕侠女。
  这问题使我想起阿拉伯人对女人管得更紧,罩面幕,以肥胖为美,填鸭似的在帐篷里地毯上吃了睡,睡了吃。结果他们鄙视女人,喜欢男色。回教国家大都这样。中国人是太正常了,把女人管得笔直之后,只另在社会体系外创造了个侠女,也常在女孩子中间发现她的面影。
  那天我没扯得这么远,也还在那间狭小的办公室里单独谈了三刻钟模样。她看上去年纪不上三十,身材苗条,头发眼睛近黑色,面貌是差不多的影星都还比不上她,芳名若克三?卫特基(报上译为罗莎妮?卫特克,一作洛克沙尼?惠特基,又作薇特玑);寄了本"毛泽东革命性的不朽"给我,作为报酬,也只好笑纳了,也没道谢。大概他们夫妇俩都是新左,一两年后双双去北平见毛泽东,她访问江青,我也是最近才在报上看见,也在电视上看见她。中共"两报一刊"指控四人帮"维持非法的对外关系,出卖国家与党的重要机密……""传说政治局的报告称:江青在一九七二年后接受美国学者罗莎妮?卫特克的访问中泄漏了党政秘密。它说,江青安排了此项访问,希望卫特克能写一本书,建立江青的声望,以方便她最后的'篡党夺权'。"(华盛顿邮报)"四人帮之一的姚文元曾陪同江青接受访问。那一系列访问历时一周,前后达六十小时。……"(纽约时报)"……美国学者洛克沙尼?惠特基相信,江青是一个女人仍然生活在男人支配的世界中,她已受到伤害。"(纽约时报)末句是公式化的女权运动论调,将江青视为被压迫的女性,令人失笑。
  言归正传,且说史湘云,由于我国历来的侠女热,多数读者都觉得她才是宝玉的理想配偶。传说中的"旧时真本"内宝玉最后与湘云结合,我一向暗笑这些人定要把他们俩撮合成了才罢,但是四详红楼梦后,看法不同了。
  "四详"发现早本不自黛玉来京写起,原有黛玉来之前,湘云小时候长住贾家,与宝玉跟着贾母住一间房──介绍湘云的时候大概有容貌的描写了──都删掉了,包括湘云袭人暖阁夜话──第三十一回在二人谈话中追叙──湘云当时说的"不害臊的话"──有关婚事,因为是在袭人贺她定亲时提起的;也与她们俩过去深厚的交情有关,因为湘云接着就说:"你还说呢,那会子咱们那么好……""不害臊的话"当然是湘云说但愿与袭人同嫁一个丈夫,可以永远在一起。如果湘云真与袭人一同嫁给宝玉,结果袭人倒走了,嫁了蒋玉菡,还是不能在一起。预言的应验含有强烈的讽刺,正像许多神话里有三个愿望一一如愿,而得不偿失,使人啼笑皆非。
  是否因为结局改了,所以同事一夫的伏笔也删了,连同宝玉湘云青梅竹马的文字以及湘云相貌的描写?
  第三十一回的金麒麟使黛玉起疑。回前总批说:"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周汝昌认为此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指宝玉最后与湘云偕老。他这样解释这条总批:
  论者遂谓此足证麒麟与宝玉无关。殊不思此批在此只说的是对于"木石"来讲,"金玉"已定。若麒麟的公案,那远在"金玉"一局之后,与"木石"并不构成任何矛盾。当中尚隔着一大层次,所以批者语意是说黛玉只当关切金玉,无庸再管麒麟的事。
  ──"红楼梦新证"第九二四页
  这当然是强辞夺理。黛玉怎么会不关心宝玉将来的终身伴侣是谁,何况也是熟识的,与自己一时瑜亮的才女,即使他们的结合要经过一番周折。
  但是一直有许多人相信"白首双星"回目是指宝玉湘云。因此脂批又代分辩,批回末一节:"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表示这兆头应在卫若兰身上。
  八十回内卫若兰只出现过一次,在第十四回秦氏出丧送殡的行列中。秦可卿的故事来自"风月宝鉴"。"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才有秦氏大出丧,才有卫若兰其人。问题是秦氏丧事写进此书时就有卫若兰了,还是后添的,在吊客名单末尾加上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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